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傳媒記事簿

2020-10-03

● 方宣布改《警通例》下「傳媒表」定義
● 記協不滿修改正研司法覆核

  警方與新聞界關係未見改善,九月下旬警方去信4個傳媒組織,宣布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只包括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不再承認香港記者協會(記協)及攝影記者協會(攝記協)會員證。有關修例即日生效。警方在信件中指,先後在公眾活動發現有自稱記者的人混入人群,為協助前線執行職務,警方將修訂《警察通例》「傳媒代表」定義,涵蓋上述持有兩類機構所發出的身分證明文件的記者、攝影師及電視台工作人員。GNMIS目前有205間傳媒登記,包括本地及國際傳媒,亦有《癲狗日報》、《港人講地》等網媒。

  記協等8個傳媒工會批評警方草率及單方面決定,斥做法無異於官方發牌制度,嚴重影響採訪自由及新聞自由。記協、攝記協、明報職工協會等8個傳媒工會嚴正抗議警方草率及單方面的決定,要求取消修訂,「否則採取一切可行、必要回應」。記協主席楊健興指會循《基本法》對新聞及採訪自由的保障方面,研究司法覆核。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亦表示強烈關注,稱警方在執行新安排前應詳細交代以釋疑。44家網媒聯署反對警方篩選媒體,形容做法「落後及愚昧」,將網媒拒諸門外「等同把香港倒退回數十年前還沒有互聯網的落後年代」。除了業界強烈反彈,7間大專院校新聞系發表聯署,批評警方做法剝奪非主流媒體及公眾採訪權利,促請撤回。幾日後,警務處長鄧炳強接受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網上節目訪問,就事件開腔,稱新措施可令「真正採訪的記者」行得更近採訪。記協卻指問題是出於警方過去一年多在公眾地方及衝突現場劃設封鎖區,範圍愈來愈廣,傳媒根本難以全面拍攝、觀察及報道,削弱公眾知情權,促特首指示警方撤回通例的修訂。

● 利君雅延試用期工會轟壞公僕制度
● 港台新一屆顧問委員會召開首次會議

  香港電台管理層突然延長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試用期120日,並重啟對她的投訴調查。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表示,延長她試用期及重啟投訴調查理據不足,質疑事件是政治打壓,破壞公務員制度。記協及攝記協發表聯署聲明,憂慮利君雅事件產生寒蟬效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拒絕評論,重申人事升遷由部門自行處理。對於有人懷疑利君雅被「重啟調查」,或涉及去年在記者會質問特首林鄭月娥,林鄭月娥月底出席行會前表示,事件屬公務員事務,由相關部門處理,她對此事「完全無意見、無評論、不掌握」,一切按既定程序處理。香港電台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上周被延長試用期120日,須於九月底前回覆是否接受。據了解,她已回覆同意延長試用期。

  通訊事務管理局審議4宗投訴個案,其中香港電台電視31及電視31A台播放的4集《左右紅藍綠》指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通訊局九月下旬向港台發警告,敦促港台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被投訴的節目在去年9月4日、10月7日、15日及11月13日播出,內容圍繞包括去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事件在內的社會事件,指節目主持在評論警方執法時欠持平,並沒有給予警方適當機會回應。通訊局認為,港台沒有表明曾否聯絡警方就該4集的主持評論作回應,亦沒有就該4集討論的特定事件讓多方面意見得以表達,未能遵守《電視節目守則》第9章第17(d)段的規定,因此認為投訴成立。港台機構傳訊總監伍曼儀表示知悉有關裁決,有關節目已從網站移除。而該節目時段已由其他節目取代。

  香港電台新一屆顧問委員會九月底召開首次會議,今屆顧問委員會十四名委員來自會計界、工程界、教育界、廣播界,又有律師等,委員會跨界別多元化。成員包括資深傳媒人趙應春、香港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及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黃錦輝等。會後林大輝表示,近年港台節目多次受到投訴,遭通訊局警告或勸喻,情況並不理想,會上花了大量時間討論《香港電台約章》,顧問委員會未來將會向廣播處長,提供具建設性、中肯及公平的意見,協助港台恪守約章,製作公平公正節目,履行任務,讓港台有美好發展。他亦說,顧問委員會會與港台加強溝通及聯繫,減少矛盾與分歧。

