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電影院銀幕高速增加.香港戲院業前景則令人憂心

2011-12-14



  正當國內電影產業高速發展之際,如2010年票房總額已超過100億元,電影產量達到526部,戲院銀幕由2010年的五千多塊,估計今年底會接近九千塊。反觀香港電影的票房2010年3億元,影片50部;戲院則由1993年的119間跌至2011年47間,跌幅超過200%。座位數目則由121,885個,下降至39,674個,減幅接近3倍。而銀幕數目則有稍微上升,由188塊升至204塊。不過,在戲院與人口比例方面,如果以鄰近七個城市:東京、新加坡、首爾、台北、曼谷、吉隆玻等比較:曼谷的比例最低為1:189,583,而香港的比例緊跟其後為1:151,064。在銀幕比例與人口比例上,香港為1:34,804,是區內七個城市中最低。戲院座位與人口的比例,香港為1:179,情況則僅比曼谷的1:187稍好些。(見表一)

戲院從93年下跌200%,座位跌近三倍
  可以說,在區內人口最密集的城市,香港戲院的數目與設施是嚴重不足的,根本不配稱為電影的製作中心。戲院設置的萎縮,從不少地區傳統有戲院的,近年來已經消失,如九龍城、深水埗、長沙灣、荔枝角和美孚等。最近新蒲崗的戲院也結業了,此情況令人擔憂。甚至有些區如沙田的新城市廣場的南翼,本來由UA院線訂下有10個銀幕的戲院,可惜商場已經開張營業多年了,該戲院各廳仍然荒置,放眼只是一個個空殼,令行人側目不已。該戲院荒廢的原因是,地產商要向政府補地價之後,才能動工建置戲院。地產發展商當然不願意額外付出一大筆錢給政府,所以戲院空殼丟棄至今,甚至改為6個銀幕,規模縮小。

  試看香港由1993年至2011年每三年的戲院與座位的改變的情況(表二):

  從上面表例可以看到,戲院數量從高峰時期119間,座位達121,885個,到1996年戲院跌至100間,到1999年更減少了30間至70間。銀幕數字表面看,反而從181塊增加了4塊至185塊。但座位才是最具體容納觀眾的數字體現,減少了2萬多個至75,092個,也就是說,每一個廳的面積縮小了。戲院數目從1993年的119間逐年減少,1996年跌至100間,2002年縮至60間,跌幅要到2008年才停止至47間。從1993年算,跌幅2倍多,真令人不敢置信。而銀幕則從1993年高峰期的188塊到2011年增加16塊至204塊,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增加了,但是如果從每個廳(銀幕)的座位來看,卻跌了三倍至三萬九千多個。不得不令人驚嘆萬分,香港的電影產業究竟發生了甚麼問題?它的前景令人憂慮萬分。

戲院業萎縮的原因
  造成今日香港戲院萎縮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大環境的改變有關,譬如在90年代中,香港電影逐漸喪失了傳統賴以為主要海外市場的東南亞和台灣。然後是香港本土市場下滑,從輝煌時期的二十多億到今日跌至十億以下。香港本土電影市場更慘跌至兩億(2009)至三億(2010),這些數位可以佐證。電影產業最主要的產業關鍵就是戲院,它是影片回收的主要通路,也是第一個視窗,緊跟著才是DVD市場和電視頻道市場。換句話說,戲院是影片能否回收的風向標,最直接的第一市場。倘若戲院票房有問題,後面的DVD和電視市場也會有問題。也就是說,如果戲院設置不足或者不方便,則直接影響觀眾進戲院看電影的意欲,無形中也影響電影投資的回收,以及投資電影製作的意欲。真是茲事體大,不能對戲院的萎縮以等閒視之。

  當然,戲院萎縮的原因也許不純粹是不方便,即戲院的設置距離觀眾家居遙遠的問題,或是不足夠的問題,又或者是租金昂貴的問題。也許是影片創意缺乏的問題;又或者是受新媒體衝擊,年輕人都在網上平臺看影片或資訊,越來越少人到電影院的問題等等。當然,租金高更是戲院業最頭痛的問題。最顯著的例子是,新界西北部某一商場,一間戲院的租金叫價,要年票房收入達5,700萬港元才可以生存。戲院營運商覺得太難了,根本不可能,只好放棄。

  近年戲院的利潤已經減少至5%。就以2010至2011年為例,戲院的收入,已經減少50%,即平均100元,只能賺5元,可見生意難做。一般而言,戲院、百貨與酒樓生意已接近零售業的水準,這也難怪香港政府已視戲院業為零售業了。最近,更有消息說港島銅鑼灣區的時代廣場內的戲院,會隨時停業,原因是地面至二樓的三萬多呎戲院,由於租金太昂貴,不得不搬遷至商場的頂層,但得重新裝修好才能繼續營業。這無疑得花費一筆費用,而且位置肯定沒有原來的方便。可見租金高昂,是窒息戲院業的元兇之一。

