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香港電台公營廣播之路

2006-10-16
香港廣播見證歷史變遷。
香港電台新聞部於一九七三年脫離政府新聞處獨立運作。
  香港地區的廣播始於一九二九年(試播則為一九二八年),迄今已有七十七年。考察過去七十七年政府的廣播政策,時有搖擺,往往從一個極端去到另一個極端;從不願意承擔廣播責任到牢牢掌握傳播工具;從抗拒公營廣播到擁抱公營廣播......所有這些政策的搖擺,受到一些因素的影響,那就是倫敦殖民地部對香港事務的看法,與香港殖民地政府的看法有分歧,倫敦英國商人的利益,與香港英國商人的利益,有時並不一致,甚至是互相對立的,這種對立,在香港的廣播事務上也顯露出來。

香港廣播的始源
  一九二九年十月八日,署理港督蕭敦(Mr. W.T. Southorn)主持電台正式開播儀式,蕭敦在致詞時強調,由於沒有商人願意承擔一個電台的運營,政府只好承辦。可見港英政府對於廣播並不是主動經營,更不會有長遠的發展目標。由郵務司當主席的「廣播節目委員會」成立不到三個月,委員會們已經就撥款問題,與政府發生爭執,委員會們還一致表明,「......在適當時機要強烈向政府反映廣播的價值,在教育及宣傳的層面,廣播起了很重要的功能,......而且也要讓香港鄰近的城市知道,香港廣播電台的重要性......」。在討論爭取一九三一年政府增加撥款給委員會時候,引發出上述的一段討論,可見香港的殖民地政府,對於廣播並不是十分的熱衷,也談不上對廣播的發展前景有何種特殊的看法。這再一次印證了筆者之前的一篇論點:即殖民地政府是處於一種被迫的狀態,去把雜亂無章的、由無Y電業餘愛好者推動的電台廣播收納起來,暫時由郵政總署帶領的一個委員會管理,委員會內反映了英商、華商、教育界、無Y電業餘愛好者的利益。這種做法,與二十世紀二十年代英國政府處理民間自發式廣播的手法非常雷同。
  一九三八年,委員會在撥款問題上又與政府起爭執,當時的輔政司詢問廣播委員會主席,為何廣播不可以成為政府的一個部門,列出經費,由政府撥款?委員會經過討論後得出如下決議:
  「......委員會原則上接受政府的建議,廣播可以成為政府的一個分支部門,部門的首長應徵詢一個類似目前組成的委員會的意見。」結果從一九三九年一月起,政府才明確把「廣播委員會」放在郵政總署的管轄範疇。從初步收集到的證據來看,政府正式把「廣播委員會」列入政府編制之內,似乎只是出於技術上的財務原因,免得每個年度在撥款問題上與「廣播委員會」爭執。

政府對廣播新聞的掌控
  二次大戰前港英政府雖然並不熱衷於廣播發展,但是對於廣播新聞一事,卻是牢牢掌握的。例如華文報業向「廣播委員會」提出要播本地中文新聞,委員會就認為這是一件很重要及很敏感的議題,主席要與政府磋商才能定奪。隨後在決定播出中文新聞前,又要有一個預審的安排。路透社提出要向電台供稿,委員會也要向政府報告,港英政府則回覆委員會,轉發路透社的新聞要得到英國殖民地部大臣的同意,港府也無權批准。港府對電台新聞的掌控,一直由政府新聞處負責。從一九五零年代起,電台新聞稿件的撰寫和編排,由政府新聞處一手包辦,直至一九七三年,新聞處人員撤離電台,新聞工作才由電台員工自行負責。二次大戰後由於亞洲局勢動盪不安,加上大陸政局發生巨變,廣播成了最有效的大眾傳媒,涵蓋地域廣泛,令港府一反戰前的心態,十分重視廣播。
  二次大戰結束後,一九四六年八月委員會恢復戰後的首次會議。一九五零年韓戰爆發,亞洲局勢緊張動盪,由於香港電台自成立以來,以中波及超短波廣播,中國內地遠至廣州、上海、北京、天津都可以接收香港的廣播,香港電台廣播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把英國的文化、新聞不斷向中國內地滲透」,廣播成了宣傳的一個很重要的手段。一九五零年鑑於局勢嚴峻,港英政府考慮把香港電台的管理由郵政總署交到統管新聞宣傳工作的新聞處「公共關係部」Public Relations Office接管。一九五一年三月,副輔政司K.M.A. Barnett下令解散「香港廣播諮詢委員會」,理由是「考慮到目前的局面,把香港電台歸入(新聞處)公共關係部是一個合乎邏輯的決定」。郵政署署長於一九五一年三月六日召開會議,通傳政府決定,即時解散委員會。新聞處直屬輔政司署,統籌所有新聞的發放和有關政府、政策的討論。一九五四年在韓戰停火一年後,亞洲局勢漸趨回穩,港府又取消了這一特殊措施,而香港電台也不再附屬於郵政總署,成為一個政府部門。
  一九五五年港督葛亮洪提出,為了使香港居民不要收聽境外廣播,減少境外廣播對香港的居民的影響,有必要提高香港電台與其他私營電台的競爭力,因此港督建議把香港電台賣給私人機構。倫敦殖民地部大臣博伊德(Alan Lennox-Boyd)馬上向港督提出反對,認為「基於政治的原因,香港電台要留在政府手上,以便政府對廣播政策及廣播節目內容實施全面的控制」。
  為了提高電台的競爭力,爭奪聽眾,港府翌年推出《香港廣播前景白皮書》(The Future of Broadcasting in Hong Kong)。白皮書提出要延長中文台的廣播時間,改善廣播設施。白皮書又綜合了多方正反的意見,認為最有利於香港電台長遠發展的,就是把香港電台公營化,目前只待香港電台的服務提升到一定水平後,就可以考慮公營化的問題。白皮書還承諾著手尋求其他公營廣播機構的意見,以作參考。這一尋求意見的程序,一拖就是四年。

