麗港城之役:第四權地位受到動搖和挑戰

2011-09-15

  「這裏是大陸嗎?」

  這個是8月16日我在麗港城完成採訪任務後的第一,也是唯一感覺,要用上這種的貶義詞來表達心情,一切要由當日下午二時說起。

  領導人訪港的行程,一向被官方視作機密,國家副總理李克強首次訪港的行程亦一樣,不過,「神通廣大」的香港記者,早在李克強抵港前已完成「大起底」的工作,唯獨家訪一項,因為眾說紛紜未能肯定確實地點,各大傳媒都唯有在李克強傳聞會現身的幾個地點派駐「重兵」,我當日就是「駐守」藍田行動小隊的一員。這種工作,與電影中描述警察潛伏查案有相似,打趣說,感覺猶像獵犬找獵物。

  如何界定領導人在那裡出現,留意屋苑保安有無異常調動是首要工作。當日我在麗港城「巡邏」時,看到一個疑似警方保護要人組G4的探員與屋苑保安部高層並肩而行,視察屋苑環境,隨後有幾名表現興奮,手持貴賓專用雨傘的保安員,記者直覺告訴我,跟著他們必定會有發現;跟蹤了大約十分鐘,到達26座,看到幾名貌似警察的人士與十多名保安已開始架起鐵馬部署,心中即時冒出「BINGO」一字,為確定自己觀察無誤感到興奮,同時,也為跟接的「追逐遊戲」做好準備。

阻撓採訪不合理
  用「追逐」來形容這種採訪工作,因為官方視行程為「機密」,有記者在,行程就會曝光,記者在這刻必然被視作「危險人物」,如何掩藏自己的行蹤,在現場留守至最後一分一秒,直至目標人物出現,做即時採訪,需要靠記者們的臨場應變,將被趕走的「危機」逐一拆解。

  不相認、不打招呼、把採訪器材收好、各自找尋藏身地點,是採訪這類新聞的不二法門。在我到達麗港城半小時後,陸陸續續也有行家發現這裡的異樣,開始到來。寂靜的屋苑公園,除了休息的公公婆婆們外,突然多十數個年輕人,即時觸動保安的警覺,「捉迷藏」遊戲亦正式開始,記者要在有限地方找藏身處,避開保安的眼光和查問,保安們要從人堆中識別出記者,再向這群「陌生人」逐一查問,行跡敗露者被一一請離場,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追逐」後,餘下來的「生還者」只有我、一位報紙行家和now的梁卓麒,不是因為我們懂得隱身術或飛簷走壁,而是我們都認識住在麗港城的住戶,保安無理由把我們請走,在軟招不行的情況下,他們開始出硬招了,也是問題的開始。

  所謂的硬招,最先是身穿保安制服的人員,以報警的「嚇」招,要求我們離開,場面頓時由追逐賽演變為辯論賽,雙方各自陳述理據,各不相讓。當時我和報紙行家在一起,被幾名保安人員纏著,與此同時,在另一邊等待李克強到來的梁卓麒,亦遇到相同的情況,最後我們都沒有被嚇到,繼續留守。

  之後,有一名身穿黑衣胸口帶有紅色襟章的男子,走近了解我們爭論情況後並說:「拉她們走」,另一名相信是現場保安指揮人員或保安主管的人士(當時多次要求對方出示工作證但不被理會,最終無法求證身份),以接近指罵的方式和態度向著我們兩位女士說:「我知你們是記者,我知你們想做什麼,記者不可以留在這,我要你們馬上離開,如進行任何拍攝採訪,我們會立即採取行動。」

  入行當記者快十年,很少在香港遇到這樣的「遭遇」,但對於經常要回內地採訪的我而言,這種情況並不陌生。回想起在記者生涯中唯一一次被當眾指罵過的經歷,就是09年,在新疆採訪騷亂時,也試過被公安當眾指罵和拉上警車帶離現場,地點不同但場景相似,沒想到會在香港找到這種熟悉的感覺。

  事情之後的發展,就如報章上的報道,我們在所有居民都可以自由進出的情況下,先被兩名女保安員看守,禁止離開麗港城24座對開花糟旁邊坐位一帶,在李克強到場前的十分鐘,女保安的工作由兩名疑似便衣女警取代。當李克強到達時,我在遠距離用手機拍攝車隊進來,在我前方的便衣女警,先嘗試以身體阻擋拍攝,我欲走近26座時,女警再用身體撞向我,嘗試將我撞開阻止我再前進但不果,最後她更走到我前面,用雙手按在我的肚腹,阻止我向前進。在同一時間,梁卓麒和他的攝影師也遇到採訪被阻撓,詳情報紙也有報道。這種阻撓採訪的手法,對香港人或者主要在香港採訪的記者而言,可能有種陌生感,但只要到過內地採訪的記者,便會感到非常熟悉,完全是內地一貫用以「對待」媒體的手法。

捍衞核心價值
  眾所周知中國不是一個開放的國家,新聞報道以宣傳為主,主流傳媒的新聞取材,以「報喜不報憂」為原則,以為政府宣傳為己任,官方沒有第四權和新聞自由的概念,執法機構與記者,尤其是香港或境外記者的關係,每每處於對立的狀態,難以和平共處,香港記者在內地採訪期間被阻撓,是家常便飯,被捕、甚至被打的情況亦曾發生。

  香港警察常以「不與培塿為類」態度與記者相處,彼此間一向能在互諒互讓和尊重的前提下,各盡所能,亦因為香港有尊重新聞、採訪和言論自由等的核心價值,是香港人引以為傲的基石,也是我們繼續能以國際城市自居的條件之一。香港政府和香港人,對新聞自由的尊重,也是令我們這群時常要穿梭中港採訪的記者,每次從內地回港,有種在家千日好的感覺,更懂得欣賞香港的可愛之處。

  可惜,在麗港城這幾個小時的採訪任務,令我在家工作的溫暖感覺一沖即散,既痛亦怒。痛是,保安與採訪的多年的平衡和互信狀態已失去,第四權的地位受到動搖和挑戰。怒是,明知內地阻撓採訪的手法,不被公眾接納,執法者卻被保護領導人安全為藉口,趁機將這套不合理的模式引入香港,叫人懷疑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核心價值,還繼續被認同和捍衞嗎?

  麗港城一役,只是阻撓採訪的序幕,李克強訪港三天的種種安排,觸動了前線記者的神經,三百名被激怒了的記者上街遊行,顯示不滿,證明不是個別警員或場地安排的問題,是指令出錯,七百萬市民都不能獨善其身,因為被動搖的不止是記者的採訪權,還有公眾的知情權。

  香港有過太多接待政要、外賓的經驗,例如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國家主席胡錦濤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等,從無試過有記者攝影機被刻意阻擋、有記者被詳細搜身的情況,也未試過領導人訪港期間,記者連提問的機會都沒有,這一切象徵著什麼呢?

  雖然立法會和監察會都在跟進事件,最終有無人需要為事件負責受罰,還要等調查結束才有結果。但事到如今,政府和警方,還欠新聞界一個公道,是新聞界敏感,或是今次安排失當,必須有一個說法。借用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在立法會發言時的一句:「警察濫權或做錯事,道歉是天經地義。」但道歉也不足以彌補信心的缺口,政府也欠對香港人一個交代,一個讓香港人安心相信新聞自由、知情權五十年不變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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