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世紀的電視政策

1998-11-15

  過去十年,香港電視業發展蓬勃。在一九九一年前,香港只有兩間地面電視台提供四條廣播頻道。自一九九一年引進衛星電視服務及一九九三年有線電視啟播後,香港的電視廣播頻道便由四條激增至超過四十條。在今年初,香港更開辦全球首項商營的自選影像節目服務,為本港的電視觀眾,提供嶄新的高科技互動多媒體服務。

  在邁向二十一世紀的同時,我們亦踏進了資訊新紀元。資訊及通訊科技的發展,不但為商業開創了前所未有的機會,更可為整個社會帶來無可限量的經濟利益。展望前路,我們應抓緊科技發展所帶來的機會,進一步發展電視業的潛力,助其爭取更好的成績。

科技發展對電視業的影響

  通訊科技在過去數年突飛猛進,其中一項重大發展是廣播業、電訊業及資訊科技業趨於互相匯流,並且在技術和服務層面上滲入對方的市場。在技術層面上,各種形式的媒體可以透過不同的傳輸方式,包括電話線、同軸電纜、光導纖維、無線電頻譜等傳送。在服務層面上,自選影像服務及網上電視等亦都相繼在市場上出現。因應這些發展,電訊、廣播及資訊網絡之間的分界已越來越模糊和不必要。

  目前,本港電視市場的監管,仍然按照傳送模式而分類,故有地面電視、有線電視和衛星電視之分。而每一市場都是垂直結合的,即電視台除了負責節目製作外,亦擁有及操控其傳送設施。但在科技匯流的環境下,傳送設施的容量足以提供廣播以外的資訊、電訊服務,而節目服務亦不只局限於由電視台的設施傳送。祇要能夠盡量發揮這些科技發展的優點,不但可以讓經營者在營運上有更大的彈性,更可以消除進軍市場的人為障礙,促進電視市場蓬勃發展。

  另一方面,數碼科技的應用,亦標誌著電視業將邁向一個新紀元。數碼地面電視的發展,除了有利電視業外,亦可令社會大眾及消費者得益。對業界而言,數碼科技可增加頻譜的容量,供其他新服務如高解像電視及互動多媒體電視等之用,從而為節目服務供應商提供更多的商業機會。對大眾消費者而言,全面數碼化後,頻譜將不再是一項重大的限制,已分配的頻譜可騰出作其他用途,為大眾提供更多、更新的服務。除此之外,數碼電視更可改善現時的電視接收情況,提供更佳的音響效果和畫面。

電視政策檢討主要建議

  為了使香港於資訊新紀元保持領先地位,資訊科技及廣播局正全面檢討本港現時電視廣播的政策。檢討的目的是評估目前本港電視廣播業的發展情況、市場的需求及科技發展對現行政策的影響,並為電視業提供一個有利的規管制度及營商環境。

  因應市場的需求和科技的發展,在策略上我們需要重新釐定廣播政策,新修訂的目標是:

  (一)鼓勵及促進廣播和電訊網絡擴張、滲透及在服務層面上相互發展;
  (二)營造一個公平、富靈活性、有利競爭及科技中立的規管環境;
  (三)在選擇、服務質素、大眾可負擔的價格和普及程度上,為消費者爭取最大利益;
  (四)促進資訊科技的整體發展,務使香港成為亞太區中卓越的廣播、資訊科技及電訊中心,以迎接資訊新紀元。

  在九月初發佈了「一九九八年電視政策檢討」的諮詢文件,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在是次諮詢文件內,共提出了三十五項政策建議,涵蓋八大範疇。這套政策建議是為落實廣播政策目標而作出的。政策建議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網絡互連

  為了促進電視市場的發展,首先是要營造一個公平和開放的環境,讓服務供應商有同等機會接連市場上的網絡設施。現時,本港四間固網服務持牌機構所敷設的光導纖維已長達約三十萬公里,而有線電視的混合光纖同軸網絡亦覆蓋約六十萬戶家庭。這兩個龐大的寬頻網絡是香港寶貴的基建資產,具有很大潛力去進一步提升香港的資訊服務。若能將這兩個網絡互相連接、互相通用,其可用性更會大大提高。因此,我們建議讓固網服務持牌機構傳送電視服務,而與此同時,亦建議開放有線電視的寬頻網絡,讓其他電視及電訊服務供應商使用。

  在網絡互連的安排上,我們建議有線電視可收取按成本計算及經電訊管理局局長批准的網絡互連費。類似安排已應用於固網電訊服務方面。相信此建議一方面可鼓勵有線電視繼續投資,敷設及擴張其網絡,另一方面又可增加服務供應商在傳輸上的選擇,透過網絡互連,加速新電視服務的開展。長遠而言,目標是要建立一個開放及使用共通界面的資訊基礎設施,促進市場多元化及相互發展。

(二)開放收費電視市場

  在一九九三年,鑑於有線電視需要投入龐大資金建立基礎設施,故此,當局容許該公司在牌照首三年內專營有線電視。至九六年該專營期屆滿前,政府經考慮當時電視業的營運環境後,決定在未完成於九八年進行的電視政策檢討之前,暫不再發收費電視牌照。

