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人類文明的紀錄:從圖書館到數碼資訊保存

2004-03-16
 
在某機構的五十週年活動上,主禮嘉賓把載有該機構歷史的唯讀光碟(CD-ROM)放進一個時間囊內,準備在下個五十週年重開。一位參加者忽然提出:「五十年後這個光碟還可以讀嗎?」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其實揭示了一個影響深遠,值得我們認真探索的課題。

使用電腦逾十年的朋友,想必都還擁有一些載有珍貴檔案的 5.25" 軟磁碟 (floppy disk)。但今天要讀取這些檔案,恐怕得大費周章了。即使還能找到適當的磁碟機,現行通用的軟件也不一定可以讀取昔日檔案的格式 (format)。當日用以編寫檔案的軟件,可能已不復存在,縱使能找到一個拷貝,估計也無法在今天的操作系統上安裝運行。

國際間流傳不少案例,可進一步說明問題的重要性:六零年代美國人口普查數據,因為磁帶機過時而幾乎無法保存下來;一九六四年世界上第一封電子郵件,究竟是由麻省理工、卡內基理工,還是英國劍橋發出?已經成為千古懸案,因為這封郵件沒有保留到今天;而七零年代觀測巴西國土的衛星數據,則因磁帶失效,研究人員已經無法完整描繪當時至今天亞馬遜河盤地的變遷。


互聯網和資訊爆炸激化問題

被我們譽為資訊超級公路的互聯網,情況更見複雜。另一方面,電腦和數碼影音產品的普及,也令以數碼格式存在的原始文本數目急劇增加。政府、企業和媒體等機構,不但每天在創作數碼內容,還不斷把過去的材料通過掃描器進行數碼化,以節省儲存空間和提昇檢索效率。今天,數碼化信息的膨脹速度,遠較我們能夠有效處理和吸收它們的速度快。

以上種種問題,催生了社會上一個全新的、急不容緩的、並跨越多個領域的課題:「數碼資訊保存」(digital preservation,台譯:「數位典藏」)。由於不同界別人士、機構和國家對數碼資訊保存的定義和目標,有著少許不同的詮釋和理解,因此它們的工作方向也略有不同。

總的來說,數碼資訊保存之所以重要,在於現今大部份被創造和被儲存的信息內容均以數碼格式存在。這當中包括書籍、新聞、網站、數碼相片、錄像、音樂、動畫等。然而,在信息量以幾何級數急速膨脹的同時,這些信息載體的生命週期卻不斷縮短,若我們不及時行動,具價值的信息便會在瞬間消失。即使個別信息依然存在,但在缺乏完善的目錄索引下,它們也只會被永遠埋沒在浩瀚無邊的資訊汪洋之中。若問題無法解決,長久下去,人類知識和經驗的承傳將受到窒礙。人類文化和文明的紀錄是否能夠永遠保留,正面對一場嚴峻的考驗。


國內外政府和專家制訂政策

對不少發達國家而言,數碼資訊保存已非新鮮事物。過去幾年,國際間出現不少具遠見的國家級別項目,當中更有跨地域和跨行業的合作計劃,值得我們參考,例如:

一、 澳洲國家圖書館自九六年發展的PANDORA (Preserving and Accessing Networked Documentary Resources of Australia) 項目,致力研究以數碼方式長期保存澳洲的出版物及網上資訊;

二、 英國里茲、劍橋及牛津大學自九八年起合作的 CEDARS (CURL Exemplars in Digital ARchiveS) 項目,重點研究數碼資訊保存的策略、方法和應用;

三、 由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 (NSF)、國防部高等研究計劃處 (DARPA)及太空總署(NASA)合資贊助的「美國圖書館先導計劃」﹐分兩階段進行研究,首階段 (九四至九八年) 著重研發數碼資訊保存技術;次階段(始自九八年)則強調技術的應用。

數碼資訊保存工作在國內的發展亦毫不遜色。由國家立項實施的「中國數字圖書館工程」在一九九八年展開,項目由文化部牽頭,中國國家圖書館、中國電信總公司、中國科學院、航太工業總公司、廣播影視資訊網路中心、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單位聯手合作 。目標是建立一個跨地區、跨行業的國家文化典藏,全面地收集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新聞出版機構、藝術團體、音像影視、體育、宗教、醫藥學、軟體資源、旅遊等單位的文化資源資訊。

台灣方面,亦設有「數位典藏科技計劃」,下設「國科會數位博物館專案推廣辦公室」,透過舉辦各種推廣活動,宣傳和教育數位博物館的概念。其他一些亞洲國家如日本及新加坡,也有類似計劃。

基於「數碼資訊保存」受各國廣泛關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UNESCO)經諮詢成員意見後,終於在二零零三年十月制定《保存數字遺產憲章》 (Charter on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Digital Heritage),並推行「世界記憶」 (Memory of the World) 計劃,鼓勵以數碼影像方式,收藏在資料室、圖書館和博物館的文獻和器物。「數碼資訊保存」的重要性,已是無庸置疑。


政府學界業者應共同承擔重任

相對而言,香港在數碼資訊保存的工作遠較國內外落後。除了屈指可數散落在個別大學的一些數碼化和數碼圖書館項目、某些大機構的歷史檔案館,以及只針對政府紀錄的政府檔案處的計劃外,特區政府並沒有為數碼資訊保存提供中央統籌和支援。民政事務局的施政綱領和工商及科技局發表的二零零四年「數碼廿一」資訊科技策略,均沒有提及相關的願景和政策。

誠然,要政府一力承擔全港全方位的數碼資訊保存工作是不可能的,也並非最理想的模式。但若缺乏一個總體策略,數碼資訊保存將只會是一盤散沙,工作不是互相重疊,就是掛一漏萬,各組資訊系統之間也難以兼容。

要有效推展數碼資訊保存,政府必須扮演主導角色,其中可包括:

一、協同圖書館學、資訊科技和個別館藏類別的專家和學者,擬定宏觀方向,包括制訂總體方略、規範數據標準和擬定工作指引等;

二、建議不同界別的分工,邀請個別機構參與,讓它們提出具體方案,在可行的情況下資助一些項目;

三、有需要時,調解機構間分工和權責的矛盾,協助解決版權、使用權等法律問題,合理合法地保護知識產權擁有人,但同時維護公平公開地共享資訊的精神;

四、 宣傳和教育大眾認識數碼資訊保存的重要性,並鼓勵機構參與。
至於從事創作的行業,如媒體、文字、攝影、音樂、電影、設計、廣告、建築、軟件、出版等,讓我們一同放遠眼光,擔起這個重責。個別行業的專業學會和商會,不妨開始研究這個課題,擬定業內應該收集的藏品、嘗試揀選合適的詮釋數據。當情況許可,即提出建議和尋求經費,推動一些試驗計劃。

一個處理數碼化藏品的圖書館,雖然沒有傳統圖書館的特有書香和親切感覺,但它卻為往後人類文明的承傳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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