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融合背景下電視新聞危機事件報道的中國式突圍

2013-01-14

  當代中國隨著經濟發展和改革深化,已進入各類矛盾凸顯期,風險社會的表徵愈益明顯,危機事件由偶發轉為頻發。在媒介融合不斷深化、信息獲取管道愈益便捷的今天,媒介技術進步與信息傳播全球化進一步打破危機傳播的傳統體系,危機傳播本身發生深刻變化—傳播速度成倍增長,傳播內容更個性化,傳播方式更具互動性,「把關人」效應減弱,輿論與議題多元,傳播內容出錯幾率更高等等。在新的媒體環境中,電視媒體在危機事件特別是突發危機事件報道中的傳統優勢逐步喪失,中國電視新聞必須順時而動,更新傳播思維,尋求與多種媒介形式融合的現實可能性,提升權威性與公信力。

中國電視新聞危機事件報道狀況分析
  中國新聞媒體對危機事件的報道長期被政治因素左右,隨著社會發展和政治環境,危機事件報道的空間逐漸開闊,特別是2003年的「非典」事件極大推動了中國危機報道觀念的變革。從「非典」前期新聞媒體的集體失語到後期的及時透明完全公開,政府與媒體都意識到危機事件中信息公開對於溝通民眾、疏導情緒的重要性,新聞媒體特別是電視新聞媒體在危機事件中的溝通、傳遞、解析等作用愈益明顯。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頒佈實施,政府逐步依法構建新聞媒體及時準確報道危機事件的開放空間,新聞媒體對危機事件報道領域和報道思路不斷拓展。

  中國將公共危機事件分為四類,即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1,縱觀當前中國各類危機事件的電視報道,其報道規則有所不同,傳播效果也存在一定差異: —自然災害的報道趨向透明開放。如2008年5月12日汶川發生特大地震,中央電視臺在地震發生32分鐘後就展開報道並推出特別節目《關注汶川地震》,及時透明報道汶川地震最新情況,打破長期以來單向度的僵化報道模式,突出電視新聞即時信息傳遞和社會組織動員作用,但報道後期似又落入只重視典型樹立的窠臼,顯示程式化的報道思維依然存在。

  —「災難不是新聞,救災才是新聞」的事故災難報道舊有模式有所突破。如中央電視臺對2010年山西王家嶺煤礦透水事故的電視直播報道,緊密圍繞事故現場的救援行動展開,同時不斷呈現政府職能部門和社會各界為救人做出的不懈努力,強調以人為本造就王家嶺救援奇跡的積極輿論導向,受到社會各界高度評價,不過報道總體集中體現抗災成績和積極舉措的,較少對事件必要的反思。

  —公共衛生事件報道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相關政府部門的意志。2003年「非典」事件之後政府明確意識到公共衛生信息及時公開的重要性,但是由於大規模疫情極易造成民眾心理恐慌,政府部門對待公共衛生事件報道的態度常常患得患失,進退失據。如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早在《東方早報》披露之前已引發一定的社會關注,而鑒於當時特定的社會氛圍電視新聞媒體將相關報道大大延後,其間中央電視臺甚至製作新聞專題《1100道檢測關的背後》將三鹿嬰幼兒奶粉作為中國嬰幼兒奶粉的標杆,與此形成對比的是中國電視新聞媒體對東日本大地震放射物波及我國公共安全的相關報道,報道及時迅速披露環保部門檢測結果,深入調查中國國內核電站安全問題,以多角度、富理性的解釋性報道迅速粉碎「謠鹽」問題。對比可見,相關報道成敗的根源恰在於政府部門對不同公共衛生事件性質的判斷。

  —在政治因素考量下,社會安全事件「不傳播」仍為報道常態。「統一口徑」和「授權發佈」是國內對涉及社會安全事件報道的基本準則,如2008年3月14日西藏拉薩發生的打砸搶事件,新華社一周之後才發佈簡短消息,此時3.14相關報道已充斥國際社會,而中國新聞媒體集體失語導致各種猜測性報道、負面觀點輿論充斥全球,中國政府和國家形象受到極大損害。