成立公營廣播的建議
  一九六零年,鑑於無Y電視廣播技術的日益完善,港英政府在同年九月成立了一個跨部門的「電視工作小組」,研究這個問題。小組由廣播處長布祿士(Donald Edgar Brooks)出任主席,成員主要有郵政署署長及新聞處長。布祿士於一九五二年至一九五五年在香港電台任職高級節目助理(Senior Program Assistant),一九五五年短暫離開港台,一九五六年十月返港出任廣播處長,直至一九七二年,任期十六年。布祿士是工程師出身,在他任內,香港電台由中波、超短波以至FM立體聲廣播,在廣播技術上有了長足的發展,這與一位工程技術出身的處長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小組報告延至一九六二年一月才向政府提交,小組認為無Y電廣播的電視將來會對社會有很重大的影響,因此要加以適當的監管,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小組主要建議:
(一) 成立一個法定的公營廣播機構,成員包括香港電台及私營的電視台及電台,日常運作由一個商營的機構負責。
(二) 收入由牌費及廣告費支付。
(三) 負責日常運營的機構不單止有英國電視的利益,還會有本地的利益,包括麗的呼聲及商業電台。
  然而,布政司署內的主要顧問們並不接納報告書建議,認為無Y電視廣播的影響力,並沒有報告書所說的那麼偉大,充其量只是對麗的有Y廣播的一種衝擊,刺激麗的電視優化她的節目。港英政府也反對讓香港電台成為公營的電台電視廣播機構,認為會增加政府的財務負擔,對於成立一個包括政府、私營的龐大公營機構,成員以沒有先例可援,而且以這樣一個組合來發展香港的電視業,有違香港發展的精神。政府雖然不接受報告書的建議,但是對於以公營機構的概念來運營香港電台的想法,還沒有完全放棄。廣播處長布祿士一心想借用這個時機由電台業務邁向無Y電視,把香港電台轉身成為英國的BBC,這個美夢顯然成空。在港英政府的主導下,行政局同意儘快發出一個商營無Y電視牌照,為期十五年。這也可以看見,從BBC借調來港出任廣播處長的布祿士,他的理想與當時港英政府的想法,還是有很大的出入。
  一九七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港督戴麟趾爵士委任一個跨部門小組,要考慮無Y電視續牌的問題,及是否要增發多一個無Y電視廣播牌的問題,廣播處長布祿士為委員。一九七一年的檢討工作,委員會一共召開了四十二次會議,會上就香港應否有公營廣播電視展開了激烈的爭辯。一力主張香港電台應轉為公營廣播並兼有公營電視功能的是廣播處長布祿士,而一力反對的是當時的新聞處長華德(Nigel Watt)。布祿士力陳應成立有法定權力的公營廣播機構的兩點原因:一是政府應以有限的大氣資源,謀求最大的公眾利益,而不是給私人機構為股東謀求最大的利潤;二是同樣的收入應是投放入公眾服務而不是分配給股東。布祿士還力陳,商業機構如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在實際運作上並沒有百份百履行發牌的條款。 華德處長認為政府與TVB之間合作無間,政府向TVB提出的任何要求,TVB均予以接受,又主動提出協助。TVB在開台五年間,有96%市民可以接收訊號。TVB經營成功,節目大受觀眾歡迎,台方又與政府衷誠合作。華德處長更振振有詞的認為,香港不需要一個公營廣播機構。
  一九六七年香港暴動期間,香港商業機構如無Y電視、麗的呼聲、商業電台等均全力支持港英政府,發放政府聲明及政府宣傳材料。華德處長致廣播處長的一封措詞嚴厲但沒有寄出的信件中,指商業廣播機構也是協助政府宣傳的重要伙伴。華德的觀點,在政府內部顯然是佔了上風,也抓到了港督戴麟趾爵士的癢處。港督在六七年暴動後曾公開表示,商業經營的傳媒與政府經營的傳媒應該是攜手互補不足的。由於TVB經營的成功,也由於華德處長的有力抗辯,加上布祿士提出的公營廣播的概念,涉及龐大的改組和不穩定因素,小組主席也就否決了布祿士的建議,除了建議增發商業電視牌照外,TVB也獲得了續牌。
  經過兩次的失敗,布祿士心灰意冷,一九七二年收拾包袱返回老家。英文台新聞時事組及電視部的多位外籍員工也相繼辭職,以行動表明對香港電台的發展前景不表樂觀。布祿士臨走前向報界表白,他出任廣播處長的責任,就是要將香港電台轉為公營廣播機構,現在任務沒有完成,也沒有留下來的必要了。從這一點看,從英國廣播公司借調到港台工作的管理人員,對香港電台的發展,自有一套理念,而這種理念,也不一定配合港英政府或倫敦政府的想法。
  布祿士離開港台,處長一職由公共電視組的主管何國棟(Jimmy Hawthorne)接任,直至一九七八年。何國棟上任後,繼續尋求香港電台的獨立,抗拒新聞處的壓力,如港台新聞部脫離新聞處獨立運作,又擴大了電視製作,港台這一段時期的電視製作,反映出低下市民的心聲,批評政府部門的施政。二零零六年九月何國棟在北愛爾蘭病逝,他在任內的一個名句,就是「早上的電話令他短壽」。何國棟當年所受壓力之大,從新聞處長華德向布祿士草擬的一封沒有寄出的信件中,可以窺見端倪,也可以印證前廣播處長張敏儀說新聞處長權力很大的說法。
  華德在信件草稿中強調新聞處長的權責與廣播處長的職責,香港電台任何新的節目政策的變動,都要諮詢新聞處長的意見。華德又很不客氣的指出,他排定的廣播次序,廣播處長不得更改。華德處長指港府的媒體政策,不能只是仰賴政府的電台,商業廣播機構也是協助政府宣傳的重要伙伴。華德的觀點,在政府內部顯然是佔了上風,也抓到了港督戴麟趾爵士的癢處。港督在六七年暴動後曾公開表示,商業經營的傳媒與政府經營的傳媒應該是攜手互補不足的。

