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與公眾人物關係的定位──香港電台答文匯報一篇評論

1997-09-15

  編者按:「文匯報」的眾聲版,於九七年八月廿六日刊出一篇評論,根據錯誤資料及論據,對香港電台作出評擊。對於顛倒黑白,與事實不符的指摘,港台有責任回應,作出更正及澄清。惟覆函未獲刊登。現特借「傳媒透視」篇幅,公開覆函內容,以正視聽。

  「文匯報」於八月廿六日(星期二)刊出陳升問君的「讓陸恭蕙當主持是『獨立自主』麼?」一文,根據錯誤資料,隨意發揮,對香港電台絕不公允,必需更正。香港電台並無邀請陸恭蕙小姐主持四個小時的綜合節目,報章上的消息清楚指明是新城電台。

  由八十年代初期開始,香港電台在歷屆選舉期間製作的節目,都嚴格遵守公平時間守則,給予所有候選人同等機會,這是社會人士共知的。本來我們無需特別為此事回應,但該文認為假如陸恭蕙每天亮相四小時,便是「官方電台送上的重要政治資產」、欽定為「重型政治明星」。其論據之謬誤,涉及整體傳媒與公眾人物的關係,值得商榷。


「文匯報」刊登來論,對香港
電台作出與事實不符的指摘。

  近年來公眾人物必須在傳媒曝光,其表現孰優孰劣,自有公眾評定。但各大傳媒邀請主持,必定有專業標準,中外報章雜誌亦有邀請政界人士執筆寫專欄,例如曾鈺成、李鵬飛、吳靄儀、劉慧卿、夏佳理、朱幼麟等,亦必定有相當程度之可觀性,否則自必淘汰。再如黃毓民、鄭經翰在商業電台主持節目,假如他們有一天決定參選,商台又要不要擔當為他們造勢的「罪名」?根據慣例,一旦報名參選,候選人應立即停止有利益衝突的工作,而傳媒亦會一視同仁,絕無偏袒。


陸恭蕙主持電台節目,報章上的消息
清楚指明是新城電台,並非港台。

  自由社會,各行各業崗位,有能者居之。對香港有承擔的公眾人物,熟悉公共事務、掌握發言技巧,願意站出來為市民服務,通過大眾傳媒達到目標,絕對合 理、合法。願意參加直選的人士(例如李鵬飛毅然放棄委任包袱,投身上街拉票),付出大量精神、時間,爭取廣大市民支持,假如反被嘲諷或以各種爭議企圖封殺 他們的出路,這對香港特區政府全力推動的民主進程,有甚麼幫助?  

  而且全面普選是政制發展最終目標,今日循功能組別出線的人,將來亦要參加直選,即使以「循序漸進」的原則,亦應開始學習「面對群眾,公平公開」的競選規則。

  香港電台作為公營電台,對公平、公正守則絕不掉以輕心。「城市論壇」、「政黨論壇」都邀請各派人士平衡討論,「九十年代」亦全面開放給市民發表各方面意見。近年香港政府日益開放,以前沒有官方發言人出席的情形亦不復見。推動言論自由是我們的責任,特區政府的國際形象,亦有賴於言論自由之空間是否得以保持。


香港電台作為公營電台,無論電視或電
台節目,都有邀請各派人士平衡討論。

  香港電台編輯方針的獨立自主,體現於節目質素,既經得起考驗,亦得到社會大眾的認同。「文匯報」多年來評擊香港電台為「港府喉舌」,我們曾多次去信澄清各種事例之誤解,從來不獲刊登。今日香港已進入特區年代,中國亦日益開放,我們希望彼此與時並進,符合廣大市民日益成熟的民主開放意願,達致全民參與,建設香港。


在東方日報,每日都有刊出政界人士李鵬飛所撰寫的專欄。

曾鈺成亦在英文報章SCMP執筆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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