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新聞工作者的獨立性

2003-07-15
 
新聞記者應否參加七月一日的反對國安法大遊行?七一前夕, 香港的新聞專業團體為此展開討論,《明報》發佈員工守則草案,禁止員工參與政治遊行,更引起一場風波,被員工及外界強烈批評。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麥燕庭認為守則剝奪員工的政治參與權。面對指摘,《明報》編輯部聲明從不禁止記者參與政治遊行。

香港記者協會和外國記者協會經過內部討論和諮詢,決定號召會員參加,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則一再發表強硬聲明批評國安法草案,在董建華七月五日宣佈三項讓步後,也堅持擱置立法,拒絕接受修正方案。


規範守則的基本信念

《明報》草擬員工專業守則,近因是《紐約時報》記者的剽竊醜聞,《明報》希望可以借鑒《時報》教訓,設立專業守則。美國大小報章都有規範員工參加政治活動的守則,其中以《紐約時報》最為嚴格,員工包括記者編輯一律不准參加政治活動、遊行示威、簽名上書等。年前一名教育版記者就因為參加反對「禁止墮胎」法令,而受到懲罰。

禁止記者參與政治活動,在美國甚為普遍。香港外國記者會主席 Thomas Crampton就說,一向遵守《時報》指引,不會參與任何遊行,否則便代表採取某種政治立場。若需表達政治意見,他會透過記者協會等渠道表達。(《明報》26/06/2003)

美國其他傳媒報章也有不同程度的規範,比如:

《美聯社》

「只要活動不涉及利益衝突,新聞從業員是歡迎參與社區內的活動。但如果參與政治、示威或社會事件會導致或看似會導致利益衝突,記者應該避免參與。」


《洛杉磯時報》

(一)「員工不可參與任何他們可能會採訪或監督採訪的政治或政府活動。」

(二)「員工不可替任何政治運動或組織工作,也不可接受它們的酬金。」


《華盛頓郵報》

「我們應避免主動參與任何黨派的事宜,包括政治、社區事務、社會行動、示威等,這些活動可能會削弱或使人看來會影響我們公正報導及編採的能力。」

這些守則的基本信念, 是確認記者必須避免利益衝突,保持獨立性,才能發揮所能,不能上午遊行示威,下午回報館寫報導。一般而言,記者不會參加與新聞專業沒有直接關係的組織。記者報導抗議示威遊行,但不會參與示威。投身新聞業,我們在某種程度上必須放棄發表意見的公民權利。記者公開表達個人的政治立場(如參與政治性示威),將影響其報導的公信力,被讀者質疑其個人立場是否會有失公正。傳媒是公共事務的監察者,如果捲入政治漩渦,市民大眾就會失去找尋真相的渠道。

新聞工作者的職位代表了公眾利益,即使下班之後,仍是記者,社會監察者的角色不變。

美國佛羅里達州Poynter新聞學院專門研究傳媒道德的Bob Steele認為,記者在「異常特殊」的情況下才應該公開抗議示威。

他表示不同意『你不報導立法就可以去遊行』這個論點,他認為,記者們透過專業組織已發表了意見,上街未能達到更多目的,反而令批評者有機可乘,質疑記者公正地報導事件的能力。


國安法情況特殊

但是,國安法是很特別的情況,草案中有關「非法披露官方機密」、「煽動叛亂和處理煽動刊物」和「官方機密」等條文,都直接箝制及損害新聞自由。在董建華最後讓步的草案中,新聞界亦只限於四種情況下(報導揭露官員行為嚴重不當、公共秩序、安全或健康嚴重受威脅),才可引用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亦必對新聞工作者產生「寒蟬效應」。國安法涉及新聞自由,新聞從業員無法在此問題上保持中立。《紐約時報》雖然禁止員工參與遊行及簽名,但假設美國國會要廢除保障新聞自由的第一修正案,很多美國的記者可能也會上街示威。

七月一日新聞界上街示威,是因為已經沒有其他選擇,香港記者協會、其他新聞組織(包括香港大學新聞與傳媒研究中心), 也曾提交反對意見書,在一再和政府溝通後,也不能促使政府考慮延遲或擱置立法。當政府決意在七月九日立法時,上街成為了新聞界最後的抗議辦法。記者的守則,也包括了捍衛新聞自由的責任。國際記者協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守則第二條聲明:「為執行職責,記者有責任在任何時候捍衛新聞自由,使能忠實的搜集和發佈資訊。」

七一遊行還有一個複雜性,因為倒董色彩甚濃,新聞工作者參與就等如介入政治,有失公正。記協結果只決定參加示威,只反第二十三條,不支持「還政於民」的旗號,外國新聞記者協會董事會亦以七比六通過,遊行高舉反對第二十三條的橫額而不涉其他政治問題。

但是,就是因為問題涉及新聞工作者的基本利益,我們即使參與抗議也要不斷反思。從事新聞工作四十年的史丹福大學傳播學系教授吳惠連(William Woo)說,每當傳媒感到自己的利益被侵犯,總會喊得最響。他說:「我們是地球上最薄面皮的專業,『偽善』這詞就是為很多記者而造的。」

但他也說,傳媒最高的道德責任是讓自己的專業能夠有尊嚴地「活」下去,當無法再履行使命時,記者有責任抗議。問題是如何判斷何謂生死存亡的關頭?

Bill還說了這個故事:俄羅斯的偉大詩人曼德爾斯坦姆被鎖進莫斯科的黑獄,後來死於史太林在西伯利亞興建的集中營。妻子娜潔希塔到獄中探望時才發現,那?最可怖的原來是一片沉寂,已在彌留的獄中人偏不作聲。妻子想,寧鳴而死,不默而生,沉默才最罪無可恕。


擔當民眾的守望者

記者不會見死不救,先做新聞才去救人。一九六四年,美國總統約翰遜說,「我是個自由人、美國人、參議員、民主黨員,重要性依此類推。」我們也有多重身份:自由人、記者、中國人、香港人......我們的取向依據各種理念在我們心中的地位而定。

歸根到底,遊行示威,不過是技術問題, 守則只能提供一般性的指引, 落實因時因事而異。新聞工作者在民眾運動高潮時,更高的守則是不群不黨,做獨立的自由人。七一過後,香港政治變革可期,更需要新聞專業人士為民眾提供理性的資訊、分析與觀點。

新聞工作者不是信徒,而是永遠的旅人,漫漫長路,偶遇各方自由鬥士,但為了當民眾的守望者,只能孤身上路,不為那方搖旗吶喊,監察政府也監察反對派,為了言論自由永不退縮。

讀南方朔的「給自己一首詩」,其中引述詩人華滋華斯(William Wordsworth)說:

「我豈能去選擇一種指引
不比當漫遊的孤雲更好
我不能錯失自己的人生。」

這也是記者的人生。
相關文章 / Related Articles

活在後真相的信息戰年代

傅景華
2019-09-28

香港傳媒高層訪京團背後

呂秉權
2018-10-22

假新聞 Vs 新聞自由

彭家發
2017-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