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傳媒記事簿

2003-11-15

傳媒傾全力報導神舟升空
太空人訪港強化對祖國認同

  神舟五號升空熱潮在十月下旬以後瀰漫香港,主要有賴本地傳媒全方位傾力報導,四家電視台都派出攝製隊親赴前線發射基地酒泉,有的以參加旅行團名義,有的則與內地媒體合作,希望搶到先機和獨家消息;而中央台原本準備為「神舟五號」升空作直播,卻臨時取消,本港各電視台因此出現陣腳大亂,惟有更改節目安排以應變。

  香港傳媒向來較少觸及中國航天新聞,但對神舟五號升空新聞卻在短短數星期內全面聚焦,由零碎介紹到增加版面及圖片,由中國版擢升至要聞版,甚至頭版,令報導迅速升溫。此外,本地中英媒體對這段新聞處理手法的相似性,亦是近年少見,對其高度評價及興奮情緒亦幾近一致,可見此重大事件,能成功縮減本地各媒體過往對祖國新聞的意識形態分歧。而香港記者在搜集資料過程亦要倚賴親中報章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文匯報》在此環境顯出其政治優勢。例如本港大小傳媒所登載有關「神五」的圖片,不少都是由《文匯報》提供,可見在不涉及意識形態的新聞,主流媒體及親中媒體之間仍然有不少合作空間。

  媒介的高度關注及密集報導,對提高市民對祖國好感的效果無疑立竿見影;最明顯的證據是有青年組織所作的調查顯示,七成的受訪者表示因中國太空船成功升空增加對中國的自豪感。加上中央挺港批准首名太空人楊利偉在月底訪港,港人對國家的好感肯定進一步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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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視落實內地廣告分賬談判
無綫有線尋求內地市場突破

  亞視自去年獲得廣東省有線網絡的落地權後,立即與地方有線網絡展開分賬談判,但遲遲未有成績;十月中亞視行政總裁陳永棋透露,已與廣東省廣電廳簽署廣告分成協議,但詳情要在十一月才公佈。市場估計廣告分成協議落實令亞視首年可分得二至三億元。亞視的成功對本地同業有示範作用,若無綫日後與有關部門談判廣告分帳安排時,相信亦以亞視模式為藍本。

  亞視在國內市場的進展亦刺激其他同業,無綫亦加快在廣東省廣告分賬洽商,更計劃明年倍增在廣州辦事處的員工數目,以爭取更多內地廣告;至於有線電視亦爭取以節目供應方式,透過廣東省台數字電視網絡轉播其自製的新知台和娛樂台節目。為了尋求內地市場的突破,無綫高層希望政府將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擴展至電視產業,如不限港人及藝員的數目,放寬非內地製作的電視劇在黃金時段播放的限制等,希望令本地廣播業得益更大。

  為配合電視業的數碼化發展,無綫在將軍澳工業邨興建另一龐大的電視城,並在十月中正式由清水灣電視城遷入啟用。此外,有線電視公佈九月底用戶數目逾六十四萬,顯示新競爭者加入未對其構成影響,有線亦積極加強內容,令基本數碼頻道增至三十六條。此外,亞洲有線與星電視廣播協會發表的報告,指香港區盜看收費電視問題嚴重,有近六萬人非法收看,損失高達一億二千萬港元,比亞太區其他已發展城市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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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質素傳媒造就高質素社會
「中大新聞獎」選舉結果公佈

  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在月底出席《明報》主辦的校園記者計劃開學禮時,批評本港部份傳媒打著「求真」的旗號,販賣色情暴力,侵犯別人私隱,嘩眾取寵和捏造新聞。他批評部份傳媒報導完全違反真實、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不但損害傳媒的整體形象和公信力,亦導致記者的社會地位不及其他專業人士。他呼籲青少年和大眾要要有使命感去抵制甚至罷買不良報刊。他指出,傳媒既享有充份的新聞自由,亦須肩負重大的社會責任,勉勵年青人要成為高質素的傳媒人、高質素的傳媒受眾,香港才會有高質素的社會。

  新任平機會主席王見秋不合理解僱余仲賢事件在月底引起軒然大波,《明報》更在此事情上被新聞界批評涉違反「保護消息來源」應有的操守。事緣平機會主席的女兒王穎妤,早前發表聲明為父親辯護,指摘《明報》報導不盡不實。《明報》於是刊登聲明反擊此指控,揭露王見秋曾向該報記者洩露機密消息,並提供一份機密資料,《明報》承諾不透露王的身份作為交換條件;但此聲明卻揭露雙方的「交易」,破壞當初的承諾,《明報》因此遭輿論批評未有遵守新聞從業員應有的操守,但《明報》卻自辯並沒有違反專業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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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誌內容多項報導遭抨擊
《壹週刊》反控報評會誹謗

  壹傳媒的刊物一再被港府譴責報導虛構失實,像十月初一期《壹週刊》封面故事指特首兩次向中央提出辭職,特首辦迅即發表鄭重聲明否認。月底行政長官辦公室又發表聲明指,《蘋果日報》某一日的頭條指特首在「維港巨星匯」事件中,「忽然介入」及「不再挺美商會」,純屬誇張失實。而同期《壹週刊》內一篇有關西九龍藝術區的報導,引述特首辦主任林煥光的報導亦屬捏造。除政府譴責外,社會人士亦對《壹週刊》在月初刊登一篇有關一名預科女生涉嫌在色情網吧兼職的文章強烈不滿。不少教育、社工及家長等團體組成的「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譴責《壹週刊》的報導手法及濫用司法程序。《壹週刊》其後將兩名負責採訪的記者辭退,受影響的記者透過媒介表達他們的恐懼與無奈,但該雜誌高層指二人離職,與任何報導事件無關。

  《壹週刊》今年五月刊出一篇附有少女裸照的報導後,報業評議會收到歷來最多超過七百宗投訴,其後向各大傳媒發出新聞稿,譴責《壹週刊》賣弄色情。後來淫褻物品審裁處稍後評定該篇文章屬第一級,即「非淫褻亦非不雅」,《壹週刊》指報評會的譴責令其聲譽受損,於是在十月初入稟高院控告報評會誹謗,要求高院頒令禁制報評會繼續刊登誹謗文章,並作懲罰性賠償。這是報評會成立以來首次遭傳媒機構控告。報評會成立後,曾於二零零一年底爭取成為法定組織,由法例賦予擁有「特許陳述權」,免除因公開譴責傳媒而被控誹謗,但有關建議其後被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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