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採訪步步為營

2009-09-15
中央政策影響記者採訪的寬緊度。
本港記者在烏魯木齊採訪期間被武警毆打。
  香港無綫電視記者林子豪和攝影師劉永全以及now寬頻電視新聞攝影師林振威,在新疆首府烏魯木齊採訪群眾和平示威時,被多名武警毆打,用武力按在地上,雙手反綁,期間,武警更曾拔槍指嚇記者。這一幕幕匪夷所思、踐踏採訪自由、侮辱記者尊嚴和傷害記者人身安全的畫面,讓香港市民親睹到中國內地採訪的香港記者所面對的危險和困難。

中、港新聞理念差異
  對記者來說,把「記者當賊辦」這一幕當然令人憤慨、不安、受辱及無奈,亦可以說是他們跑中國新聞以來面對各種阻撓採訪的極致。而實際上,中國線新聞記者面對的阻撓,形形色色,有來自民間,有來自官方,更有來自假辦民間的政府人員,不一而足。

  這一切,源於香港和內地對新聞理念和新聞工作者角色扮演的不同理解、對新聞自由尊重程度的差異,以及各個利益集團違規維護利益的舉措。

  中國視新聞傳媒為人民喉舌,而執政共產黨就是最能代表人民利益的政黨,所以傳媒應聽從執政黨的指示進行報導。在這前提下,隱惡揚善是理所當然,偶有批評或披露黑暗面,也可能受著傳媒背後的軍政商集團操弄。

  在香港,新聞傳媒接受的,是西方傳統新聞觀,從業員秉持其職責是市民的耳目,代表公眾監察社會的運作和政府的工作,是行政、司法、立法三權以外的第四權。

五花八門的採訪阻撓
  對中國官員或與當權派糾結的商界而言,香港傳媒肩負的使命當然令他們如坐針氈,於是五花八門的阻撓便來了。

  先從今年二月頒佈的《香港澳門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談起,該辦法要求香港記者到內地採訪前,要先到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申領全國記者協會發出的記者證。該證件容許記者在得到被訪者同意的情況下,在該特定省份進行採訪。一般情況下,證件還是很快發出的,但對採訪突發新聞的記者來說,這一關卡已經夠你瞧。究竟是拿起行李往機場或火車站跑,搏一搏不會在現場被逮著?還是先到西環等簽證?端視有關新聞的嚴重性。再不然,便請已長駐內地的記者跑一趟,原則是要與政府官員鬥快。若官員比記者先到一步,記者便可能要在距離事發現場一公里或更遠的封鎖線外採訪了!

  可是,對於不受歡迎的媒體,則連下決定的機會也沒有,因為這些媒體知道,它們的申請是不會被處理的:即使你的表格已傳真到中聯辦,但對方不是說未收到你的表格,便是你根本找不著負責發證的官員!

  待得記者拿了證件,個別地方政府又會因應情況要你再辦一個當地發出的採訪證,經歷九月初群眾示威的新疆烏魯木齊市政府和去年「五.一二」地震後的四川省政府,便先後制訂這些要求。這時,每事問的香港記者已沒好氣跟對方爭拗,為什麼申請了全國記協發出的採訪證還要再申請?老老實實地填寫表格,只望證件快快到手,好展開採訪工作。

  可是,這也不保證記者的正常採訪工作不受阻撓。先是中央政策這大氣候便會影響官員處理記者採訪的寬緊度,今年是中國國慶六十周年的「維穩年」,一切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報導都會受到控制,中宣部會按時向內地媒體發出指令,要求某些新聞只可用官方新華社的「通稿」,以便統一口徑。中緬邊境城市果敢八月發生軍事衝突,大批緬甸人民逃到中國的新聞處理便是一個例子,而境外傳媒亦禁止進入中國方面的難民營採訪。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記者明白,採訪工作更加要步步為營。

  其次是要面對地方政府或利益集團的阻撓,這才讓記者大為頭痛。由於記者披露的,可能涉及地方官員或集團的個人利益,阻撓力度當然比執行中央政策大得多,所用方法可謂層出不窮,最常見的,是用手阻擋拍攝鏡頭或驅趕記者離開現場,但有些「土法」也真的令人大開眼界:放狗咬記者,連新華社記者都曾經此苦;僱用人員毆打記者;全程跟在記者身後「保護」,實質是讓被訪者「小心說話」;藉口執行公務或指記者違規採訪而帶走記者,然後強迫記者交出採訪資料才予以釋放;以恫嚇方式令市民不敢跟記者談話,個別情況下,有接載記者採訪的計程車司機也曾收過警告。

  有些不法事業已發展為整條鄉村的事業,像記者這樣的外來人士很易被分辨出來,採訪更是難上加難。還記得潮汕一帶有村落專門製作偽鈔,記者進村不久便被發現,被要求離開,記者其後靠鄰村村民幫忙,才能入村一窺全豹。 不過,有些時候,當地市民又是記者的救命恩人。「六四事件」期間,曾發生北京市民保護記者安全的個案,而在去年「五 .一二」川震期間,有記者到青川木魚鎮採訪逝世災民集體埋葬的情況,但這村外人走上山頭不久便被發現,很快被公安跟上及強行帶走,記者正在擔心採訪資料不保和人身安全之際,突然有一批家長跑出來拉著公安訴冤,另外閃出兩輛電單車把記者拉上車開走,把他們送到可以乘坐計程車離開的地方。

  至於事態嚴重,則莫如今年八月,now寬頻電視記者黃嘉瑜被四川省公安誣陷涉嫌藏毒而阻撓她到法庭採訪譚作人受審,以觸犯刑律來阻止記者採訪,筆者亦是首次聽聞。身為公安,公然知法犯法,目的只是阻撓記者採訪,若此,又怎能叫公眾信任這些制服人士?!

  記者自保之道,惟有強烈要求對方依法辦事,包括搜查時要求對方出示證件、搜查批文、並在當事人或第三者在場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有中國線記者向筆者表示,某天經深圳進入內地時,被海關要求搜查行李,但不許他在場觀察,該名記者堅拒,雙方發生推撞,後來被指妨礙公務。他說,有關指控當然對他不利,但總比讓人栽贓好。

新聞自由停滯不前
  行文至此,筆者不禁感嘆,中國的新聞自由怎麼好像停滯不前甚或有所倒退?猶記得二十多年前到內地採訪時,雖然禁例多多,但只要記者肯闖肯試,搶新聞、找真相的空間還是存在的,尤其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至「六四事件」發生前;隨著國家經濟發展,採訪更加規範化,採訪禁區更多,而阻撓採訪的手法雖然已經較為「斯文」,但性質不變,就是要壓制新聞自由。

  可喜的是,隨著互聯網發達,一些不公義的事件被網民迅速披露,算是對新聞不自由的中國,起了一定的推動開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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