● Now政論節目《大鳴大放》有新主持
● 黎智英脫恐嚇罪律政司上訴

  兩間收費電視台新聞部先後更換管理層,外界關注兩台編採方針有否調整。九月底傳出Now新聞台王牌政論節目《大鳴大放》將有新主持加入,就是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而當事人已確認有關消息,指具體細節仍在商討中。有關消息早在Now新聞部流傳,部分員工憂慮李作為現任議員擔任節目主持,難免有利益衝突之嫌。政黨中人主持政論節目並非新鮮事,港台《議事論事》便曾找來民建聯曾鈺成和公民黨余若薇擔任客席主持;不過,兩人當時已卸任議員崗位。但李慧琼目前仍擔任民建聯主席及立法會議員,明年換屆選舉很大機會再次爭取連任,若由她主持政論節目,電視台難以撇開為其助選的嫌疑。Now新聞台回應指,為加強節目內容,邀請李慧琼擔任嘉賓主持,強調李慧琼及胡定旭不會取代該台記者擔任節目主持的形式,仍會安排記者就社會議題主持節目。至於會否邀請其他政治人物參與,Now新聞台會向更多政界名人和不同政團人士招手,邀請他們擔任非恒常化的嘉賓主持。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三年前出席六四集會時,涉恐嚇《東方日報》記者,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九月初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原審裁判官指《東方日報》記者的事主X當時表現,認為他沒因黎言論受驚,反而視為笑話、態度嘲弄,庭上表現亦非誠實可靠,加上他跟蹤黎多年甚至侵犯私隱,認為黎當時因憤怒和沮喪而發脾氣。上訴期屆滿前,律政司決定就原審裁判官作出無罪的裁決提出上訴。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05條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此外,黎智英及李柱銘等十五名民主派人士,涉嫌於去年八至十月多次參與、組織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九月中指,因四案涉及不同事實爭議,遂按案件發生日期分開、由同一法官審理,並排至明年初開審。

  警方調查壹傳媒股價八月份出現的不尋常波動,以涉嫌「串謀詐騙」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拘捕15名男女,指他們涉嫌操控壹傳媒股價,以密集式交易營造交投熾熱假象,並利用社交媒體發表言論引誘散戶入局,再於高位散貨獲利。警方指出,被捕人士於3日內買賣1.32萬次壹傳媒股份,佔整體股份交投量23.8%,涉及16.9億股,金額15億元,案中共獲利3870多萬元。在警方拘捕行動發布會後,證監會收到大量查詢,其後發表聲明回應。暗示警方單方面行動,並指涉及虛假交易案件複雜,「準備好回應警務處根據諒解備忘錄就《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訂的任何罪行而提出的任何有關這類協助的要求。」

● 香港電訊完成收購Now TV
● 視市值破百億越TVB

  電訊盈科轉讓收費電視Now TV予香港電訊的交易於九月底完成,Now TV的股權結構變動亦獲通訊局批准,正式成為香港電訊子公司。通訊局在九月三十日發出公布,批准本地收費電視Now TV營運商電訊盈科媒體提出的股權結構變動申請,涉及電盈媒體與母公司電訊盈科之間的改組。據電盈媒體提交的資料,改組目的是增強集團旗下收費電視業務與固定或流動電訊業務的協同效應,從而提升營運效率。相關股權結構變動昨日完成後,Now TV營運商電盈媒體成為香港電訊的全資附屬公司。Now TV最終表決控權人不變,電訊盈科仍是香港電訊持有的電盈媒體具表決權股份的最終表決控權人。通訊局信納,Now TV交易完成後會繼續遵守《廣播條例》(第562章)及其收費電視牌照所有適用的規管要求,並按照牌照條款履行其投資承諾,故批准有關申請。

  香港電視 (港視) 早前公佈五年來首次轉虧為盈,九月初股價累升達25%,股價抽升令港視市值首破百億,超過整間市值37.2億元的TVB。港視今年內增設外賣功能及推出電子錢包,計劃將自行開發軟件系統輸出全球,分析認為港視轉型科技公司輸出技術,港視九月初市值達到109.7億元,較成份股中排行最後的網龍109.06億元高,亦快追過排行尾二、市值114.88億的丘鈦,未來有納入恒生科技指數憧憬,帶動股價向上。加上符合科指其他篩選條件,市場預料其大有機會於日後的季檢中被納入恒生科技指數,成為首隻上榜的港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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