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視新聞欠缺什麼?

2000-01-15

  剛來香港時感受到的第一個 「文化震撼」,是此地報紙與電視新聞的「兩極化」:銷路最大的報紙脫離常軌的「大膽」表現手法與電視新聞墨守成規的保守風氣。

  廿四年的記者生涯中,我曾在台灣、歐洲和美國服務。從沒經歷過一個地方的平面和電子媒體在觀念和呈現手法上有這麼大的差異,好像在一齣名為「香港傳媒」的舞台劇裡看到了火爆的全裸「鋼管女郎」和由粉頸到腳跟都緊包著典雅衣裝的「窈窕淑女」同台演出,雖然令人目不暇給,卻也令人納悶:香港的閱聽大眾真的喜愛這種「戲碼」嗎?

  限於篇幅,暫時不談港、台銷量最大報紙的這種「激進與保守」對比,而想談談,保守的香港電視新聞究竟缺少了什麼?

  初探香港的電視新聞,發現其主要製作理念及呈現方式似乎還停留在十多年前的台灣,而與全球電視新聞潮流相較,所可補強之處甚多,舉其犖犖大者計有:一、人性化的播報方式,二、大眾化的新聞內容,三、洞燭機先的採訪理念,四、深入淺出的調查報導。

人性化的播報方式

  主播的表現是電視新聞的兩大「命脈」之一。遺憾的是,今日香港大部份的主播就像二、三十年前台灣的梁興國、張繼正、盛竹如、熊旅揚等先進,力求字正腔圓、嚴肅權威、因此在螢光幕上不苟言笑,也不講究上下兩則新聞之間的「串場」,即使個人發聲及發音技巧一流,卻缺乏親和力,加上新聞內容大多「貧血」,整節新聞「官味十足」,就是少了那麼一分應有的「人味」。

  至於應如何播報才符合「人性化」要求?由於篇幅有限,只好有機會再說。

大眾化的新聞內容

  電視新聞的另一「命脈」是新聞內容。因此,香港各家電視新聞的主管以及實際「操盤手」(採訪組長、主編和編導)似乎更應在新聞內容的規劃、採訪和編排等方面卸去傳統桎梏。

  我在拙作《新聞力》一書中,特別詳細介紹「新聞」的定義及各家看法,歸納出的結論為:「新聞是一種最新獲知的資訊,其內容為會吸引大眾注意或影響大眾利益的事件或事情。」

  不少同業告訴我,香港的電視新聞主流是由記者會、研討會和其他會議所組成的「三會新聞」,採訪組每天疲於奔命的就是這些「被告知會發生的事情」,大多內容枯燥,很少有「會吸引大眾注意或影響大眾利益的事件或事情」,雖然是「最新獲知」,新聞性卻不高。(當然,這並不是說,香港電視新聞人員沒有作出好新聞,而是說比例偏低。)


作者曾任職台灣中、英文報業及擔任華視晨間新聞「早安今天」主播。

  我在華視服務時,採訪組同仁最怕被分派到「採訪某會議」的任務,因為他們認為,會議新聞由於其他傳媒都在,反而不是新聞,很有可能被其他精彩新聞擠掉,要嘛播不出來,要嘛以二、三十秒提要方式播出,失去了表現機會。

  當時流行一句話,「大牌的不跑記者會,新進的藉記者會操兵」。甚至很多時候,文字記者沒空,就只派攝影記者去拍幾個畫面回來,可見由理念到實務,根本不將「三會新聞」當成主打。戒嚴時期,台灣各台電視新聞流行「官大就是新聞」以及「甘為政府宣傳喉舌」。解嚴迄今十年,這種理念已經在歷史灰燼裡煙消雲散了。

  我應邀在香港大學新聞碩士班演講時特別強調,「三會新聞」如有新聞性,當然也應報導,但必須慎重處理內容,新聞性不大者報導二、三十秒即可,不必依照現行傳統,明明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說清楚的,卻「灌水」成六、七十秒的報導。因為,精簡後不僅可以避免畫面單調和內容貧乏,更可多播出幾則與民眾息息相關的「大眾化新聞」。

  二十多年前的台灣電視新聞,正充斥著這一類「缺乏營養」的會議新聞。但是今天,台灣的電視新聞界早已走出了這個陰影,改採主動挖掘新聞、內容多元化、呈現活潑化的大計方針。(當然,台灣有些電視新聞已經「活潑過頭」,搞成了偏鋒,不足為訓。)

  因此,香港的電視新聞主管及操盤手如果不走出前述「三會」陰影,將採訪觸角由政府延伸至大眾,香港觀眾就不容易看到主動出擊(企劃、挖掘)去製作的好新聞。

洞燭機先的採訪理念

  香港電視新聞的基本「遊戲規則」之一似乎是「等」新聞、「追」新聞而不是「挖」新聞,而主要「操盤手」也似乎很老實,嚴守這個規則。以記者會新聞為例,採訪組長收到明天下午三時某記者會通知,相當「盡責」地編入明天採訪任務清單裡,「等」到明天下午三時記者會召開後,記者報回內容,再呈報編前會議,三、四個小時後播出,有必要則「追」些相關新聞。

  相形之下,台灣的主操盤手就「不太老實」(事實上是「相當不老實」):知道有記者會,一定在幾天前就已經先「挖」到內容,必要時已經搶先播出,新聞最後加上一句:「詳細內容及相關資訊,今(或明)天下午三點召開的記者會中將有說明」。如果有必要做小特寫,則早已做好,在記者會新聞後立即播出。

  這只是對付記者會的策略。有「洞燭機先」理念的記者及主操盤手在許多新聞事件中,玩的不是「大家同時都有」的遊戲規則,而是「我先有,大家才有」的生存法則。

  試想,香港如果有一家電視新聞率先打破「老實」的遊戲規則,會如何?引起同業聯手撻伐?還是激發出良性競爭,逼得記者必須加強和採訪對象的聯繫、逼得採訪組長必須有更寬闊的「新聞線索網」?須明白,實力不夠的記者和操盤手禁不起「洞燭機先」的考驗,而此類良性競爭必將帶給香港觀眾多些資訊及收視選擇。

深入淺出的調查報導

  所謂「調查報導」並非只指十分鐘以上的超長報導、不一定只能放在公共事務節目中,題材規劃得好、採訪到的內容適當,一樣可以做成較短(如兩、三分鐘)的新聞,在新聞時段中播出。

  我曾在香港電視新聞中看過此種報導,只是數量少得如鳳毛麟角。是否由於採訪組的主要「兵力」都佈署在每天的「三會新聞」上,而使得這方面欠缺表現?

  或許,香港電視新聞還缺很多,例如一般同業都提出的「資源」(錢和人)?但是,華視新聞部人數才一百出頭(包括海外特派員),比香港某些單位少很多,而其製作的新聞質量卻不亞於香港,這似乎又反映出另一個問題:香港電視新聞是否缺乏「應有的生產力」?值得大家深思。

相關文章 / Related Articles

是市場太小還是競爭太少

李敬華
2019-06-06

從數據看香港電視變化

李敬華
2018-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