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lements of Journalism— What Newspeople Should Know and the Public Should Expect》

2003-11-15

遵守九項新聞原則

書名:The Elements of Journalism——
What Newspeople Should Know and
the Public Should Expect

作者:Bill Kovach & Tom Rosenstiel

出版:Three Rivers Press

年份:2001

美國的受眾對傳媒日漸失去信心,認為傳媒並非為公眾的利益服務。在一九八五年,有四成美國人認為報紙關心他們,但到一九九九年,這數字下降至只有兩成。而認為報紙有監察作用這點,也從八五年的百份之六十七下降至九九年的百份之五十八。

與此同時,一班著名傳媒人及學者也感到新聞行業出現了嚴重問題,於是組成了「關注新聞從業委員會」,研究新聞工作者如何發掘新聞及他們的責任。

經過三年的研究,委員會發現,新聞工作者都認同新聞的目的是向市民提供自由和自治所需的資訊,而要達到這目的,需要遵守以下九項原則:

(一)新聞必須真確,要報導事實的真相;

(二)記者需忠於市民,而不是老闆;

(三)不無中生有、不欺騙受眾,盡量公開資料來源,讓受眾可自行判斷那些資訊的價值及有否偏頗;不採用有疑點的資料;

(四)新聞工作者必須獨立於任何派別、宗教信仰等。不能與所採訪的工作有利益衝突;

(五)堅守監察的角色,著重揭露重大問題,而不是小眉小眼的事情。在尋找資料的過程中,要保持開放的態度,要拿到真憑實據;

(六)提供論壇給公眾發表意見。這些公眾討論必須遵守真確、建基於事實及提證的原則;

(七)盡力做到既有吸引力又切題;

(八)新聞必須廣泛而全面,不要把新聞過份娛樂化;

(九)新聞工作者必須有道德良心,對不公義的任務有說「不」的勇氣,而上司也須容許下屬就道德良心有關的事情提出異議。

最後,本書提到公民同樣有權要求新聞機構遵守這九項原則。如有關機構屢勸不改,公眾應採取罷買行動,同時必須致函有關方面,清楚指出拒絕收看的原因。

近年香港的傳媒生態也出現了變化,市民同樣對傳媒不信任。新聞工作者趨向追求一些揭露名人私生活的題材,對社會基本上沒有甚麼大的意義。一些新聞工作者為求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不求證、不核實,只求做到故事有震撼性。在新聞原則漸被遺忘之際,實在有需要重溫一下這九個原則。

■姚霞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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