中國改進電視新聞危機事件報道的意義分析
  隨著中國進入各類社會矛盾凸顯期及新媒體迅速崛起,各類危機事件的相關信息可以通過多種渠道迅速為國內公眾知曉,如果依舊沿襲傳統的危機事件報道思維,電視新聞容易喪失話語權和公信力,客觀上易於導致社會恐慌和悲觀情緒蔓延,改進中國電視新聞危機事件報道,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更好滿足受眾知情權。危機事件一般來說與公眾的生活息息相關,尤其在危機事件爆發初期,人們迫切需要獲取儘量多的信息以權衡自身或與自身密切相關的他人處境的安全度,此時如果主流媒體信息不足、或信息模糊不清、或信息傳播不對稱,都會造成流言乘虛而入,進而引發公眾焦慮和恐慌。

  —實現有效輿論引導。一般情況下,危機事件發生後會出現兩種輿論,即社會輿論和新聞輿論,新聞媒體重要的社會職責就是在危機事件發生引導社會輿論與新聞輿論趨向一致,但媒介融合背景下中國國內新聞輿論與社會輿論錯位的幾率明顯增加,典型的如「錢會雲案」、「夏俊峰案」等,正是電視新聞對相關事件報道的缺位造成其社會輿論與新聞輿論始終未能達成一致。

  —監測社會環境,及時提供預警。危機事件的發生有醞釀的過程,新聞媒體如果能及時發現危機前兆,或者在危機發生之初及時預警,可以使相關部門採取預防措施或及早制定預案控制危機影響程度。中國政府內部傳統意義上「層層上報」的分級傳播方式難以保障效率,而出於利益博弈等原因又往往造成信息失真變形,電視新聞直播減少分層傳播失真和變形的危險,可以第一時間為相關部門提供真實準確的決策參考,電視新聞媒體通過構建公共話語平臺,在提供信息的同時也能提供思考,形成公民與政府的良性互動。

  —培養公民危機意識,提高社會危機應對能力。作為公共話語平臺的電視新聞媒體可以通過多種手段吸引公眾參與公共話題討論,培養公眾參與公共事務的能力,提高公民的理性意識。在理性的社會群裏謠言難以盛行,全體公民危機意識增強有利於重大災難性事件發生時降低社會動盪烈度,更能有效防止「單一型」危機向「複合型」危機轉化。

  從電視媒體自身看,改進危機事件報道也是增強中國電視媒體公信力,提升其影響力和競爭力的有效途徑,在融媒體的危機事件報道中電視新聞更是克服新媒體傳播負面影響,有效實現輿論引導的重要手段。

媒介融合背景下中國電視新聞危機事件的突圍之道
  媒介融合深刻改變了媒介生態,人們越來越傾向以更簡捷便攜的媒介終端實現信息採集與發佈,傳播渠道的多樣化與傳播方式的跨時空性將全球更緊密地交織,危機的不確定性引發的公眾恐慌焦慮極易迅速傳播蔓延成風,甚至引發全球性的危機。媒介生態的變化要求中國電視新聞改進危機事件報道應充分順應媒介融合的大趨勢。

  —遵循新聞傳播規律,及時、客觀、真實報道危機事件,再造電視新聞權威性。泛政治化的慣性思維下形成的危機報道傳統模式在當前中國電視新聞危機事件報道中的影響依然明顯,片面強調宣傳教化效果、片面理解時宜性忽視新聞時效、緩報瞞報等現象常有發生,這無疑造成了對新聞媒體權威性和公信力的傷害。實際上危機本身才是威脅社會良性發展的最大障礙,重申尊重新聞規律,不過是呼喚回歸常識,全面、真實、客觀、及時報道危機事件,本質上不會對社會政治格局和社會經濟生活構成威脅,相反,其有助於更好協調社會運行機制,促進社會民主化進程,也更能凸顯政府的開放與自信。

