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洗牌:整合中的中國電視業

2001-09-15

  時下,對於中國電視業所進行的大整合,即傳媒領導高層所倡導並推進的——「先著手組建中央一級和省一級的廣播電視集團。這些集團要做到廣播、電視、電影三位一體,無線、有線、教育三台聯合,省、地、縣三級貫通,資源分享,人才共用,優勢互補。」電視界諸多的人士將此舉稱之為中國電視業的「大洗牌」。

  雖然,這次的大洗牌並非僅僅涉及電視業,但由於電視業在廣播、電視、電影三者間的龍頭老大地位,和實際上以電視為主來進行「組閣」的方式,使得人們用電視業「大洗牌」來簡稱這次廣播、電視、電影業的大整合就不奇怪了。

深層改革戰略重組

  應當說,眼下誰都承認中國電視業面臨的諸多問題只有通過深層次的改革來解決。問題卻在於,這種深層次的改革由誰、在何時、用何種方式進行。早在國務院辦公廳一九九九年八二號文件中所提及的「資源整合」、「網台分離」,就讓人們感受到電視業「大洗牌」的濃厚氣息。但是,真正作為上層的正式決定和全力推進,還是二零零零年一月的中宣部部長會議和二零零零年八月在蘭州召開的全國廣電廳局長會議。在中宣部部長會議上,不僅系統地提出了組建傳媒集團的戰略性決策,而且還提出了諸如「股份制改革、多媒體兼併、跨地區經營」等重大問題。

  在全國廣電廳局長會議上,針對廣播、電視、電影業的改革,不但提出了「大洗牌」的整體方案,而且還制定了「大洗牌」的時間表: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前到位。至於用何種方式來進行這次「大洗牌」,顯然還是「自上而下」的以下發「紅頭文件」執行的政府行為。(儘管在論及中國諸多改革時,也還常提「改革是千百萬人民群眾的創造」)。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廿七日,湖南率先開始了動作,宣佈成立全國第一家廣播影視集團,並頗為火暴地提出了「六分開」的原則:即「政事政企業分開」、「宣傳經營逐步分開」、「製作播出分開(新聞、廣告除外)」、「創作製作與製作生為分開」、「經營性國有資訊與非經營性國有資訊分開」、「有線的網台分開」。此舉正式拉開了中國電視業「大洗牌」的帷幕。至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已初步完成行政意義上的戰略重組。

媒體整頓與管制

  對中國電視業「大洗牌」的認識,其本質還得歸於:這畢竟是中國電視業進入新世紀以來的重大改革。這種改革以電視業體制改革的形式充份地表現出來,其實質,卻體現著中國媒體業,特別是電視業的一次思想解放。當然,對此我們還應當有更深入地透析。

  首先,這次的「大洗牌」,體現了政府對居於強勢地位的電視媒體進行治理整頓、加強管制的意圖。在中國,由於早就確立了「四級(中央、省、市、縣)辦電視」的指導思想,因此,中國的電視業採取的基本是外延擴張式的發展模式。中國報刊業的數次治散、治濫、治亂大整頓,都沒危及電視業。但是,這次電視業「大洗牌」,推進「兩級(中央、省)辦電視」做法,明顯地帶有治散、治濫、治亂的大整頓意韻。這比之報刊遲來好些年的「整頓」,多少體現了政府對各類媒體的「公允」。當然,就目前中國社會發展的進程來看,對媒體進行的整頓與管制,卻有著強烈的政治學意義上的雙重思考——「防止媒體引發社會更大震蕩,注重政治改革的成本效應」。

  其次,這次的「大洗牌」,亦表現出對電視等媒體多重本性的認識。改革開放以來,政府、業界、學術界對中國媒體的屬性進行了不少的探究,但至今尚未有一個達成共識的界定。但是,中央領導一九九六年視察《人民日報》時發表的「如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新聞傳媒既要宣傳,又要經營」的講話,顯然體現了中央高層在媒體問題上相對開放、頗為靈活的思想。而後中國主管領導所講的「媒體具有一定的產業屬性」,「媒體是一種相當特殊產業」等提法,都顯露了對電視等媒體具有多重屬性的某種認同。

  在中國,對電視媒體的看法,也許以這樣的描述較為合適:從政黨政府角度看電視是喉舌,從社會系統運作看電視是媒體,從資訊經濟形態看電視是產業。從這一角度看,特別是從第三方面看,這次的電視業「大洗牌」,無疑帶有十分強烈的產業發展意識,只不過主管高層在「提法」上仍留有很充份的迴旋餘地。

  再者,中國加入WTO的緊迫與焦慮,促成了中國電視業的這次「大洗牌」。與前面二者不同,在這一問題上,無論是政府、業界,還是學界,幾乎都表達了同一的看法。無論我們怎樣看待中國經濟、中國媒體與世界的接軌,「海外媒體的直接進入、海外媒體資金的進入、跨國度跨地區媒體經營」總是懸在我們頭上的「達摩克里斯」利劍。如果我們採取「機遇說」(即中國加入WTO是挑戰與機遇並存),而不採取「涅盤說」(即中國一時無法抗禦海外媒體的強大入侵,要死而後生),那麼我們只有通過改革,特別是儘快實施集團化戰略,打造一批能與海外媒體抗衡的中國媒體航空母艦,以免諸多的媒體小舢板被撞得粉身碎骨。

