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2012-2013年度財政預算案推動創新科技措施的意見

2012-03-13

  2012—2013年度財政預算案於2月1日出爐,頓時成為各大小傳媒的討論焦點。由於這是特區政府換班前的最後一份預算案,不少市民事前都懷疑政府的積極性,部分資訊科技(IT)界人士也有同感。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指出新預算案決意鞏固香港創新科技產業的基礎,締造更有利的IT發展環境,表示政府將會循四方面加強工作,包括發展世界一流的科研基建(第140段),其中包括活化工業村(第141段)及推動數據中心發展(第142段);促進與內地合作(第143段);鼓勵企業與本地科研機構合作(第144及145段);以及推廣創新文化(第146段)。以下是筆者對預算案中部分內容的意見:

(1)發展數據中心(第142段)
  政府今年再度強調數據中心對香港的重要性,著力提供土地作為發展數據中心用途。預算案與特首「2011至2012年施政報告」當中所提及的有關措施互相呼應,反映出政府發展數據中心的決心。雖然數據中心能助推動香港未來整體經濟發展,但外界卻質疑政府有偏幫資訊科技(IT)產業之嫌,所以政府有必要積極採取行動消除社會上不必要的誤解。

  香港是一個知識型經濟社會,而數據中心是支撐知識型經濟的重要基礎建設。筆者贊成政府推行適切的基建措施,以利便更多高端數據服務中心在香港的發展,提供高質素、高增值的信息服務。數據中心落户香港的價值不只是僅看在建構數據中心過程中所創造的就業機會,更重要的是著眼於其落成後各行各業透過利用數據中心服務而產生的經濟效益。「數據是皇者」(Data is King),近年香港經濟急速發展,數據流量增長十分驚人,例如金融業、物流業或電訊業牽涉海量數據的處理及分析,而數據中心將有效提供商業上的資訊分析、系統部署和操作的解決方案,從而推動各行各業的發展及鞏固香港的全球競爭力(Global Competitiveness)。

  香港寸金尺土,在本地發展數據中心絕非容易,過程中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的相互配合,當中不乏跨部門協調的複雜程序。譬如在改建工廈方面,地政署需要詳盡規劃土地,以及嚴格評估土地的樓底高度、樓層面積、土地豁免書的豁免限制費用等因素。因此,財政預算案中所推出的寬免措施將有助吸引中小型數據中心落户,其中包括免收將工廈部分樓層改作數據中心用途的豁免書費用。政府又建議,如在工業用地發展高端數據中心,將會按中心用途來評定補地價的金額,而金額會較以最大地積比計算為低,目前地政總署會向改建工廈作數據中心的公司徵收豁免書年費,由每平方米45元或69元不等。

  部份市民對數據中心的價值存疑,事實上數據中心之建立不單純是一個巨型基建項目,而是推動社會科技發展的重大基石,除了能惠及各大小工商企業營運之外,普羅大眾亦能受益。為消除他們的疑惑,政府可考慮設定一些針對非IT界、普羅大衆能容易「消化」的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KPI),例如受惠行業的類別、所帶動的就業數字、投資利潤及回報率、經濟效益等具體資料,讓更多人瞭解數據中心的實質存在意義。

(2)推廣創新文化(第146段)
  政府強調科研人才對香港的重要性,著力擴充本港科研人員隊伍,又鼓勵更多年青人參與科技研發的工作。筆者認為此發展方向可取,將有助推廣創新及科技文化,但政府在主張增加人力資源的同時,也要強化有關部門的配套與支援措施,特別為年青一代創造更多機遇,以全面推動創新及科技產業的長遠發展。

  政府必先要正視畢業生的出路問題,才可吸引更多年青人加入科研隊伍,本土創新科技的文化才可因此而變得多元。一直以來,本地高等院校培育大批優秀科研人才,可是在香港急功近利的商務文化影響之下,本地資訊科技業界卻未能提供充份的發展空間。筆者曾就此與大學生傾談,不論他們是來自內地或本地,不少直言對就業前景感到惆悵,即使內地生畢業後有意留港發展事業,回饋香港社會,可惜本地科研工作機會依然極為有限,這是令人慨嘆萬分的情況。故此,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積極創造就業及創業機遇,例如,政府可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投資推廣署(Invest HK)緊密合作,加強對外宣傳,透過舉辦招商活動,吸引更多跨國科技企業來港投資,為科技界的新力軍提供發揮空間,推動創新及科技產業文化之餘,外商更可藉此進軍內地市場,共創雙贏局面。

(3)支持中小企進行研發 (第145段)
  與此同時,政府在預算案中建議優化創新及科技基金的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支持中小企進行研發,將每個項目的資助上限,由四百萬元提高至六百萬元。雖然建議的目的毋庸置疑,但筆者卻認為建議只適用於較成熟的中小企業,而未能惠及創意無限、矢志創業的年青科技人。他們往往因為缺乏資金,未能開設公司,把自己的創作推出市場。如此這般,年青人的創作大計會一次又一次被擱置、創意一次又一次被埋沒,大大打擊他們的自信心,最終窒礙香港創新及科技產業發展。

  其實,政府還可以其他方式向中小企伸以援手,創新科技署多年前所設的應用研究基金(Applied Research Fund, ARF)便是一個可行之選。該基金的投資期早已於2005年屆滿,當時科技公司數量和適合投資的科研項目並不算很多,因此在政府審慎理財的大原則之下,該基金停止運作,作出新投資。加上科網泡沫爆破後,不少外國的私型投資基金也撤離了香港,不欲再投資於資訊科技。雖然ARF冷卻接近七年,但隨著科技人才及公司的數目與日俱增(尤其是在科技園及數碼港),筆者認為政府可考慮將之解凍,用作為「天使創業基金」(Angel Fund),資助年青人把創新科技轉化(technology transfer)為實業。在政府的積極推動下,亦將有助重新吸引外國的風險基金再來港參與高新科技的投資,成為守護著創新科技創業者的「天使」。但要注意的是,這類型的種子資金(seed fund),往往被業界定為高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工具,所以若然政府要推行此計劃,必須先拋開慣常的「大市場小政府」的行事文化,直接或間接參與投資運作,但這又談何容易呢!

結語
  總體來說,多項財政預算案的建議均積極進取,筆者樂見政府對創新及科技產業的資源投放。政府正值換班之時,雖不能肯定新一屆政府的政策方針,不過從行政長官參選人所發表的政綱及討論,了解他們也非常重視創新及科技產業的發展,例如提出重設工商科技局以制訂全面及適時的科技政策;加強科技基礎設施;促進本地與內地重點發展的新興產業的合作空間;保護知識產權;促進官產學研的合作;支持本地企業創作等施政理念。參選人的施政方向將有助延續文化創意和創新科技產業的發展,釋除業界及筆者的疑慮。

  最後,筆者在此寄望政府各部門鼎力合作,有效實行各個重要措施,以行動贏取市民的信任及支持,好使香港的未來有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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