  —轉變敍事方式,注意新聞話語結構的完整性和規律性。中國電視新聞在報道危機事件時尤其應重視新聞話語結構的完整和有序。中國電視新聞對一些危機事件、特別是涉及政治因素的危機事件的報道常因新聞話語結構完整有序性的缺失而引發非議。如2008年3月14日西藏拉薩發生打砸搶事件,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節目從3月15日起對此事件進行連續報道,但在《新聞聯播》的報道中觀眾只能看到官方對事件的定性及各方人士的表態等,卻無法瞭解事情發生的原委、經過等,缺少事實性依據和對「先前事件」介紹的報道一定程度上導致不利於中國政府的新聞輿論在全球範圍內取得話語主導權。美國學者斯蒂文•芬克認為危機傳播可分為四個階段:危機形成階段—這時強調第一時間發佈危機信息;危機蔓延爆發階段 —強調信息的「指導性」,告知公眾如何應對危機;危機減退階段—應強調「調適」信息,幫助受眾進行心理恢復;危機結束階段—把突發事件、危機事件轉化為正面形象的樹立和維護。中國電視媒體往往在危機形成和蔓延階段就開始將危機事件強制性向正面形象樹立和維護方向轉化,強調政府高度重視等信息,這種脫離受眾最基本信息需要的強制性宣傳效果往往適得其反。

  —通過融媒體電視實現全媒體互動,創新危機事件報道方式。電視新聞順應媒介融合的趨勢,將電視、電腦、手機等屏幕合為一體,打造「融媒體電視」,應是創新電視新聞危機事件報道的必由之路。以融媒體電視為起點,電視新聞危機事件報道可以進行多方面變革。危機事件發生初期,電視新聞依靠電視機構本身採集的視頻素材的可能性不大,這就需要電視媒體重視新媒體渠道拓展以獲取更豐富的視頻新聞素材來源,更加突出互動性和參與性,將電視屏幕變成信息傳播和交流的平臺。當然通過新媒體終端傳播的新聞往往由缺乏新聞專業素養的「公民記者」提供,容易產生新聞表達粗糙、新聞要素缺失乃至新聞失實等問題,這就需要新聞專業化的處理。如5.12汶川地震發生時,四川大學錦城學院的學生恰巧拍下地震發生時的真實場景,這段視頻作為最早的活動影像記錄在網上迅速傳播,視頻中學生面對突發地震難免驚慌失措,記錄下一些不雅同期聲,大概因為這個原因,中央電視臺在當時沒有任何其他地震視頻來源的情況下始終未予採用,而同一時間全球幾乎所有主流電視新聞機構在搶發汶川地震消息時都播放了這段視頻,不過在播出時對其中有悖新聞倫理的一些聲音做了處理,既發揮電視新聞視聽傳播優勢,也能保障新聞專業操守的實現。此外,危機事件報道中傳統電視線性播出的局限與許多重要信息須密集多次播報的需求容易形成矛盾,這就需要電視新聞界面的合理劃分,實現電視屏幕的信息滙聚平臺化,通過多視窗、多字幕等處理方式豐富電視新聞屏幕的信息傳達空間。隨著新媒體技術的發展,未來電視新聞面臨向用戶製作內容模式方向轉變的可能,需要強調的是,這種參與並不意味著受眾成為電視新聞採制的主體。

  —建立媒體、政府、受眾三者良性互動關係,實現意見跨界傳播。危機事件報道中電視媒體應懂得通過互動的融媒體電視平臺收集民眾的民意和反饋,實現信息的雙向、多向交流,通過融媒體各種終端屏幕實現媒體與政府、民眾的良性互動,共享危機事件信息平臺,消除公眾可能的恐慌,讓政府第一時間瞭解公眾需求,同時為政府處理危機事件提供決策參考。

  中國電視新聞媒體改進危機事件報道有賴於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完善,而電視新聞媒體自身應積極爭取話語空間,融合多種媒介優勢提高時效性,加強社會溝通實現公信力。


1. 2006年國務院頒布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作此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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