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的媒體現實:比較香港與廣州報紙的犯罪新聞

1999-08-15

  以國際標準衡量,香港的犯罪率不高。普通市民成為犯罪(特別是暴力犯罪)受害者的可能性甚微。相反,大大小小的其他社會問題如就業保障、教育質量、醫療水準、商業道德、財富分配、社會福利及人口老齡化等卻不同程度地直接影響著每一個人。然而,本地多數傳媒似乎對犯罪新聞情有獨鍾,每天不惜用大量寶貴的版面突出地刊登形形色色的罪案,還時常圖文並茂、不厭其詳地描述犯罪過程。

  的確,犯罪尤其是暴力犯罪給受害者帶來的後果十分嚴重,傳媒有關犯罪的報導很容易獲得受眾的關注。因此,對傳媒來說,報導犯罪新聞是一條在短時間催谷銷售量的捷徑。這種情況發生在受市場控制的香港傳媒業中實在不足為奇。而受意識形態控制的傳媒如何處理犯罪新聞呢?

新聞折射論

  由香港浸會大學資助的一個研究項目在過去幾年裡,對香港和廣東省的主要媒體進行了系統的內容分析。分析重點之一是比較兩地的報紙的犯罪新聞。其理論基礎可以稱作「新聞折射論」。簡單說來,基於現實至少可以分為「客觀現實」(即獨立存在於傳媒從業者的意識之外的社會現象)以及「符號現實」(即通過傳媒反映出來的社會現象)兩大類,新聞折射論認為後者不但絕不會全面真實地將前者反映給受眾,而且有意識地扭曲、誇大,或壓縮前者。

  傳媒對犯罪新聞的大肆渲染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眾多的研究顯示自由社會中,不但犯罪新聞在傳媒的全部新聞中所佔的比例大大超出其在實際生活中發生的概率,而且當實際犯罪率下降時,犯罪報導反而在上升。傳統的媒體效果研究已經發現,充斥著暴力犯罪的傳媒娛樂內容,會使大量視聽的受眾對他們的真實生活環境產生過分的恐懼感。這種恐懼感進而會使他們心甘情願地放棄一些個人應該享受的權益,以此換取政府所提供的保護。例如,越來越多的市民要求在公共場合放置電視監視器,願意政府將納稅人的錢用來增加警力或修建監獄,以及接受未經法庭允許的檢查或搜身等。在這個過程中,傳媒充當了便利政府不斷加強其社會控制的工具。

  與傳媒中的影視劇等娛樂性內容不同,犯罪新聞中的事件及人物是真實存在的。儘管傳媒受眾在接受娛樂和新聞內容時的心態可能不同,但研究新聞折射論的學者們發現就傳媒暴力內容的影響力而言,大量的暴力犯罪新聞在受眾中產生的負面影響並不亞於影視劇中的虛構暴力內容。正因為其真實性,血腥的暴力犯罪新聞比電視警匪片更容易製造恐懼感。由此可見,傳媒報導客觀事實的選題、角度和手法等都對社會有著顯著的影響。

  利用犯罪及其他類型的煽情新聞招徠讀者已經成為香港幾家大報屢試不爽的法寶。最近更出現了其他報紙不甘落後,積極效仿的局面。在一個自由競爭的社會裡,適者生存的規律主宰著報紙的命運。中國大陸則不同。媒體因被視為上層建築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一直受到嚴格的控制,而傳媒及其員工的財政需求也由政府保障。但在商業化的浪潮中,傳統的控制形式和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隨著經營自主權的逐漸擴大,大陸報紙為增加發行量和廣告額亦嘗試刊登取悅讀者的內容,其中包括犯罪報導。這種現象在靠近香港遠離中央的廣東省尤其明顯。

處理手法異同

  浸會大學的研究選擇了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至三月十五及一九九八年同期的七份香港報紙和三份廣東省的主要報紙,分析它們對犯罪的報導。本文選出三份具代表性的香港報紙,將分析結果與廣東的三份報紙進行對比。

  從表一可見,香港的三份報紙中,每一份在不同的時間內對犯罪新聞的處理略有不同,而不同的報紙在同一時期內對犯罪新聞的處理則大相逕庭。《東方日報》在九七年和九八年開始的七十餘天裡分別報導了一千五百條左右的犯罪新聞,遙居榜首。《明報》同期的犯罪報導量不到《東方日報》的一半。相對而言,《南華早報》的犯罪新聞最少。這與各報的辦報方針和讀者對象不無關係。