  以上種種問題,都是戲院業目前生存所面臨的困境,而且情況日益惡化,其嚴重程度令人擔憂。

政府政策:六、七十年代戲院列為社區設施
  綜合以上戲院業所面臨的問題,最主要的導火線是政府政策上的改變。溯源於六、七十年代,殖民地時期的香港政府地區發展規劃有設置戲院的規定。而七十年代更規定區域發展必須設有巴士站、學校、文娛中心及戲院等。也就是說,當時戲院在文化、休閒娛樂及社會服務上,扮演着一個重要的角色,被劃歸入社區設施必備的項目。當時政府的「土地發展政策委員會」(Land Development Planning Committee)把戲院列為娛樂設施(Recreational Amenity),並且在「土地利用計劃書」(Colony Outline Plan)的指引內,列明每1000人須設置38個戲院座位的規定,即平均26.3人配置一個座位的比例。當時,政府是透過公開拍賣的方式,批出非工業用地,供發展商興建戲院。

  到八十年代電影業開始興旺,政府亦鮮少透過公開拍賣土地的形式興建傳統大型戲院,取而代之的是,在大型商場內設置多個放映廳,即多塊銀幕的小型戲院。其時,政府以及民間的聲音亦認為各種商業運作,包括戲院的營運應以市場為主導,而政府則保持越少干預越好。所以,當時的政府對電影、電視等娛樂創意產業沒有扶持也沒有輔助。

  一直到回歸之後的董建華任特首的政府,才在電影界仝人的強烈要求下,設立「電影發展基金」。兩年前才有「創意基金」的設立,兩者劃歸在「經濟及商務發展局」統籌。電視產業同屬於創意娛樂事業,也涵蓋文化元素,但至今仍沒有得到政府任何資金的資助。回顧過去40年來,香港電視產品,包括人才,在東南亞各國(新加坡、印尼、馬來西亞及台灣的地區),還有中國大陸甚至全世界的華人社會,影響力之大,並不亞於任何文化娛樂產業,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真不明白,政府何以獨輕視電視產業?!

八、九十年代劃歸為零售商品類
  進入九十年代末,即1999年香港特區政府出版的《文化設施需求制定規劃標準與準則的研究》。報告中,將「文化設施」定義為專門用於藝術活動的場所,這些活動包括:舞蹈、音樂、劇藝、電影、媒體藝術、傳統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及文學藝術。涉及商業性質的娛樂場所,則從文化設施的定義內剔除。亦即是說,在特區政府現時的城市規劃政策下,戲院是屬於商業運作,不再被視為文化設施,也不被視為康樂設施,而是納入零售商品與服務範圍之內,是故,在「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已沒有如其他文化設施一樣,有一定的供應標準,如每50,000人設有一間康樂中心,用作家庭康樂場地(如保齡球場、兒童遊戲室、室內高爾夫球場、咖啡廳與餐廳等設施)。

  政府現行的城市規劃是以社會發展與市民的生活需要為主軸,詳列七大項用地或設施(包括住宅、社區設施、康樂及休閒用地、工業、零售設施、公用設施及內部運輸)的規劃標準。戲院雖然在其中兩個項目中有涉及:(一)非商營戲院;(二)商營戲院。不過第(一)項屬於藝術場地;第(二)項歸入零售設施及服務。藝術場地由特區政府的民政事物管理與規劃發展;零售設施及服務則屬於商業活動,由市場主導。既然商營戲院由市場主導,則一切應由市場的需要來衡量——即由供求原則作決定。政府的角色則越少干預越好,並且這種劃分已普及為社會大眾所接受。

  現在出現的問題是,戲院設施已嚴重不足,這不但影響到民眾平時娛樂休閒的不便,更重要的是它直接關係到電影業的發展,特別是本土製作的電影。因為電影製作涉及到龐大的資金投入,如果拍好的影片沒有足夠的戲院上映,即銷售的管道不暢通,電影的投資就收不回來,更遑論有利潤呢?若投資沒有回報,還會有誰投入電影的製作行列呢?這是ABC的問題,誰都會明白。再說,如果戲院設施不足、不便,哪來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初十多年的香港電影的輝煌,年產兩百多三百部影片,成為好萊塢以外第二大輸出影片最多的地區,也為香港文化香港價值觀推廣到國際最重要的產業,這是無人可以否認的事實。

中小型的本土製作面臨上片難的問題
  戲院少座位不足所衍生的問題是,當戲院商在選擇上片的時候,自然首先考慮的是大製作包括大卡士的影片,一些中、小型的片子就沒有機會上映,就算有機會上片,但就佔不到好的黃金檔期,有好也就只是「吃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時段,諸如五窮六絕的日子,且上片期亦相對地較短。對於戲院而言,「在商言商」天經地義,而且現在是生意難做啊!其實,在一個正常多元的社會,除了大製作、主流的商業片之外,也應有空間給予一些中小型的製作,以及另類的影片放映,滿足這類觀眾的需要。

