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評香港劇集《天與地》在內地禁播事件

2012-01-13
  《天與地》是香港無綫電視(以下簡稱TVB)攝製的時裝電視劇集,於2011年11月21日首播。中國大陸地區部分電視台和多家視頻網站也購得此劇的版權同步播出。12月27日,中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以下簡稱廣電總局)下令在大陸地區停播該劇。據香港多家媒體報道,在廣東省內原本晚間播映該劇的時段,以《法證先鋒III》代替;十一家已購買該劇版權的視頻網站如優酷、土豆、PPS皆無法收看此劇;但又有報道指廣東的有線電視仍在播出該劇。12月31日,筆者在搜索引擎百度貼吧上搜索「天與地」則顯示「抱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本吧暫不開放」,而搜索視頻「天與地」則顯示「搜索結果可能涉及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內容,未予顯示」。

  據《明報》12月28日報道,記者曾致電廣電總局詢問,職員表示「不清楚」和「我們沒有義務接受採訪」,各方並未指明禁播的具體原因。根據已有信息,猜測包括該劇影射當前大陸某些地區官商勾結的現狀,亦有網友上傳劇照指某全景鏡頭中出現了「法輪功」橫幅;還有人懷疑是雪山遇難「人食人」的血腥劇情讓觀眾不快。也有傳聞指該劇影射「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對此,編劇周旭明12月25日在《明報》撰文,證實編劇時考慮過「六四」因素並以此為靈感來源。然而《明報》於12月29日引述無綫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的講話指,TVB創作自由,《天與地》是集體創作,並不是個人思維及感覺。而該劇的監製戚其義表示,此劇沒有政治隱喻。

  本文無法、也無意分析這些猜測,也並非就劇集的內容創作與禁播的事實之間,建立簡單的因果關聯。事實上,TVB的節目——尤其是六點半新聞報道——在廣東地區被公益廣告屏蔽,早已是街知巷聞;鳳凰衛視中文台的部分節目因涉及敏感內容,更會被諸如《美女私房菜》等節目代替。但是,《天與地》既不是新聞、也不是紀錄片,僅是一部情節杜撰的電視劇,或是「二十年來首次在大陸被停播的華語電視劇」。

  筆者就大陸的審查制度本身、審查的意義和可能的結果,做一簡要分析。有兩點需要注意:一、筆者不是該劇粉絲,所述言論不代表任何政治或商業立場;二、儘管本文不屬於經嚴格設計的社會科學研究,但仍希望從學術討論的角度,就這一事件進行剖析。

「圓形監獄」的意識
  首先,當局對媒介內容的管制,很大一部分意義都不在管制本身,而是對媒介生產人員提供一種「被審查」的意識,從而達到自我審查。香港學者Lokman Tsui曾援引福柯的「圓形監獄」(panopticon)一詞描述中國的互聯網審查。在「圓形監獄」內,被監視的犯人看不到獄警,但是獄警可隨時監視犯人。換言之,犯人知道自己時刻在被監視,但是不知監視在何時、何地進行,故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天與地》的禁播就屬於這種情況。廣電總局並未指出該劇具體在哪些方面違反了政策或法規,而是籠統地稱其為「違規劇目」。

  另一方面,除卻不發達的內地三線地區,相當大一部分被官方管制的媒介內容,均可以通過各種地下途徑獲得,比如盜版光碟、地下書報攤、以及P2P等網上資源。就連對境外網站進行物理屏蔽的國家防火牆(GFW),也可以通過代理服務器等方法繞過封鎖;還有網絡運營商為企業提供「翻牆」服務,如部分涉外高級酒店。因此,媒介管制的意義,更多的在於表明官方的態度,也即,通過禁令造成電視劇集言論觸控範圍的「暗示」。

審核標準不清晰
  其次,禁播反映了中港兩地電視劇內容管制的微妙差異,同時可觀察到內地媒介內容管制(至少電視劇方面)尚未明晰的原則。《天與地》在大陸被禁播,在香港仍然持續播放。筆者早前撰文《中港電視劇內容管理法規管窺》(見《傳媒透視》2010年4月號)指,兩地內容管理都主觀強調未必存在的「負面媒介效果」,但從法條本身來看(暫時不考慮這些法律的執行情況),香港的法條更為明確。故姑且假設,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同一劇集在香港收到廣管局警告或觀眾投訴的概率,會大於該劇集在大陸地區收到廣電總局禁令的概率。儘管目前沒有統計數據檢視這個假設,但已有部分個案可供參考。

