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致勝之道:品牌創建

2001-05-15

  今日,任何產品,任何服務,在市場上競技,展開顧客爭奪戰,各出奇謀,炮火連天,在所難免。

  成者為王,是不爭的事實。

  在商場如戰場的故事裡,大眾傳播媒介肩負著舉足輕重的任務:把品牌訊息傳達至目標消費群。

  傳媒洞悉廣告的力量、品牌的重要性,當然,這也是傳媒收入的來源;廣告商愈相信品牌訊息傳遞的準確性,廣告投放覆蓋和頻率的考證,廣告預算愈多,市場佔有率就愈增,傳媒的收入也相應愈豐,傳媒從而可不斷提升內容質素,繼續吸引更多眼球,繼續大賣廣告時段和空間。

  大眾傳媒當然對這眼球爭奪戰的循環,鼓吹建立形象,傳遞品牌訊息的重要性。

傳媒與品牌

  品牌者,就是一件產品、一間機構在大眾心目中,代表甚麼?但曾幾何時,傳媒在自身品牌的創建,可有出力?

  品牌對傳媒重要嗎?

  傳播媒介與其他產品不同?別癡人說夢。主張以品牌建立產品獨之處的各大傳媒,十居其九都非常被動保守,定位往往由內容主導,他們可曾有為自身定位主動出擊?媒介形象往往由外界、受眾確立,他們可曾有為自己訴求、塑造突出形象?傳媒宣揚品牌的重要性,但傳媒可曾身體力行,重視自我品牌宣傳?

  他們似乎無意於操控自己的市場命運。

  傳媒鮮有為自己創造品牌,算是真正的「賣花姑娘插竹葉」吧!難道傳媒真的有異於其他產品,不必經營品牌、定位、形象?

  在此我要鄭重聲明:傳媒的內容(編輯方向)絕對重要,空有爛內容,縱然有一個最「標青」的市場、廣告、宣傳活動也不能起死回生;更只會加速滅亡。

  但品牌重要嗎?定位、品牌只屬一般產品,我們傳播媒介與眾不同。真的嗎?傳媒有何與眾不同?

  傳媒也是消費品的一種呀!

  傳媒的生存,有賴於確立目標群,製作迎合目標群需要的內容(這就是傳媒的產品),當然,產品方針取向絕不會輕率,往往經過調研,細閱目標群的傳媒使用習慣和對待各傳媒的態度,得出的結論有助調校自我方針,提昇質量;這一切一切,都是為了超越競爭對手:其他傳媒,提高收視率/收聽率/銷量/讀者人數,爭取目標群的眼球佔有率,從而提升廣告時段/版面價值。這模式與一般產品何不同之有?

  那,為了爭取知名度和眼球,創建品牌又何嘗不是市場競爭中的有效武器,爭取目標支持的最佳捷徑?

解讀詮釋品牌

  當傳媒有了最出色的內容,他最需要的就是千萬不要面目模糊,而是能在眾傳媒間有一以受眾需要為前題的突出品牌。

  受眾喜與之發生關係的傳媒,正如其他產品一樣,必然是愜心愜意,易於親近的。

  傳播大師馬素.麥魯漢的經典發現是:「媒介就是訊息」。

  你又知否「訊息就是詮釋」,「品牌就是詮釋後的理解」?

  理解品牌,識別品牌,才能讓你駕馭品牌,而不致被品牌牽著鼻子走。

  產品的名字,只是一個辨識符號,品牌的含義豐富而深遠,遠遠超越這符號。一種清晰又強而有力的品牌,有能力在消費者腦海中泛起超出比例的效應,少少市場宣傳經費,也可轉化成大大銷量,令花費龐大的競爭對手恨得牙癢癢。

  因此,一個品牌的強弱,取決於他在影響消費決策的能力。

  現代市場,消費者的選擇多的是;在眾多知名的產品之間,消費者變得麻木,單是打名度,並不能令任何產品突圍。品牌類型清晰、配合消費需要的,有助於減少購買時的猶豫不決。

領袖型與挑戰型

  品牌可分為種種截然不同的類型:領袖型及挑戰者型。

  領袖能穩守其領導地位,在於他們能貫徹並深化消費者對他們的認知度,並能不斷進化,成為愈來愈有意義的消費。

  領袖代表權威,能說一些挑戰者不能說的有份量的話,因為領袖早已建立誠信,釐定標準,帶領群雄是多麼的理所當然。

  領袖充滿自信,因為是經過一次又一次的証明,信心毫無疑問,就此建立起來。

  領袖散發魅力,遊戲規則由他訂,競爭由他規範。

  領袖帶來親切感,熟悉、可信賴、讓消費者樂於親近。

  傳媒中,誰經營出領袖型的品牌?

  挑戰者活在一個截然不同的世界,在此,品牌以引人注目為己任。

  在巨人面前,大衛可肆無忌憚,直至他可成長、得到認同、備受敬重。

  挑戰者經常嘩眾取寵,挑戰建制,他們最強的武器,是挑戰領袖的權威。

  挑戰者往往自以為是,以激進勇悍,來抗衡領袖的魅力。

  挑戰者不辭勞苦,樂於討好,活力充沛,爭取注意力:他的野心顯而易見,大鑼大鼓地吹噓與領袖一般、甚或有過之的出色表現。

  挑戰者好勇鬥狠,攻擊領袖的親和力,挑戰遊戲規則,不甘隨便接受現實,把鬥爭的主題從領袖的強項轉移到挑戰者的強項。

  假若挑戰者打算長久作戰,他必須為自己成為未來領袖播種鋪路,具備領袖應有的風采;否則,令挑戰者脫穎而出的種種技倆,將變為未來成大器的障礙。不加以正確的管理,挑戰者型品牌可能只會處於不停挑黌,長期作戰的狀態。

  例如我們香港傳媒中,便有一明顯處心積慮經營出來的挑戰者型品牌,以引人注目為己任、肆無忌憚、挑戰建制、種種權威、野心顯而易見。從一開始,就開宗明義,大打挑戰者型宣傳的《蘋果日報》。

劃地自封新定義

  傳媒品牌,是否僅此種種而已?

  讓我在此介紹真正品牌創建的最高境界:劃地自封。

  品牌創建高手往往不會滿足於現狀,受到固有、傳統的範籌而自我歸類,他們會劃地自封,為本身類別重新下定義。

  首先,他們會問:「我的品牌,理所當然地被歸類位於何處?它今天在那裡?」

  然後,品牌創建師會更上一層樓,問:「我的品牌,如何重新為這一類別寫下定義?」

  音樂電視頻道(MTV)自開創以來,在一切宣傳推廣訊息裡,不停為音樂電視定位賦予新定義,從而建立自己獨一無二的品牌,至今無人能及。

  品牌創建高手說:「我要令我們的品牌變成一種文化,形成一種自創、只屬於我們的意念和生活方式,演變而成現今世代年青人的獨特態度。」

  在今日競爭激烈的眼球爭奪戰,如何靠品牌創建而突出自己,實在各師各法,唯一不變的定律,就是品牌不容忽視、不可置之不理、不可任其自生自滅。

  你希望你的品牌在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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