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傳媒表現調查

1997-05-15

  自九三年開始,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的民意研究組便不斷就香港傳媒的表現進行調查,當中包括事件性及定期性的測試。定期調查每兩個月進行一次,每次以電話隨機抽樣訪問十八歲以上操粵語的香港居民,樣本在五百成功個案以上。

  九七年四月,由民意研究組出版的第八期《民意快訊》便把過去四年多的定期測試結果綜合發表,供市民及傳媒學者參考。

新聞來源的信賴

  調查發現,電視持續是香港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一般都有四成以上的市民認為電視是他們的主要新聞來源。倘若連同成半左右認為電台是其主要新聞來源的被訪者計,則電子傳媒無疑是非常重要的新聞來源,合佔被訪者五成半左右,其社會責任因而亦屬非常重要。

  不過,若以單項計算,則報章亦屬一個非常重要的新聞傳媒,約三分一被訪者認為報章是他們最主要的新聞來源。至於雜誌、朋友及家人等,都是不太重要的新聞渠道。

  此外,調查亦訪問市民在各種新聞渠道的消息出現矛盾時,他們會最信賴那個新聞來源。調查發現,市民最信任的傳媒依次是電視、報章、電台及雜誌,與他們的主要新聞來源次序相同。由此推論,市民一般相信他們的主要新聞來源。但不能忽視,除電視一項外,信任傳媒的數字都較主要新聞來源的數字低,表示部份市民亦不完全信任傳媒。而有成半至二成半市民不能判別那個新聞來源最可信。市民對各種傳媒的評價,亦可從另一組有關傳媒表現的信任程度測試得知。

  就上述四種主要新聞傳媒的表現來看,市民對電子傳媒的滿意程度比文字傳媒的表現高。四年來平均有六成八市民表示滿意電視的表現;電台方面,平均亦有五成二市民表示滿意其表現。至於文字傳媒方面,雖然報章為市民第二重要之新聞來源,但平均只有四成三市民滿意其表現。有一成表示不滿。市民對雜誌的滿意程度為各種傳媒最低,平均只有一成一市民滿意,兩成一表示普通及二成九成表示不滿。

傳媒界定影響可信性

  綜合兩部份的調查,發現市民對電子傳媒的滿意程度普遍高於文字傳媒,可能耳聞目睹始終比較直接可信,而個別報章及娛樂資訊雜誌的報導有時亦會流於浮誇渲染。

  不過,整體而言,四年多來亦有平均超過六成市民表示滿意新聞傳媒的整體表現,但隨著娛樂資訊節目在電子傳媒中開始流行,市民對「新聞傳媒」的界定可能開始矇糊,其可信性亦可能受到影響。

  是次發表的一系列調查並未觸及市民對個別傳媒的評價,及對整體新聞事業,包括新聞自由發展的調查。該等數字將在日後陸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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