  目下的實際情況是,本土特色的影片,多為中小型製作,根本就不容易取得上片的機會,這不但縮窄了發行商,特別是一些獨立發行商的營商機會,同時沉重打擊了本土電影製作。另一方面,一般的觀眾亦無緣觀看這些影片,確實不利於培養看電影的風氣,以及電影文化的推廣。隨之而來的是,阻塞了新血入行的機會,更扼殺了香港電影發展的生機。

建議將戲院重新納入社區設施
  鑒於政府在六、七十年代,曾經將戲院歸類為社區設施,與學校、巴士站、醫院、文娛中心等量齊觀。但,八十年代之後政策改變,以至現行的城市規劃政策下,已不將戲院視為文化設施,也不視作為康樂設施,而是列為商業活動,納入「零售商品與服務範圍」內。換言之,「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戲院並沒有如其他文化設施一樣,被視為必須的社區設施;亦沒有如康樂設施一樣,有特定的供應標準。因此,香港戲院商會建議政府規劃署,在規劃社區土地設施或重建社區時,把戲院納入社區設施項目之一,以增加戲院的建置。

  同時,商會亦提議,探討六、七十年代到現行政策改變的背景與原因,考慮是否由足夠的理據,建議修改城市規劃大綱的指引及相關的法例。因為要求將戲院重新納入「社區設施」的建議涉及土地與城市規劃政策的重大轉變,牽連甚廣,正是茲事體大也。再說,如要修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程序亦相當複雜。特別是涉及影響土地用途的有關政策修訂或制訂,政府才會展開制訂及檢討「規劃標準與準則」的程序。如果需要修訂規劃標準與準則,「規劃及土地發展委員會」轄下的「規劃標準小組委員會」會視乎需要而決定是否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假若制訂或修訂的規劃標準與準則會對政策、公眾利益或發展程序構成重大影響,當局會按需要進行公眾諮詢。這些都需要很長的時間,正是遠水不能救近火也!

戲院尋求其他的營商機會
  在高地價、租金貴的惡劣情況下,加上政府政策的更張大變,戲院業無疑面臨嚴峻的經營考驗。多年來戲院數目已逐年減少,在可見的將來亦將出現戲院退場的情況,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正將發生,如果有關各方包括電影界本身不思考解救的辦法,繼續讓它惡化下去,到時恐怕回天乏術了。而特區政府當局,應盡快正視事態的發展,拿出扶持戲院業的政策,改變現行「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規定,舒緩及解救戲院業目前生存的困境,使其得到正常健康的發展,最終令香港電影得以重整旗鼓,恢復七、八十年代的蓬勃生機,則是香港七百萬人之福矣!

  戲院業的生存既已響起了警號,而各業者近年已探索其文化可能運營的空間。有些營運商包括戲院和發行單位,在這兩年已積極地開展不同的客源,除了政策放映主流商業片之外,更嘗試放映一些大專學生的優異作品,或者是一些獨立短片獎得獎的作品,如2010年MCL的《80後花火一》短片,以及2011的《80後花火二》等;更有直播一些受年輕人歡迎的演唱會和歌劇等,不一而足,主動出擊找傳統以外的可能商機。戲院商的這些舉措,一方面可以找到主流觀眾以外的客源,擴大自己生存的空間;另一方面,主流影片以外的優秀作品有機會在正式的戲院上映,為社會與觀眾提供更多的機會,有更多的選擇而非被迫地接受。這毫無疑問是一舉兩得的好事,互惠互利嘛!也許這些舉措未必能立竿見影,馬上可以看到成果,總得花一些時間去磨合。不過,最低限度戲院商以及發行商已主動地出擊,跨出了第一步,而非坐以待斃,值得鼓勵。

特事特辦與改變政策的複雜性
  業界同時希望向政府提出一些戲院數量嚴重不足的地區名單,加上足夠的理據,要求政府相關部門考慮以特事特辦的方式,在這些地區批地時加入商業用地必須包含戲院設施的條款。以特事特辦的方式,最主要的原因是,如要求將戲院納入城市規劃的社區設施之內,其中涉及相關的決策局及委員會在政策方面的考慮,相當複雜。必須首先要釐清和解釋一些原則性的問題:

  1、每一個地區的戲院、銀幕與座位的數目,應以什麼標準來釐定?又香港整體應有多少戲院、銀幕與座位?釐定的標準為何?

  2、如果規劃土地發展應有戲院設施,地產發展商是否接受?而尋求地產發展商的合作,是否須放寬地則比率(Plot Ratio)作誘因?又市民是否同意為建戲院的空間而補償地產商,並由戲院商營運?

  3、假若為了建戲院而放寬地則比率,會否對其他商營機構造成不公平?何以戲院的重要性凌駕於其他商業服務與設施之上?

  假若商會能透過城市規劃而取得戲院用地,跟著仍然有不少問題有待澄清,諸如:一、戲院商受惠於政策的優待,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二、若戲院沒有人承租,地產發展商是否可以改變土地用途?如果可以,是否變為政策上的漏洞等,都需要考慮清楚。如果不可以,又會否造成空置和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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