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AND DISORDER IN CYBERSPACE》

1998-11-15

書名:LAW AND DISORDER IN CYBERSPACE : Abolish the FCC and Let Common Law Rule The Telecosm
作者:Peter Huber
出版: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出版日期:1997 年

電訊世界的規管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簡稱FCC)於一九三四年成立,是美國規管電訊、廣播業的重要機構。本書談的就是聯邦通訊委員會的故事。不同的是,本書並非細述委員會的歷史和工作,或是其功過一錘定聲,全書的要旨反在於FCC 存在的理據,已因資訊科技的迅速發展而變得難以成立。作者並不斤斤計較 FCC 過往的功績,而是它的未來。

  聯邦通訊委員會是因應美國政府對電訊和廣播市場的哲學而誕生的。由於電話通訊被認為是自然壟斷的行業,故放任式的競爭環境不會帶來經濟效益。這種想法令美國政府相信由一間機構為市民提供全套電話服務,是理所當然的經濟規律。而 FCC就是「為民請命」,監察壟斷機構服務質素的官方機構了。這種規管理念同時向其他經濟領域延伸;無線電頻譜亦基於相同的理由受到 FCC 的規管,以免私人或不同機構任意發射或接受無線電訊號而造成干擾。

  不過在作者眼中,FCC反成為為壟斷者提供保護傘的機構。通訊科技在七十年代以後迅速發展,為「稀有的頻道資源」提供反證。美國有線網絡的出現原是把偏遠的電訊訊號發放或接收,一方面有補充長途電話的潛力,亦可傳送影像訊號,故成為地區電視網絡的重要網絡。但 FCC沒有意識到這方面的發展,反而把有線網絡看作補充無線電視的一種系統,電訊市場屬自然壟斷的哲學並未受到根本的動搖。

  作者在書中倡議的,不是擴大 FCC的權力以迎接日益開放的市場。他反而認為市場力量和普通法的傳統,才是令廣電市場更具彈性和競爭力的法寶。摧毀電訊壟斷局面的力量,並非來自 FCC,而是反壟斷法。自五零年代以來,來自司法部及不同商業機構(如 MCI)對 AT & T 的多宗訴訟,終於促成法院於八二下頒布 AT & T解體令,自此電訊終端器以至長途電話市場向壟斷告別。而八零年代以來連串訴訟,要求電訊公司開放地區網絡、訟裁接駁費等事不絕於耳,令作者相信市場和反壟斷法才是長遠解決連網、接駁費、釐訂服務收費或服務種類的良方。作者的結論,一如該書的副題——「廢除聯邦通訊委員會,讓普通法規管電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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