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免費電視發牌惹來大風波
商經局網頁刪「發牌無上限」捱轟
攘近四年,政府終於在十月中公佈發出兩個免費電視牌照,三個申請者中只有有線的奇妙電視及電盈的香港電視娛樂中標,已投資近十億元的香港電視網絡卻被擯出局,公眾大感意外。港視王維基宣佈即時裁減三百二十名員工,並批政府官員當年邀請他搞電視,現在卻由當日無上限發牌突轉為「三揀二」選美制度,是黑箱作業;他要求政府公開評分,亦研究向政府採取司法覆核。發牌事件其後不斷升溫,且發酵成社會事件,先有十二萬人上街撐發牌及要求政府解釋,擔心黑箱作業影響香港的營商環境,而對努力希望帶動創意產業發展的投資者亦不公平。其後更有過萬公眾人士支持港視員工,在政府總部外集會,希望政府改變初衷。留守政總行動維持了個多星期,可是政府仍漠視鏗鏘民意。
政府對限制發牌數目的理據是希望以循序漸進的方法開放市場,指篩選過程沒有政治考慮,又以行政會議集體保密理由拒絕解釋。媒體鬧哄哄的紛紛分析港視不獲發牌因由,又將不少行政會議內出現的顧問報告公開等,而立法會內各泛民政黨聯署,動議要求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命令當局出示審批免費電視牌照的過程中所有相關文件,以及相關官員到委員會上作供;但建制派指,要求公開行會機密文件可能破壞行之有效的保密制,不予支持,動議最終被否決。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在十月底被揭發其網頁資料,在電視廣播的資料中,刪去一段75字的段落,當中提及「政府不會就所發牌照的數目訂定上限」。港視職工會轟政府有明顯動機,欲私下擅改發牌政策;商經局發言人卻回應,指是定期更新網頁,避免有重複,但後來已將刪去的段落回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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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電視台表示願接收港視員工
獲發新牌的電視經營者各有部署
面對新加入者,亞視表示不怕競爭,但認為發兩個新牌,影響了市場生態,亞視考慮用不同途徑上訴,或提司法覆核。而亞視十月底亦舉行《ATV全新概念為您而變》介紹來年節目,表示明年三月與內地共同投資數千萬元翻拍經典劇集《天蠶變》,更會起用新演員及特技,並會繼續拍攝處境劇、中長篇劇等,及重新炮製經典深夜節目《活色生香2014》。
電盈旗下的nowTV收費電視,據報已入紙香港賽馬會申請下季直播賽馬節目,正好為新免費電視台鋪路。電盈其後亦公佈未來六項進軍免費電視大計,首六年將投資逾十三億元做節目及製作,包括耗資六千萬已完成拍攝的首套金牌劇集,又會將收費電視now才看到的大型英超、西甲聯賽部分賽事,在免費電視播放。電盈同時向失落牌照的香港電視網絡前員工招手,呼籲加盟。此外,電盈收費電視牌照即將到期,通訊事務管理局在十一月,就電訊盈科媒體本地收費電視服務續牌諮詢公眾一個月。
此外,無綫電視九月底遭通訊局裁定濫用市場支配優勢,違反競爭行為遭判罰款九十萬元,十月中是繳交罰款的限期,無綫在限期前已向特首及行政會議提出上訴,反對通訊局的決定。同時,亦考慮就通訊局反競爭指控申請司法覆核。無綫在十月初更發表聲明,澄清藝人不可用廣東話的政策一直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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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牌事件令曾志偉辭任演藝人會長
免費報紙《爽報》創刊兩年停刊
發牌風波不單影響電視台,亦影響不少藝人生計。香港演藝人協會會長曾志偉,在香港電視不獲發牌一事表態上被批評反應遲緩,所發聲明又被指過分溫和;而應與電影界聯合發出的抗議聲明,他作為代表與導演會溝通不善,致最終演藝人協會未能參加聯署。後來網台主持蕭若元聲稱曾志偉曾致電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會長吳思遠,指「大遊行前開記者會會助長示威遊行,搞亂香港」,故不參加。事後曾召開記者會解畫,指此說法與事實不符,而他表示個人看法代表協會,令他承受太大壓力,因此宣佈辭任會長一職。曾志偉其後以個人身分點評「一台獨大,藝人無選擇」,稱「在藝人立場,不止發三個牌,多發牌、給多些人就業必然係好」。
壹傳媒宣佈創刊兩年的《爽報》在十月下旬起停刊。據了解,壹傳媒當日急召《爽報》高層開會,集團主席黎智英決定即時停刊,主因是該報長期虧蝕,廣告市場被手機廣告搶走所致。《爽報》員工在集團發出停刊通告後才知悉,對停刊感震驚。壹傳媒工會估計,十多人因未能調職至《蘋果日報》或面臨失業。學者認為《爽報》與《蘋果》讀者群及廣告目標重疊是「致命」原因,但不擔心引發免費報倒閉潮。《爽報》初期發行量達每日八十萬份,揚言以發行一百萬份為目標。不過因連載色情不雅資訊,發行初期已惹爭議。後來《爽報》嘗試發行中午版和夜版搶攻不同市場,但最終均要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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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APEC會議採訪被逐
廉署撤銷向《陽光時務》搜證申請
八名香港記者十月上旬在印尼峇里採訪亞太經合組織會議(APEC)時,追訪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有關人質事件,遭大會沒收採訪證並逐離現場。其中now新聞台記者和兩名攝影師更被帶返警署問話,前後歷時兩個小時,更不許返回下榻酒店,期間由新聞處人員一直陪同記者。印尼當局指記者當時的發問如同示威抗議,基於安全理由才沒收記者的採訪證;阿基諾三世的發言人更批評記者的行為超越道德底線,對他構成人身威脅。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記者協會等多個組織譴責有關當局,質疑APEC限制採訪,妨礙記者的人身自由。記協批評印尼當局,指記者威脅會場安全的指控匪夷所思及不可接受,要求特首梁振英親自跟進事件,其後他們到印尼駐港領事館及菲律賓駐港領事館抗議,反映不滿。
廉政公署八月透過律政司代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命令,向兩間傳媒機構就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的訪問搜證。繼九月廉署撤回向商台搜證的申請後,十月初再撤回對《陽光時務週刊》的搜證申請,廉署被判付堂費。法官認為廉署的調查只屬初步階段,若最終需要刑事審訊,要引用相關文章,廉署可傳召記者出庭作供,要求廉署考慮是否繼續申請。廉署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最終決定撤回申請。香港記者協會歡迎裁決,並認為廉署有濫用法例之嫌,強行索取新聞材料的理據不足,促各執法機構承諾不會隨意索取新聞材料,令記者淪為檢控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