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98新聞傳媒二三事

1999-01-15

  每到年尾的時候,總看到傳媒檢討過往一年大事的特輯;然而九八年對於新聞傳媒本身也是多事之秋。於回顧前後,普遍擔心本地新聞會否出現政治審查情況,因而焦點就集中在怎樣維護香港新聞自由的問題。

  回歸一年後的今天,新聞傳媒的言論自由大致被確定了,然而它在特區政府管治的香港又有何特色,又有否出現新問題?筆者試就過去一年發生一些事件中,看看過去一年新聞傳媒的功與過。

監察政府實踐第四權功能  新傳媒政治影響公眾輿論

  一般認為香港傳媒一向在政治所扮演的角色並不吃重,且常處於被動。但在九八年發生的某些事件中,傳媒顯示了它的主動。在年初的「禽流感事件」中,傳媒不單貼身報導因此病毒而死亡的案例有增加的趨勢,更從多方面入手,揭露病毒來源、傳染程度,導致全港頃時瀰漫著對禽流感的恐慌。有人批評傳媒在此事件上有渲染成份,更在經濟低迷時期惡意破壞香港對外形象,打擊本已滑落的旅遊業生意。但無可否認,傳媒在此事件上的積極,正好反映政府在著手處理禽流感上的怠慢。傳媒的大肆報導,迫令了特區要迅速行動;而傳媒在揭示特區政府欠缺經驗及處理方法更扮演了監察政府的角色,實踐了傳媒作為第四權的社會功能。


報章為求搏取銷量,往往以標題誇張化來吸引讀者。


  「禽流感」一事,引發了傳媒一連串的「揭發政府部門管理失當」行動:九八年涉及醫療服務事件似乎特別多,像「輸錯血」事件、「執錯藥」、「鹽水變牛奶」、「洗腎機出錯」等等,每宗事件傳媒定必大肆報導,窮追猛打,矛頭直指醫療部門人為錯誤,處理失當。其他政府部門也如骨牌般受抨擊,繼有衛生局、環境事務局因「禽流感」一事而被責後,最近房署職員開小差「蛇王」、某署長八萬元公帑坐頭等機位等,傳媒那種大肆渲染的報導形式,不僅影響了公眾輿論,也負起了作為人民喉舌,宣洩對政府不滿的情緒。這麼一來的確為言論自由下了定心丸,也幫助洗掉公眾對政治審查的疑慮。但這亦影響了新成立特區政府在成立初階段所需要的支持及威信的確立,並在經濟低迷下造成社會人心不穩的局面,更泛起更大的動盪。

渲染懈情破壞私隱  有損新聞道德公信

  上述揭發政府行政問題的同時,亦引申到有關渲染的問題。除上述報導外,去年某些報導更將傳媒原本嚴重的渲染問題更為戲劇化。九八年新聞傳媒似乎非常著重民生問題,本來好能令公眾能關注社會趨勢及其問題,但在一些事件的報導手法上,其渲染煽情之烈,反而失卻了對當事人的尊重,還大大侵犯其個人私隱。例如某些報章報導一名男子在跳樓時,拿刀指向自己喉嚨,身纏石油氣罐,一躍而下的情形,報章相片大幅逐格呈現箇中情景。喚醒公眾對事件的關注是做到了,但所產生的震慄效果,反映傳媒有意借助事件大肆渲染,以收銷量上的效果。

  傳媒近年為搏取銷量及收視,報導煽情化、標題誇張化、圖片血腥化已成習慣,除了影響報導本身的客觀性,因而影響公眾對事件的判斷,更製造了傳媒「挖人隱私」的形象。

  「獨家性」本來是新聞價值的保證,亦是提高銷量的靈藥,但為求獨家新聞而侵犯私隱這種有違新聞行業道德的事件,在九八年屢見不鮮。就像某報不服早前法庭判決而派狗仔隊跟蹤揭其私隱,更不需提轟動一時的「陳健康事件」。後者原本揭露香港現存「包二奶」的社會現象問題,但傳媒的誇張手法,竟將新聞焦點從母子自殺的箇中原因,轉到丈夫陳健康的性生活上,某報更收買當事人召妓以製造新聞這種「支票簿新聞」,正成新聞同業的恥詬。這件事件引發公眾多番向影視處投訴,亦掀起傳媒是否反映公眾利益的爭拗。


傳媒處理及報導「陳健康事件」手法失當,引發應否設立新聞評議會的討論。

  「陳健康事件」顯視商營傳媒在逆境求存下,如何平衡言論自由與公眾利益的問題:揭人私隱作渲染,損害新聞道德及品味問題,更會破壞傳媒的公信力,然而越誇張的報導,銷量越高亦是不爭事實。

停刊篤數傳媒困局 干預審查敏感反應

  傳媒在九八年在銷量∕收視之爭,誠然越漸白熱化,而專門嘩眾取寵、煽情渲染的傳媒也未見能殺出血路。《「捌」周刊》在五月宣佈停刊,是繼一月停辦的《凸周刊》又一證明惡劣經濟對傳媒的影響。星島報業集團旗下《虎報》被控「篤數」,虛報《虎報》銷量以吸引廣告客戶,更反映新聞傳媒的惡劣處境。


「蘇旭事件」反映本地傳媒在回歸後面對的採訪困難。


  除了受到商營環境惡劣影響外,九八年間傳媒也不是全然擺脫政治干預。四月間人大代表徐四民對港台的公開指責、及「蘇旭事件」,正反映本地傳媒在回歸所要面臨的來自大陸「官場文化」的影響。本地公眾及傳媒對來自政治的潛在干預的敏感程度,足見在對設立「新聞評議會」建議上的反應。整體都希望政府的介入能減至最低,然而「陳健康事件」之後,誰來監察傳媒這監察機構(Who watches the watch dog)就成為另一問題。

  這許多問題反映了一個不爭事實:我們的新聞文化有轉趨成熟的必要。傳媒怎樣在逆境中求全,同時亦可在言論自由環境下保持專業道德。評議新聞標準應由誰來負責,將是未來要面對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最終癥結,就在於怎樣培育公眾的傳媒意識及警覺,既賦予傳媒作監察政府的機制,也負起監察傳媒的「第五權」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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