  從香港的個案來看——2004年TVB劇集《金枝欲孽》在香港播出時引發爭議,《蘋果日報》2004年10月3日的「港聞•頭條」大篇幅刊載了對該劇的評述。有學者認為該劇反映了香港辦公室政治中的爾虞我詐、不擇手段,更反映了當前政局的不穩定;更有評論員批評TVB不應製作這種違背民主自由意識的封建劇集。該劇的成功是「香港可悲的現象」。然而該劇於2006年在內地經湖南衛視進行了配音引進,躍居全大陸地區收視冠軍。此外,TVB劇集《溏心風暴》的部分情節也受到爭議。在一個法庭聆訊情節中,劇中人物在法庭上宣誓下作偽證,但是事後未被追究。但是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這種行為是刑事犯罪。那麼《溏心風暴》是否因為這個情節,而要冠以「政治隱喻」,隱射香港的司法不公?而從大陸的個案來看——如果說劇集涉及政治隱喻,那麼多部電視劇都難逃罪責。近些年來,表現官商勾結、貪污腐化的電視劇比比皆是,比如早前名噪一時的《刑警本色》、《絕對權力》和鬧得沸沸揚揚《蝸居》等。哪怕就是古典名著《三國演義》裏的權謀鬥爭、爾虞我詐;《水滸傳》裏的官逼民反、揭竿起義,都可以「影射當今政治」。但是這些電視劇並沒有被中途禁播,相反,部分劇集備受好評並一再重播。

  再次,過往二十年間,內地對正在播出(而不是一開始就禁播)的引進(境海外)電視劇,也有案例可循。中國人民大學陳力丹教授的博客上1,發表了一篇其寫於1989年而未能發表的短評,裏面提到了中央電視台於八十年代初曾經停播美國連續劇《加里森敢死隊》,因為這部劇宣揚暴力打鬥且無藝術價值;停播美國電視劇《假如明天來臨》,因為有可能教唆人犯罪;禁播原本預備播出的原蘇聯電影《這裏的黎明靜悄悄》,因為該劇有女性裸露鏡頭等。他指出:「我們很多時候,過分估計了一本小說、一齣戲劇的作用」。這些都是發生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的往事,並未涉及互聯網,也不用提之後廣電總局一系列的禁播令。對《天與地》的禁播,則增加到了這個名錄之內。

內容觸及當局底線
  討論至此,得以下幾點初步推測:內地對境外引進的影視劇的管制和國內生產電視劇的管制,採取相異的審查標準,而這些標準是不明確、甚至偶爾是武斷的;對於香港在內地落地的電視節目,管制正從普通的基於事實的新聞報道,延伸至電視劇集這類虛構的藝術作品;具體至本次對《天與地》的禁令,彰顯了管制的不確定性,禁播的範圍不一致,因為仍有廣東省的有線電視不受禁播影響,與網絡視頻大範圍的刪除形成對比。同時,從管制本身來看,是有爭議的——因為同樣可能影射政治的劇集或被引進、或准許播出;而從管制帶來的效果來看,意義很有限——因為互聯網時代受眾有大量另類渠道。同時,這次禁令也展示當局對內容管理的效力——涉及機構除了電視台之外,還有代理商授權的視頻網站。注意到,大陸的幾大主流視頻網站皆有廣電總局頒發並造冊登記的「網絡視聽許可證」,屬於廣電總局轄內。而這種制度本身會對影視節目的播出產生何種影響,應持續關注。

  前香港大學學者Rebecca MacKinnon曾撰文,研究內地商業網站服務商的內容審核。他們在15家提供博客服務的商業網站上發表不同內容帖子,內容包括部分敏感信息,以檢視哪些內容在哪家服務器上被審核,從而得出了商業網站內容審核的大致規律2。與之類似,境海外電視劇在內地落地的審核方式,將更為複雜微妙,除內容本身可能碰觸當局底線之外,還涉及當前境內外政治環境、輿論導向、不同媒體機構之間的行政科層關係,甚至中港兩地的政治角力現狀等——這些位於不同分析水平上的因素,都可能左右一部劇集的命運。後續探討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搜集證據,進行更為深入的討論。


1.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59403701009d05.html

2.http://frodo.lib.uic.edu/ojsjournals/index.php/fm/article/view/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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