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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就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言論的回應
發稿日期:2021-05-30
就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於5月29日有關《議事論事》的言論,香港電台有以下回應。
 
原《議事論事》製作團隊在5月21日播出的一集《議事論事》末段加插播放六四長跑的片段,明顯違反本年三月新成立的編輯委員會的指令及偏離編輯管理機制。編輯委員會早前已決定,《議事論事》的內容必須關乎當下立法會事務,並須得到編輯委員會批准。有關決定適用於《議事論事》任何部份,包括 Roller。負責的管理層亦已多次向其屬下團隊作出相關指示及督導。上述該集《議事論事》加插播放六四長跑的片段,內容明顯與該集討論事項或立法會當前議題無關,事前並未經編輯委員會同意。港台會嚴正就原《議事論事》製作團隊涉嫌違反現行編輯管理機制進行調查,並按既定機制懲處違規人員及追究責任。
 
港台管理層重視與各層級同事溝通,並按既有的管理鏈向不同層級的員工講解編輯委員會的決定。事實上,自本年三月港台引入新的編輯管理機制後,絕大部份港台製作團隊均專業地按新的編輯管理機制行事,包括就具爭議節目向編輯委員會提交詳盡的建議書以及把製成品完整地送交編輯委員會考慮。新的編輯管理機制大體上運作暢順。事實勝於雄辯,自本年三月至今,港台不同製作團隊製作芸芸數千小時的節目中,只有三個早於三月前已開展製作的節目因不符合客觀及不偏不倚的原則在播出前被袖起,以及上述一集《議事論事》被刪除未經編輯委員會同意播放的環節,而這些節目皆由港台的一個組別的團隊負責。其餘由其他團隊製作的節目均符合《香港電台約章》(《約章》)及《節目製作人員守則》(《守則》)以及編輯委員會的要求。港台管理層衷心感謝努力確保節目符合《約章》、《守則》及編輯委員會要求的製作團隊。
 
港台作為香港的公共廣播機構,所提供的節目須達到《約章》下的公共目的,包括讓市民認同公民身份及促進公民社會發展,以及提供讓市民了解社會和國家的節目,培養市民對公民及國民身份的認同感。由行政長官任主持的節目《選委界別分組面面觀》,符合《約章》要求。
 
根據《約章》,港台編輯自主,不受商業、政治及/或其他方面的影響。《守則》訂明在奉行編輯自主時,須履行編輯責任(“There can never be editorial autonomy without responsibility, freedom without restraint.”)。我們必須強調,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亦必須明白,港台編輯自主不等如港台個別製作人員編輯自主。我們也希望,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能尊重《約章》及《守則》下對港台的要求及期許,包括個別員工不能任由一己成見左右其專業判斷。根據《約章》,廣播處長作爲港台的總編輯,為港台作最終編輯決定。港台既是公營廣播機構,亦是一個政府部門,凡事須有規有矩,不能偏離機制。港台管理層歡迎工會提出意見,但亦期望工會所提的意見能以事實為基礎,並尊重現行港台已實施的編輯管理機制,否則只會進一步影響管理層與工會的有效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