  現階段,我們認為已沒有充份理由再凍結發出收費電視牌照。一方面,有線電視已專營收費電視達五年,完全享有「先拔頭籌」的優惠。另一方面,電視娛樂和資訊節目正趨向互動及以多媒體服務發展,其市場發展潛力實不容忽視,政府並沒有理由要對某類電視服務牌照數目訂定任何人為限制。故此,建議撤銷現時凍結收費電視及自選影像服務牌照的行政措施,使有意加入收費電視及自選影像服務市場的新經營者,能夠投入服務以刺激業界增長及增加現時觀眾的選擇。

(三)規管架構

  為配合市場開放所帶來的嶄新服務,及因應我剛才所提及「科技匯流」的綜合現象,建議取消現時以傳送模式分類的規管制度,並為電視節目服務制訂一套科技中立及傳送形式中立的規管架構,把「傳送」和「節目」兩者分開規管。在此制度下,電視節目服務將按其特性和滲透性分為四類,即本地免費電視服務、本地收費電視服務、非本地電視服務和其他須領牌的電視服務。

  這模式不但能包涵科技匯流所帶來的各類新服務,令經營者在運作上更為靈活;亦有助提供一個更大、更新及更闊的發展空間,讓廣播服務提供者及相關行業能盡其能力,提供各式各樣的服務讓市民選擇。

  除此之外,亦建議按不同牌照類別所提供服務的滲透程度和影響力,適當地放寬或簡化有關擁有權、持牌機構所作投資,和廣告時間等方面的限制。此建議的目的,是要建立有利廣播業蓬勃發展和自由競爭的環境,盡量為各經營者提供公平、具透明度和靈活性的規管制度。

(四)數碼地面電視

  數碼地面電視在世界各地正迅速發展。鑑於數碼科技的應用能為電視業及社會大眾帶來益處,故此是次諮詢文件中的另一個主要建議,是盡早展開數碼地面電視的測試工作。建議成立一個由政府與業界組成的督導委員會,負責統籌技術測試的工作,以便於二零零零年決定採用何種數碼地面電視制式。而有關引進數碼地面電視的計劃,建議在測試工作圓滿結束後兩年內,開始讓模擬式及數碼式地面電視同時廣播;而在同播展開後五年或當數碼地面電視的滲透率已達至全港收看電視家庭總數的 50% 時,按當時情況再檢討有關全面取替模擬式廣播的問題。

(五)立法

  為實施諮詢文件內的建議,及落實有關把傳送設施和提供服務兩者的分開規管,政府必須修訂法例有關的條文,以制定一套科技中立的新法例,配合科技匯流的環境。建議將現時電視條例、電訊條例及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內一切與電視及其他廣播服務有關的條文,納入一條綜合「廣播條例草案」內。

  另一方面,政府明白在一個開放的市場提供競爭保障的重要性。為進一步落實有關確保公平競爭環境的政策目標,建議在新的綜合廣播條例草案內加入促進公平競爭的條文,以防止持牌機構蓄意壟斷市場或從事一些有礙競爭的行為。

未來工作路向

  經過一個月的諮詢工作,我們總共收到四十五份意見書。回應者包括現時的電視持牌機構、從事電訊及電視業的機構、政黨、學者、地區組織及個別市民等。這次的諮詢引起業界及廣大市民的關注,以及傳媒的廣泛報導,反映出電視政策的重要性和影響力。

  回應者特別是電訊及電視業,普遍支持文件內所載的政策建議,相信有關建議可帶來新營商機會,促進相關行業發展和讓投資者可利用科技匯流所帶來的新發展。同時,回應者一般都同意開放電視市場及從新訂定有關的規管架構,令現有及新加入的經營者在公平的環境下競爭,為市民大眾提供更多節目的選擇。

  關於我剛才提到的主要政策建議,包括開放現有網絡、開放收費電視市場、提供科技中立的規管架構、引進數碼地面電視等事宜,均受到廣泛支持,這更是值得鼓舞。當中,有回應者建議立例加強有關保障公平競爭的條文,以防止機構壟斷電視市場;有些建議在技術上容許的情況下開放免費電視市場,以加強競爭;亦有建議規定電視持牌機構把部分廣播時間撥給本地獨立製作,以助長電視相關行業的發展。

  回應者所提出的意見,將有助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應付未來的挑戰。我們一定會審慎研究所接獲的意見書,以制訂有關政策建議。同時,現正加緊工作,希望可趕及在本年底或明年初作出和公佈有關的政策決定。

  若建議獲得通過,我們會立即展開一切有關落實新政策的工作,包括草擬「廣播條例草案」,以便於明年提交立法會審議;逐步修訂現行的廣播牌照,以反映新的政策;及公開接受新收費電視牌照的申請,盡快開放市場以提供更多節目的選擇。負責研究數碼地面電視測試的督導委員會,亦會隨即成立並展開有關的技術測試工作。

  最後,我想指出香港擁有達世界水平的資訊基建設施,在廣播、電訊、資訊科技業方面人才濟濟,更重要的是我們擁有一個有利營商的環境,這些因素都有助電視業得以持續發展和成長。我們很有信心,香港憑著本身的有利條件,將可以從資訊新紀元所帶來的機會中受惠。我們將致力盡快落實香港邁向廿一世紀的電視政策,以確保電視業與資訊新紀元同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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