香港電台公司化胎死腹中
  一九八四年中英簽署聯合聲明後,香港步入十五年的回歸過渡期。一九八五年「廣播檢討委員會」提出報告,建議香港電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的角色應該予以強化,財政獨立,節目內容不受政府干涉。為了提出論據支持,報告多次引用了前廣播處長布祿士在一九七一年的論點,在一九七一年被否定了的論點,到了一九八五年得到了平反。一個相對小的廣播政策如何執行,自然是要服膺於更大的政治考慮。彭定康政府對後過渡期代議政制如何發展和安排,廣播政策上也要相應配合,而一個不受政黨政治、不受政府掌控的廣播機構,自然是代議政制的最佳護航者。
  一九八九年北京「六四」風波後,港府行政局迅速批准香港電台公司化,完全獨立於政府之外,指令於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成立。行政局的決定,也和西方國家對大陸政治形勢的評估有關。由於當時香港社會及立法局均全力支持港台公司化,香港電台管理層為了爭取更有利的條款,主動修改公司化的內容,再交行政局討論,行政局照樣批准了新的條款,指令港台公司化進度可以延至一九九三年四月生效,然而一九九二年北京透過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反對把香港電台公司化,認為將來的特別行政區也需要一個政府的電台。在中方強烈反對下,一九九四年港府正式宣佈擱置計劃。在當時中英互不信任的政治氣候下,香港電台公司化計劃難產,也是必然的。
  二次大戰後,港府五度提出要把香港電台公營化。每一次的提出,都有不同的內涵,也因應不同的時局,有許多權宜之計。第一次提出是在一九五六年,第二次在一九六零年,第三次是在一九七一年,第四次在一九八五年。前四次的提出,有因應對時局的判斷而作出,有因應科技的轉變而提出,也有因應港台管理層的理念而提出。二零零六年第五次的檢討,是因應「本港社會變遷的需要」?因應「外界對香港電台的嚴厲批評」?還是因應「一國兩制發展的需要」?這個關鍵而又基本的問題,將會影響著檢討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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