「大洗牌」的反思

  縱觀世界媒體業的發展,政府主導變革確實是潮流。無論是八七年德國的「廣播電視發展協定」,還是九零年的意大利「公共和私人的廣播電視體制的規定:(即223法);還是九六年二月美國的「九六年電信法」,都體現了政府在媒體業發展上的主導作用。由是,中國電視業的這次「大洗牌」作為政府行為,不但無可厚非,而且還體現了強烈的國際化傾向。但是,中國電視業的「大洗牌」,也面臨著若干問題,值得深刻反思。

一、這場改革是否真正成為了「大洗牌」?

  在中國,電視業如此大的改革動作,在行業內確實有些「驚天動地」。何況,這種「大洗牌」在主管領導的改革方案中還有相當發揮的餘地(如成立跨媒體集團,進行跨地區經營等),似乎是為了求穩,尚未把拳腳都施展開來。但是,面對世界媒體業的急劇變革,即使是把手腳全部放開,這樣的「大洗牌」在世界媒體業改革中,恐怕也僅僅是「小動作」而已。在這方面,我們其他暫且不論,即使僅就美國九六年二月八日由當時美國總統克林頓簽署的「九六年電信法」而言,那種徹底打通電信業、傳媒業、娛樂業等行業壁壘的重大改革舉措,那種大大放寬媒體經營範圍的做法,不僅引發了美國,而且引發了世界範圍內的媒體業和其他行業的石破天驚變革:併購、聯合、重組。

  經過近五年的實踐,這種變革的巨大成功已使世界矚目,在機構重組、產業關聯、資金融合、技術平台等方面不僅形成了新的實力巨大的「娛樂傳訊業」,並很快地成為美國出口業榜首,而且,使之扶搖直上,成為了「新經濟」的極其重要的產業支柱。而在這方面,我們局限在狹小視野內進行的「大洗牌」就顯得十分局促了。別的不說,我們至今還將電視業與電信業割裂開來的做法,根本無法實現戰略上的「大洗牌」。為什麼盛傳的資訊產業部與廣播電視電影總局可能合併的消息一經權威網站披露,就引起那麼強烈的反響甚至是震蕩?道理也許就在於此。

二、中國電視業的「大洗牌」是否缺乏市場經濟的法制基礎?

  中國電視業在市場主體缺位的情況下實施整合,顯然有著先天的缺憾:否決「大洗牌」的市場經濟法制基礎。缺乏產權的媒體成為行政附屬,必然帶來與虛設的所有者權益保護間的衝突,即政事不分、政企不分帶來矛盾。在這種產權不清的情況下,必然帶來電視部門的身份不明:我們的電視部門究竟是黨和政府的宣傳機構(行政性的組織機構)呢?還是新聞傳播事業單位(事業性單位)?是帶有福利性質的公共事業單位呢?還是產業化運作的商業企業?這些,無疑構成了中國電視業改革的癥結。

  也許有人會說,前面不是已經論及政府主導媒體變革是世界性的潮流,為甚麼在這兒又出現這樣的矛盾呢?顯然,問題在兩方面:一是海外政府主導媒體變革是在明晰產權的基礎上進行的;二是,海外政府主導媒體變革往往是用出台法律來推進的,而我們在這兩方面都與之有很大的差別。總之,中國電視業的改革尚缺少市場經濟的法制基礎,這是中國電視業「大洗牌」必然要碰到的大問題。

三、中國電視業的「大洗牌」後,電視業是否缺乏競爭的活力?

  中國電視業的「大洗牌」實施的本身,已經基本結束了「中國電視業要不要實施戰略性重組」的爭論,某種意義上說,「怎樣重組」的問題也不在爭論之列。「尊重國情、尊重現實」成中國電視業目前改革的「口頭禪」。但是,接踵而來的突出問題是,「大洗牌」後的電視部門如何保持市場經濟的最根本要素:「競爭」。因此,在政府框定的「大洗牌」有限改革空間內如何建立相應的運作機制,保持一定的競爭活力,已成當務之急。

  當下,儘快建立「相對獨立的頻道制(獨立經營,獨立運作)」是較為切實可行的方法。在目前電視部門大都實行總台制、中心制的情況下,要儘快將這兩種運行機制改造為以頻道負責人(或頻道承包人)、製片人(或專案經理)兩級操作為基礎的頻道制,這是建立高效運作機制的基礎。在目前尚不可能做到海外頻道制所擁有「五權(人事權、財權、節目購買權、節目審查、權播出權)」獨立的情況下,先行放下四權(人事權、財權、節目購買權、播出權),實行「四權獨立」已是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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