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報刊「爆料」的廉政功能:由下而上的陽光工程

2012-09-13
  今春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期間,香港報刊迎來「爆料」亢奮期,某種程度打破回歸以來的廉政悶局。

  香港回歸十五年,由回歸前「生金蛋」的商業城市,變成國際聞名的示威之都,每年「七一」回歸日,都有「泛民」主導的示威遊行,充斥各種社會訴求。撇開政治背景不談,溫順的香港蛻變為動不動就有人上街示威吶喊的城市,而且示威者呈現年輕化趨勢,主要原因之一,是日益惡化的城市貧富懸殊。

  聯合國《2008/2009年度世界城市狀況:和諧城市》,指香港是全亞洲貧富懸殊最嚴重的城市,也是全球貧富懸殊最嚴重的先進地區之一。

  一個地區出現嚴重的貧富懸殊現象,往往或明或暗伴隨著官商勾結問題。紅灣半島事件展示的「延後利益輸送」形式,是一種社會明顯看得到,卻抓不著貪污把柄的新的廉政挑戰,本文將此現象稱為回歸後的廉政悶局。日前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發布的最新「社會指標調查結果」,其中「廉潔指標」創下十年來最低數字,某種程度印證此說。

  這個悶局,持續到今春特首選舉期間的傳媒「爆料」,市民才有機會看到廉政洗滌風暴姍姍來遲的身影。

「廉政」訴求居爆料前列
  筆者於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3月26日期間,利用Wise News,網上跟蹤香港所有十六家主要中文日報頭版頭條,嘗試揭示特首選戰中傳媒「爆料」的廉政功能。以下是頭條統計表:

表格類項:
  廉政:批評或揭發候選人經濟層面的違規違法活動,例如:梁振英未呈報「西九」利益衝突、唐英年大宅僭建、曾蔭權涉貪。  
  政治:聚焦中央政府介入動向;
  民生:涉及社會經濟政策;
  一般:涵蓋甚廣,包括對候選人私生活及操守的批評與揭發,例如婚外情。

納入統計的十六家中文報紙:
  零售報紙十二家:《文匯報》、《大公報》、《香港商報》、《明報》、《星島日報》、《蘋果日報》、《東方日報》、《太陽報》、《新報》、《成報》、《信報財經新聞》、《香港經濟日報》;.

  免費報紙四家:《頭條日報》、《都市日報》、《am730》、《爽報》。(《晴報》當時不在Wise News)

  其中《文匯報》、《大公報》、《香港商報》,都是中資報紙,不參與任何針對兩位左派候選人的「爆料」遊戲。《星島日報》,及其免費子報《頭條日報》,明顯支持唐英年。《東方日報》及其子報《太陽報》,明顯支持梁振英。《明報》、《蘋果日報》及旗下免費子報《爽報》,聲稱中立,但「廉政」及猜測中央取向的「政治」爆料,明顯有利於梁振英。

  從表格統計的類項百分比可以看出,除涵蓋甚廣的「一般」外,於「廉政」、「政治」、「民生」三大類項,「廉政」以32%居首,「民生」僅3%,排尾。這個懸殊差距可以理解為,社會對從政者的廉政吁求,遠超乎他們關注民生議題。

「爆料」有助打破悶局
  1996年,首屆選舉委會只有四百位委員,四位候選人董建華、吳光正、楊鐵樑、李福善,都是中央可以接受的人選,中央取向也比較明顯,故而選舉基本是風平浪靜的「紳士之爭」。

  董建華在第二屆任期內突然辭職,英治時期過渡而來的公務員精英曾蔭權繼任。在之後的第三屆特首選舉中,雖然首次出現來自「泛民」的第二位候選人的挑戰,但八百人選委會的成份結構,註定梁家傑只是陪跑性質的「示威」,不同立場的傳媒沒有「爆料」彈藥也沒有「爆料」興趣。

