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天空」美麗嗎?

2008-03-15
 
  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歷經解嚴與動員戡亂時期終結之後,台灣整體政治環境漸趨開放;在媒體政策方面,實行達四十年之久的報禁也隨之解除。執政當局雖然解除了平面媒體的市場進入限制,但對於廣電媒體、尤其是無線電視台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則在鞏固政權考量與既得利益團體壓力下,堅持不肯放手。

  不過,民間社會仍然透過成本低廉、移動方便、操作簡單與互動性高的另類的媒體—錄影帶、地下電台、非法線纜電視,作為反對運動的工具。這些傳播科技不同的特質與功能,在內容上跳脫了異議性政論報刊以政治運動為主的言論取向,開始重視地方的民意與文化,以及不同的社會運動訴求。

  與此同時,台灣民間的媒體改造運動同時進行,因此,不論是透過非法途徑播音的地下電台,或者是民間團體推動的「黨政軍退出三台運動」,都將媒體改革的訴求仍集中在「釋出頻道」與及電波合理分配等議題上。

地下電台的政治與社會意義
  九零年三月民進黨秘書長張俊宏為突破媒體壟斷,全力打破廣電禁忌,陸續在中和、高雄、三重、潮州等地設立「民主之聲」廣播電台,雖然在半年內被抄台,但此舉卻打破國家機器聲稱的「頻道已滿」的神話。一九九二年年底,張俊宏成立「全民電台」,並在其立委辦公室內,利用二十五瓦功率的發射器,於九零點一兆赫,向台北地區進行收音機廣播,全程報導立法院問政實況為主。隔年十一月,引起各政治勢力及社會的全面注意與跟進的「台灣之聲」正式播音。

  事實上,在「台灣之聲」引起注目之前,九二年的選舉期間,當時的省議員周慧瑛與立法委員謝長廷便已合作過一家台北縣市都能收到訊號的地下電台,不過,這個電台主要是為了突破選舉時國民黨新聞壟斷而設,選舉過後便停播,然而,這樣的作法也讓地下電台和反對黨與選舉活動有了更密切的互動。這些地下電台的陸續出現,讓許多人意識到廣播的影響力,同時隨手可得的頻率、低廉的成本誘因,以及強大的宣傳效果,也吸引反對運動者及有志於年底參選的政治人物,透過地下廣播宣揚自己的理念。

  地下電台與選舉運動結合的魅力,吸引到的不只是具有「黨外」傳統的民進黨支持者,各個政治勢力包括新黨、脫離國民黨參選總統的林洋港等,也有感於此媒體的強大影響與動員力,亦紛紛設立電台為自己造勢、發聲,甚至連當時執政的國民黨也一度想推出自己的地下電台。地下電台因而自九一年開始,便成為不同的選舉活動的動員工具,並促發黨派與省籍間的嚴重對立,雖然如此,這個非法的電波媒體,卻為台灣封閉已久的廣播天空帶來罕見的多元聲音。

  政治選舉雖然是帶動地下電台發展的重要因素,但此種媒介的靈活與機動的特性,以及藉由電話call in所產生的互動功能,使得聽眾與地下電台間建立了特殊的交換網絡,與主流媒體迥然不同,他們之間並非單向的生產者與消費者的關係,讓受眾不再只是受眾,而是一個活生生的言論自由的實踐者。

  因此,聽眾不僅能夠參與論述的生產,同時電台與觀眾的關係經由彼此的互動而更為密切,甚至部份聽眾會在地下電台面臨取締的危急時刻挺身護台。

  然而值得注意的,除了具有政治反對運動的意義外,地下電台也關注到弱勢的聲音,呈現了邊緣與非主流色彩。不受社會重視的原住民、勞工、婦女、同性戀等團體不但在地下電台中有發聲的機會,同時也擁有自己專門的電台頻道。例如,「寶島新聲TNT」在合法之前便結合過一百多個社團,做過1500個小時的文化節目、2000個小時的教育節目、1500個小時的社會福利節目、2500個小時的婦女兒童弱勢團體節目、1000個小時的環保節目、4500個小時的公共政策及公共事務的節目,這份成績單遠遠超過合法電台。這也使得地下電台展現出和過去媒體反對運動的截然不同的風貌,亦即,除了作為政治言論異議者、選舉活動造勢者,以及本土文化的提倡者外,地下電台更擴大對邊緣弱勢者的關懷層面,進而企圖顛覆與衝撞資本主義與父權體制的堅固牢寵。

新自由主義下的結果
  一九九二年十月,新聞局公佈了地方調頻電台開放的時間表,隔年二月公告開放二十八家調頻中功率電台,十二月十一日,新聞局電台審議委員會公佈第一梯次中功率電台審議結果,共有「全民廣播電台」、「台北之音」、「大眾電台」等十三家電台獲准成立,這也是台灣凍結頻道申請以來,首波開放的廣播電台,接著新聞局陸續完成十梯次一百五十一家電台的籌設。

  無可否認的,台灣媒體解禁和民間的社會及政治運動衝撞密切相關,然而有趣的是,這種衝撞黨國的反對力量、要求媒體開放與言論自由的呼聲,卻巧妙地與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的思維接軌。換句話說,在民間社會的媒體改革呼求,以及國家自身所面臨的合法性危機外,如何配合國家發展擴大產業利潤,促成市場「自由」競爭,以利加入世貿組織,是台灣媒介解禁的另一重要考量。新自由主義的趨力與目的,一方面開放台灣天空,但其主張採取市場作用和利益最大化、非市場制度作用的最小化政策,強調民主的政府不該干涉市場,而應遵守經濟自由化、市場定價和私有化等市場原則,也使得台灣廣電媒體政策因為強調自由競爭而缺乏完整規劃及合理分配,陷入大吃小、強吃弱的叢林法則,甚至連曾經在地下電台曇花一現的多元聲音,也成為短暫美麗的泡影。

  依當時開放的電台功率來看,新電台主要的目的是作為地方媒體及特殊社群(指定用途電台)所用。雖然,這些地方媒體的營運計劃,信誓旦旦地將自己定位在地方媒介或為特殊社群發聲的管道,但在強調資本實力的無情市場環境中,除了少數資金來源較為穩定的經營者外,原本屬於「地方」的廣播電台,大多逐步淪為大型廣播商業電台「全國」聯播網的轉播站,播出同質且流行的全國曲調。廣播電台變調與集中化現象主要癥結,不僅在於經營者放棄原有的經營理念,而是這幾年國家在強調自由市場機制的政策思考下,忽略了對弱勢發聲及多元文化媒體環境的保障。換句話說,台灣市場小、媒體多,過去廣電政策過度開放、放任競爭的結果使得許多電台因為經營困難,「市場放任」原則,缺乏整體規劃,迫使電台之間弱肉強食,必須依附大型電台參加聯播,或者被地方政治和私人經濟利益所把持,不僅多元與地方的言論遭到擠壓,同時過度競爭的結果,市場上也充斥著大同小異的商業化節目。

  媒體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必要基礎,地下媒體也是打破媒體壟斷的必要手段,然而,台灣媒體的開放政策雖然大大開啟了言論自由的空間,但缺乏完整的規劃與分配,致使媒體從國家壟斷轉而成為財團壟斷,這兩種壟斷都是多元意見表達、多元文化展現、弱勢群體發聲,以及公共事務討論的阻礙。

  民間社會爭取開放天空,除了必要的衝撞過程,恐怕有時也得同時思考,如何讓開放的結果更符合公平正義,不讓媒體陷入另一種新的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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