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報告書》引起的疑問

2007-06-14
 
  香港政府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七日委任一個七人的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全面檢討香港的公共廣播服務,就其架構、資源、管治、節目、監察和向公眾問責等安排作出探討和具體建議。委員會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提交報告,建議立法成立一個全新獨立的公共廣播機構,主要用公帑營運,以履行具體的公共使命;而過去八十年來一直擔當著公共廣播角色的香港電台,卻被認為不適宜改組過渡成為委員會建議的法定公共廣播機構。

  報告發表後,立時引起廣泛的質疑甚至連串的抗爭行動,主要緣於報告完全不將港台改組過渡為建議中的公共廣播機構作為一個可以考慮的方案。為什麼委員會會作出這樣的觀察和結論呢?而這樣的結論又是否合理和公平呢?

委員會的觀察和結論

  根據委員會於報告書內列舉的一些觀察:

  *本地的公共廣播節目,(當然也就包括港台的節目),未能在公共廣播服務的數量和質量上滿足市民的需求和期望(段53,54);

  *本地的公共廣播節目,(當然也就包括港台的節目),另一不足之處是不夠多元化,缺乏獨特性及創意不足(段61,62);

  *港台是政府部門的身份使其獨立性蒙上陰影,也使其節目的公正性受到質疑(段66);

  *港台並不擁有自己的電視台或電視頻道,而要依賴商業電視廣播機構播送其節目,因此局限其節目產量,令其節目品牌模糊不清,也局限了它的公共廣播角色(段67);

  *運作已八十年的港台,有根深蒂固的架構、詳盡的內部守則及濃厚的機構文化。改組為法定機構勢將帶來顯著的改變,要決定其現有組織架構和運作方式的存廢,殊不容易(段90);

  *港台員工均屬政府公務員,對過渡後的身份、薪酬待遇、晉升機會及退休保障,均有一定期望;而轉變為法定機構可能導致人力資源結構及員工受聘條件有顯著變化,而港台員工的要求也不一致(段91,92,93);

  基於以上的觀察,委員會作出以下的結論:

  - 「......港台(則)完全用公帑營運,負責為市民提供資訊、教育及娛樂節目。然而,這些特徵並不足以使港台成為公共廣播機構,也未能確保其服務能滿足社會對公共廣播服務的需求......。」(段66);

  - 「正如第66段所言,港台現有的身份及架構並不完全符合公共廣播機構的要求。架構協議這份文件觸及......的編輯自主及公共目的等......未能提供公共廣播機構所需的架構......該文件所釐訂港台與其政策局之間的工作關係,與公共廣播機構及政府之間應有的關係相差甚遠。作為政府部門,港台的身份和架構難以容納適當的管治制度,以致該台未能獨立地制定策略、享有高度的財政及運作自主,或就具體的公共使命直接向市民負責。」(段88);

  - 「簡言之,大幅度改變港台的現狀,必將造成許多實在而難以克服的問題,不利於新的公共廣播機構。因此,委員會認為把港台轉變成為公共廣播機構並非良策,而應組建新的公共廣播機構。」(段96)。

報告書對港台的觀察不全面

  委員會的觀察可以歸納為:

  (一)港台的節目,在數目、質量、獨特性和創意都不足。

  - 這觀察可能是正確的,卻並不全面;因為單單在委員會被委任後,運作期間到提交報告前的十四個月內,便有不少於四個可信度高、大型、隨機抽樣的民調報告發表;而這些調查結果都毫無例外的顯示:超過50%到70%的被訪者滿意港台的節目,只有極少數被訪者(4% - 18%)不滿意。而過去多年來有關香港新聞傳播媒介公信力的研究和本港電視節目欣賞指數排行榜都顯示港台和其節目在港人心目中佔有極高的位置。為什麼報告書對港台只有上文提及的一些籠統的負面評價,而不包括那些似乎是眾所週知的正面而較精確研究數據?

  因此,報告書內對港台的觀察顯然是不全面的,如果報告書就港台的結論是基於這些不全面的觀察而作出,這個結論就不單只不合理,對港台及其員工多年內的努力更是不公平的,而對欣賞港台節目的大多數市民,便欠了一個合理公允的解釋。

  至於節目的質和量,及它們的獨特性,多元與創意不足,就絕對是跟資源不足有關,這當然是香港政府的責任了。

  (二) 港台是政府部門的身份,其獨立性和其節目的公正性受到質疑。

  - 這可能是事實,但這個事實是歷史發展的結果,責任不在港台而在香港政府。事實上,港台是政府部門的身份並非港台的選擇,它是無能為力的。其實,這次公共廣播服務的檢討若果建議將港台改組過渡為香港法定機構,其港府部門的身份不單可以被取消,其獨立性和其節目的公正性也將不會被質疑了。

  (三) 港台沒有自己的電視台或電視頻道,令其節目品牌模糊不清。

  - 這就更加不是港台的責任了;這是由於香港過去沒有足夠的電視頻道,也由於數碼廣播的科技研究未達完善的結果。其實,這個不是問題的問題,到了二零零八年便會自動消失,因為無論是中國還是香港,都已決定於明年採用數碼廣播,到時,電台電視頻道都將會大增。

  (四) 由於委員會認為港台的架構、制度與機構文化太根深蒂固,要將其改組將「帶來顯著的改變,如何決定其現有組織架構和運作方式的存廢,殊不容易。」加上大部份現職員工均屬政府僱員,轉變為法定機構可能導致人力資源結構及員工受聘條件「有顯著變化」。

  - 這樣的觀察和推理當然也是對的,可是,如果這便是委員會認為不應把港台改組成為公共廣播機構的原因,那將令人對委員會有以下的看法:

  一、委員會似乎不願意看見大改變,也懼怕困難,因為改組港台會引起的變化「顯著」,也「殊不容易」。可是,從一個概念和一套紙上的計劃開始,到籌組董事會、物色行政總裁與總編輯、招聘大量各類各級員工、建立決策行政制作及運作的系統、機制、規律與規則,到開始運作後的各方衝突適應與磨合,從零到建立一套機構的文化,難道所涉及的變化就不顯著,所遇到的困難就會容易解決了嗎?

  二、改變一個機構的架構決策運作當然是大手術,從來都不容易。但委員會在改組港台與建立一個全新的機構之間選擇了後者,似乎是一廂情願了些。因為委員會在報告書內並無提及任何論點及數據,支持它有這麼大的信心,確信從零開始,將一個紙上的計劃衍化為一個無須承受商業壓力、不受政治干擾、具備普及、多元、獨立和獨特的特質、全新的公共廣播機構,會比改組已經提供公共廣播服務達八十年、有豐富經驗和良好口碑的港台更容易和更有效呢?

  筆者相信,無論是改組港台,還是籌建一個獨立全新的公共廣播機構,都是十分不容易的事,需要所有參與其事的政府、機構、組織和個人,能高瞻遠矚有偉大願景,有道德勇氣無懼艱難險阻,具睿智能分辨真偽好壞,為香港和中國謀取長遠真正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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