  儘管廣東省的社會治安日益惡化腐敗成風,但省內出版的三份報紙中的犯罪新聞總數很低(見表二),且絕大多數為已偵破的案件。國內報紙頁數少,總新聞量小固然是一個原因,但過多報導犯罪不利於體現「社會主義優越性」則是更重要的因素。即使如此,三份報紙九八年的犯罪報導總數均超出了其九七年的數字,似乎顯示了市場化的力量。因為得不到官方的罪案統計數字,因此無法判斷這個增長是否與客觀情況相吻合。

  在犯罪新聞的總數中,三份香港報紙均有較大比例的暴力罪案報導,且九八年的比例均超過九七年同期的比例。有趣的是,根據香港政府新聞處提供的比較反映客觀現實的統計,九七年同九八年一樣,暴力罪案只佔整體罪案的20%。與九七年相比,九八年的凶殺案更下降了37%。

  然而,廣東的報紙並不示弱,三份報紙同樣為暴力案件提供了大量的版面。《南方日報》和《羊城晚報》的報導量已超過了《南華早報》,達到了《明報》的水平。


在商業化的浪潮下,大陸報紙亦加強犯罪案件的報導,吸引讀者。

  許多學者們認為白領犯罪是被新聞忽略的角落。缺乏新聞監督不僅掩蓋了白領犯罪在社會上的普遍性,而更嚴重的是它將注意力引開,使人們了解不到白領犯罪對個人和社會所造成的大大超出普通刑事犯罪的傷害。由表一可見,三份香港報紙對白領犯罪的處理比較一致,均遠遠低於它們對暴力犯罪的熱衷程度。而兩份嚴肅的「精英」報紙比大眾化的《東方日報》投入了略多的版面。

  相比之下,廣東省的白領犯罪行為遠比香港猖獗。人們對貪污腐化,濫用職權等現象已司空見慣甚至認為是天經地義。然而,廣東傳媒對白領犯罪的報導寥寥無幾,只佔犯罪新聞總數的10%左右。雖然兩地的報章對白領罪案的報導都少於對暴力罪案的報導,但原因有所不同。如果說香港的報紙有意迴避白領犯罪,那麼大陸的報紙則是在壓力之下被迫躲開,尤其是發生在高層的白領犯罪。目前,大陸傳媒「打老虎」仍然投鼠忌器。在獨立於政體的媒體出現之前,傳媒有效地監督政府的職責很難得以實現。

  是否將犯罪新聞放在頭版是一份報紙對此類消息的重視程度的重要標誌。在九七年和九八年的首兩個半月裡,《東方日報》分別有一百餘篇犯罪報導出現在整個報紙或分版的頭版上,平均每天超過一篇。《明報》其次,也有一半以上的天數在頭版上報導了犯罪新聞,但九八年略有減少。三份報紙中,《南華早報》對犯罪新聞的重視程度最低,兩年的比例基本沒有變化。廣東的三份報紙對犯罪新聞的重視程度亦相當不同。其中《廣州日報》作為黨報其犯罪新聞頭版率最低,而廣受市民喜愛的大眾報《羊城晚報》在頭版上刊登犯罪新聞的比例超出《廣州日報》一倍多。《南方日報》居中。

  另外,香港的中文報紙在報導犯罪新聞時多配以罪犯、現場,或受害者的圖片及示意圖。《東方日報》和《明報》的犯罪新聞中,有近一半或四成圖文並茂,且有增加的勢頭。與之相比,英文《南華早報》頗為遜色,只有7%。廣東的三份報紙由於版面及政策的限制,圖文並茂的犯罪報導所佔的比例更是微乎其微。

  在新聞中詳細描述犯罪過程是典型的吸引讀者的煽情手段。《東方日報》有超過六成的犯罪新聞對犯罪過程進行了淋漓盡致的描寫,與其大量採用圖片的方針相輔相成。《明報》詳細描寫犯罪過程的新聞報導佔約三成,而《南華早報》的比例不足兩成。三個報紙在此項上的差距與它們犯罪圖片的採用比例基本相同。

  在這一點上,廣東的三份報紙亦表現出巨大的差異。除廣州日報外,《南方日報》和《羊城晚報》中詳細描述犯罪過程的新聞比例兩年均超過了《明報》和《南華早報》,大有「不報則已,一報驚人」之態。

  綜上所述,在香港和廣州兩個截然不同的社會裡,傳媒受到不同的政治經濟力量的控制。表現在內容上,兩者即有重大的區別,亦有一定的共性。通過比較它們對犯罪新聞的處理不難看出無論在香港還是在大陸,客觀現實經過新聞媒體折射到受眾時已變得面目全非。媒體在處理犯罪新聞的過程中是否會成為政府控制社會的幫兇,這個問題值得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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