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傳媒記事簿

2020-12-02

● 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查冊被
● 傳媒組織抗議打壓遊行限聚令下被拒

  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有份採訪「還原7.21真相」的記者蔡玉玲,十一月初被重案組高調上門拘捕,指她涉查冊車牌時作虛假陳述,再利用所得資料報道,控以兩項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罪名,案件於十一月十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蔡玉玲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至明年一月十四日再訊,批准她以原有條件保釋。

  這次是香港開埠以來首次有記者因「查車牌」報道新聞被捕。因為「查車牌」是記者常用的搜證方法,傳媒界擔心會影響新聞自由,甚至產生寒蟬效應;特首回應事件時表示,不存在選擇性的執法或選擇性的檢控事件。事件除在香港備受矚目,亦引起國際關注,繼美國國務院後,歐盟駐港澳辦事處亦在社交網站發文,表示密切關注案件,強調新聞自由是基本權利。

  香港民研就警方拘捕蔡玉玲,於十一月九日至十二日收集4755訪問樣本,69%受訪者相信出於政治目的。屬民主派支持者的有96%相信出於政治目的,非民主派支持者亦有44%。八個傳媒工會及組織其後致函特首林鄭月娥,要求就事件會面,並督促各部門開放查冊,惟特首拒見,僅稱會交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跟進。

  香港記者協會申請十一月十五日遊行聲援蔡玉玲,遭警方反對。記協其後提出上訴,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聆訊後批准記協舉辦活動,條件是須要獲政務司長張建宗在限聚令下的豁免。政務司長辦公室表示現時疫情嚴峻,衛生署不建議舉辦大量群眾聚集活動,就記協提供資料,政府未能確立遊行符合《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相關條文。記協對張建宗「拒絕豁免」表示極度失望,無奈取消遊行。

● 國安法下網台主持傑斯被捕
● 黎智英告《大公報》誹謗

  D100 Radio 知名網台主持傑斯,涉嫌發起「千個爸媽台灣助學」計畫,資助逃亡到台灣的人士,涉嫌洗黑錢及資助分裂國家罪行,他與妻子及女助手十一月下旬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警方指出,留意到自今年二月下旬,有人在其社交平台發起眾籌活動,聲稱籌得款項會用作支援因示威離港人士,並提供其銀行戶口資料作收款用途。經深入調查後,國家安全處懷疑有人非法挪用及處理部分款項,資助主張分裂國家活動的人和組織。截至十一月二十一日止,共三十二人因涉嫌違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拘捕。美國國務院對傑斯被捕表示關注,認為港府修犯人權及新聞自由。其後,被捕三人獲保釋離開警署,傑斯在面書發文報平安,但因要處理私事,會暫別咪前。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十一月下旬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大公報》今年六月以標題〈亂港頭目謀「著草」路線曝光收費100萬〉發表頭版文章,指黎計劃棄保潛逃,屬惡意誹謗。黎智英要求法院禁制《大公報》發佈同類內容,並下令其刊登道歉聲明和賠償。黎回應查詢時稱要制止對方信口開河,以免執法部門利用假資訊控告他。黎於七月三日曾發律師信,要求撤回文章、承諾不發佈同類誹謗內容、刊登道歉聲明及賠償合理金額,但《大公報》全部拒絕。

  今年八月警方以涉國安法與詐騙案為名,大肆搜查將軍澳蘋果日報大樓,撿走約30箱物件。壹傳媒及後入稟高院,要求取回新聞材料與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的資料,案件十一月下旬訊理。警方承認已審閱大部份資料。法庭最終下令將撿取的所有資料,不論警方有否審閱,交由雙方共同檢視評估,如屬LPP及新聞資料,須交還《蘋果》;若有爭議,再由法庭定奪。

  壹傳媒十一月二十六日收市後發公告,建議出售台灣一物業,與獨立第三方買家已簽訂意向書。根據意向書顯示,交易作價17.5億元新台幣,包含營業稅相當於約4.71億港元,暫未披露買家身分。壹傳媒認為可透過建議出售套現現金,營運資金狀況亦可改善,從而可為日後發展重新調配旗下資源。壹傳媒月中公布中期虧損收窄,錄得1.45億元,去年同期蝕3.12億元;虧損減少原因是網上訂閱收入大增,抵消數碼廣告下降,而集團亦獲政府第一輪「保就業」計劃資助3300萬元。

● 間電台開晨早播國歌
● 屋署拒予傳媒大火樓圖則

  香港《國歌法》六月刊憲生效,《國歌法》第10條訂明,港府有權要求本地持牌廣播機構播放國歌。十一月初,香港電台和商台及新城電台均接到通知,要求自十一月中開始,每天播放一次國歌。考慮到政府希望對國歌嚴肅處理,三間電台決定於早上八時新聞節目前播放。可是,有電台中人坦言,新措施為DJ增添了不少壓力,因為以往播政府宣傳聲帶,一旦有疊聲、遲播等技術問題,最多惹來投訴,肯定不會惹上官非,惟《國歌法》生效後,會否因此誤墮法網,乃電台方面最擔心之處。而各大電視台於新聞時段前播放的國歌宣傳短片亦有新猷。政府發言人表示,公民教育委員會已製作新一輯國歌電視宣傳片,取代舊有版本。