  本文探討的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首次出現兩位真正勢在必得、來自同一政治陣營的競爭者,因而出現政治上欲置對方於死地而後快的「惡鬥」。因此,不同政治立場、不同利益關係的傳媒,合作了一齣香港傳媒史上最熱鬧的「爆料」喜劇。姑不論誰是誰非,公眾看到的「爆料」效果是,引火燒身的曾蔭權在立法會哽咽道歉,唐英年幾近名聲掃地,梁振英誠信重創而備受質疑;而選舉結束的第五天,三月三十日,廉政公署高調宣布拘捕曾蔭權任內的首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

  廉政公署早已調查許仕仁案,但選在梁振英甫當選即高調公布案情,傳說紛紜,但不是本文探討重點。值得注意的是,隨即有報道預測,許仕仁受查,「肯定會在商界掀起一場廉政風暴」,「假若廉署能在七.一(回歸紀念日)後成功『打大老虎』,揪出官商勾結的『聯盟』,不但打破高薪養廉的政務官清廉神話,更有助梁振英建立『肅貪倡廉』形象。不少政界中人相信此舉有利梁振英在2017『普選』特首時,可高舉『廉潔』旗幟與泛民主派代表對壘,爭取連任」。

  上述引語摘自對中央政府「一身反骨」的《蘋果日報》(2012/5/20,曾蔭權涉貪 廉署冚家查)。可見,官商勾結及其「廉政悶局」,是回歸後的香港社會的深層次矛盾之一。因此,相信廣大讀者的潛心態是期待傳媒的深層次「爆料」。

「爆料」體現《基本法》廉政精神
  然而,對抄自西方選舉文化的「爆料」,不少香港為政者一開始很不習慣,遑論商界人士。他們將「爆料」視為醜陋的「抹黑」文化,視為非君子之爭。左、中、右陣營,都有人聲稱對此痛心疾首,認為特首辯論應該集中政綱與治港能力之爭,而非其他。

  可幸,充分享受第四權力的本港新聞界,堅持「爆料」而誘發帶有陽光工程性質的廉政洗滌。新聞界這種堅持,客觀上體現了《基本法》對特首人格的嚴格要求: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3

  香港《基本法》有關行政長官的規定,由第四十三條到第五十八條,一共十五條,其中沒談到對特首治港能力的要求,但有兩條談到廉政:上述第四十七條,以及第五十七條(要求特區政府設立獨立運作並對特首負責的廉政公署)。可見,當年參與起草《基本法》的各方代表,由中央到香港社會各界,都肯定港英政府留下的廉政成果,都關注香港「九七」後「港人治港」的廉政環境。

  溫家寶總理在中南海向梁振英頒發任命狀時,也強調廉政。翌日(2012/4/11),多家港報都強調中央的廉政關注。例如《蘋果日報》以「頒發任命狀 提點梁振英 溫家寶:為政要清廉」為題,指溫家寶「首次提出廉潔問題,要求梁做到『為政者要清廉,做人要清廉』。多名前高官指,溫家寶發表倡廉論,明顯……要梁大刀闊斧打擊官商勾結貪腐問題」。

由下而上的陽光工程
  這場由特首選舉引發的傳媒「爆料」風暴,並未隨選戰告終而告終,它正在持續洗滌為政者的誠信與人格。姑不論「爆料」動機如何,不可否認的是,它具有打破廉政悶局而淨化廉政環境的正面功能。如果將之稱為曝曬為政者的陽光工程,那麼,除了規模與影響不及外,它與上世紀著名的「廉政風暴」顯著不同在於,當年「廉政風暴」是港英政府主導的、由上而下的肅貪;而這場廉政洗滌,是傳媒主導的、由下而上的陽光工程。


1 表格內的頭條,指頭版頭條,不計內頁頭條。
2 表格統計,始於2011年12月5日,那時梁振英與唐英年已相繼明確表態參選,報紙開始出現兩位候選人的頭條消息;表格統計,止於2012年3月26日,投票翌日,選戰塵埃落定。
3 香港《基本法》四章「政治體制」第一節「行政長官」第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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