  油麻地十一月下旬發生八死大火,有線記者於大火翌日到屋宇署樓宇資訊中心查閱涉事大廈圖則,調查是否有僭建,記者在申請表用途一欄填寫「新聞」,署方最初拒絕申請,稱要說明具體報道內容才可審批。報道播出後,署方指基於公眾利益會提供有關資料。因為處理查閱樓宇圖則的申請時,署方須根據《版權條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保密責任的規定考慮。申請人不論其身分,申請查閱圖則時,須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要求。記協批評署方審查傳媒報道,屋宇署要求傳媒提供報道內容才可審批申請,是干預採訪獨立,又質疑大火以外的新聞內容,如署方不認為涉及公眾利益便不批出圖則。

  警方九月份修訂《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定義,將網媒和學生記者排除在外。有網媒記者不滿修例後遭警方刁難採訪工作,十一月下旬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網媒及傳統傳媒工作性質並無分別,政府應一視同仁,要求法庭裁定警方做法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並要求警方撤銷相關決定。申請人曹敏儀為網媒《香港人連儂牆》記者,建議答辯人為警務處長鄧炳強。申請人在庭外表示,其所屬網媒曾有新聞片段獲過百萬點擊,甚至有片段獲傳統傳媒採用,故此網媒及傳統傳媒角色應一樣,工作性質沒有分別,故採訪時應獲政府一視同仁地對待。

● 電視全面碼化 六萬戶未轉
● TVB改變舊模式開拓新財源

  數碼電視廣播將於十二月一日全面實施,屆時使用模擬電視的住戶,將無法收看本地免費電視節目。至今年十月,調查指仍有約2.2%住戶、即約5.8萬戶使用模擬電視,當中有少於10%住戶因經濟原因未轉用數碼電視。有需要住戶可申請關愛基金數碼電視援助計劃,選擇加裝數碼電視機頂盒或轉用數碼電視機,有關計劃將推行至明年七月十五日。正在領取特定社會援助計劃或屬於低收入的模擬電視住戶,均可提出申請,毋須再經過資產審查,申請人可選擇安裝數碼機頂盒、24吋數碼電視機或32吋數碼電視機。社聯表示,截至十一月二十三日,計劃共收到超過22,800宗申請,並成功為超過19,200個合資格住戶安裝數碼電視器材,當中約95%選擇數碼電視機。

  自二零一四年,香港觀眾看電視的習慣已改變,不再局限於電視,亦透過手機或網絡平台,而且願意付費看節目,TVB開發 OTT網絡電視平台,通過科技向觀眾提供更多的自主性選擇,二零一六年開發myTV SUPER的OTT服務。除了原有五條免費頻道及其節目重溫外,亦分階段將TVB片庫節目上載至服務內,此外更有率先於myTV SUPER播放的節目及其他原創綜藝及劇集,節目庫時間已超過八萬小時。截至今年十一月十二日,OTT服務用戶數目增至逾880萬。其中,付費訂戶數目增加至約130萬名。此外,myTV SUPER亦開發應用App及網站,以及計畫推出的Smart TV開放式平台,這樣的改變令TVB收入結構亦由過去倚重廣告逐步走向廣告及訂戶並行的收入模式。

  此外,隨著串流平台的普及,TVBI積極與第三方合作,建立雙贏影視平台,TVBI今年四月與華為合作,為其海外高端手機用戶提供TVB付費點播服務,在超過26個國家地區推出TVB Anywhere點播專區;於九月推出全新的TVB Anywhere機頂盒,採用具擴充功能的Android TV開放式平台,向觀眾提供TVB節目之餘亦容許下載其他合法App,以擴大潛在觀眾群的接觸面。TVBI亦在YouTube開設了10多條TVB Anywhere頻道,短時間內已取得不錯的廣告收入。而TVB近年積極拓展中國內地業務,成功與優酷、愛奇藝及騰訊三大網上視頻平台發展戰略合作關係,共同訂製平台專屬內容,為集團開創新的收入來源。回顧TVB今年上半年業績,中國內地業務收入達3.56億港元,佔集團收入29%,其中訂製劇收入有1.46億港元,向新媒體發行節目收入則有1.83億港元,可見訂製及同步劇被寄予厚望。TVB劇集品種及風格近期出現很大變化,這些新題材和新手法,希望打造「新港味」。TVB寄望藉品牌優勢,一系列「新港味」作品能夠在內地市場引起廣泛回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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