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微博審查看浦志強案件

2015-12-30

  中國知名維權律師浦志強,因涉嫌煽動民族仇恨以及尋釁滋事罪,於 12 月 14 日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審理。12月 22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浦志強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浦志強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通過這次關於浦案的微博傳播研究,我們發現,首先,微博用戶更偏向通過轉發、評論、點讚的方式進行信息的傳播,而不是發佈獨立微博內容;其次,微博審查的標準在這次的浦案中是比較嚴格的,並沒有任何放寬的跡象;最後,微博的內容審查表現出了細節化與紅線化的傾向,對輿論的監控經歷了「審查刪除-分散焦點-統一官方口徑-搶佔評論區」的流程特點。

  在浦志強案件的審判中,他在微博上發佈一系列言論成為法院定罪的主要依據。從2015年12月8日宣佈浦志強案的審理日期開始,到22日宣佈判決結果,很多關注浦志強案件的人們都在通過微博來表達自己的聲音。但是由於大陸特殊的審查制度,很多信息並不能夠得到有效的傳播,已傳播的信息也會受到各種干擾而導致傳播中斷。香港大學新聞與媒體研究中心利用Weiboscope數據庫,通過新浪微博開放API進入系統,根據完全隨機抽樣的原則選取了浦案審理前後9日(12月8日至12月16日)以及審判日期前後2日(12月21日至22日)的微博數據,對樣本容量為784,263條微博進行了檢索分析。


以轉發、評論、點讚為主體的微博傳播模式

  12月8日至12月16日的樣本數據中,同一時間段內三個政治相關類事件:浦志強案,郭廣昌事件以及王立軍&薄谷開來死緩改判事件。在審理日期前後的這段時間里,與浦志強案相關的獨立ID認證微博一共有535條,而在同一時間段內,郭廣昌事件和王立軍&薄谷開來死緩改無期事件,分別有相關獨立ID認證微博1069條和423條。從微博絕對數量上看,浦案並沒有成為同類話題中的熱點問題。

  然而,從三類話題的轉發、評論以及點讚數量來看,浦案相關微博的總轉發量達到了58495次,在三個事件中處於第一位;總評論數也是第一,達到了17283個;點讚16697次,略低於郭廣昌事件(王立軍與薄谷開來死緩改判事件的微博刪除率為0)。較少的獨立微博數與大量的轉發、評論、點讚數形成了顯著的對比。也就是說在浦案中,有相當數量的微博用戶比起自己發佈獨立微博這種傳播行為,他們更願意轉發、評論、點讚其他人的相關微博。雖然關於浦案的微博絕對數量有限,但是從轉發、評論、點讚等數據的數量來看,它在微博的輿論環境中還是受到了相當的重視。



浦案中嚴格的微博審查機制

  相應的,在被審查的微博中,關於浦案的微博受到了嚴格的過濾。在三個事件中,浦案的微博刪除率達到了9.72%,而郭廣昌事件的微博刪除率僅有1.22%,王立軍與薄谷開來事件中則是0%。在浦案被刪的微博中,相應被刪去的還有30235次轉發,10328次評論以及8981次點讚,這分別佔總轉發、評論、點讚數的51.69%,59.76%和53.79%。關於浦案被刪除的微博絕對數量雖然不多,但是在傳播過程中佔重要地位的轉發、評論、點讚數的刪除率都紛紛超過50%,實際上極大地限制了浦案信息在微博平台上的傳播,客觀說明了這次審查過濾的嚴格程度。

  另外,在此次的浦志強案件中,微博的審查規律與轉發、評論、點讚數量呈現出了高度的相關性,大於與微博絕對數量的相關性。如圖所示,關於微博的轉發、評論、點讚的數量和刪除量隨著時間的推移體現出了高度的正相關性,三者的相關係數分別達到了0.83,0.89,0.81,而微博的絕對數量與刪除量的相關係數只有0.67。這說明關於浦案,越多的轉發、評論、點讚數量就越有可能被刪除。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微博中的圖片信息比文字信息有更多機會躲避審查。然而在這次的浦案中,在關於浦案一共被刪除的52條微博中就有22條圖片微博,被刪除率高達42.31%。這說明圖片信息並不比文字信息更能躲避微博的審查機制。


從微博審查的細節化與紅線化看輿論管控

  在研究這次網絡輿論傳播過程中,審查刪除是有關部門控制輿論的第一步,之後大量的網評員會通過「分散焦點,統一官方口徑,搶佔評論區」對關於浦案的網絡輿論進行管控。

‧ 審查刪除

  從12月8日浦志強被通知在14日進行庭審開始,到12月21日宣判前,是網評員們控制輿論的第一階段——審查過濾。在這個過程中,網評員們主要利用刪帖的方法,努力控制關於浦案信息源的單一性。筆者閱讀了樣本數據中所有被刪除的相關微博後發現,關於浦案事實細節類的微博內容被刪除的數目最多,約佔被刪除總量的24.72%。關於事實細節類微博的主要內容為:採用客觀描述的方式補充浦案審理、判決的相關細節,一般不帶有個人評論。

  例如12月8日一條被刪的微博內容是:「這是今天庭前會議出示給老浦和律師的所謂涉案微博內容。之前起訴書籠統稱有20多條微博涉案,但一直沒說具體哪幾條被指控到具體哪個罪名上。今天庭前會議,檢方給了律師和老浦,總共670多個字。」這是徐利平律師發佈的一條關於罪名的微博,透露了浦志強被定罪的原因,之後立刻就被刪除掉了。

  12月10日,一篇微博長文《在浦案中被「作證」是一種怎樣的體驗》在微博上被廣泛傳播,該文作者徐凱系前《財經》雜誌社記者。這條微博在被刪除前一共被轉發了7301次,評論1609條,被點讚2560次。在整個浦案的微博傳播過程中,這是被轉發、評論、點讚數量最多的一條微博。但是這篇文章也很快就被刪除。

  12月14日,記者劉虎用微博介紹了一審後浦志強的狀態:「浦夫人:庭審結束了,沒有宣判。老浦比原來瘦了很多,頭髮花白,反應敏捷,狀態還好。」微博帳戶名為黎宛冰的用戶不久後發佈了一條回憶浦志強其人的微博:「老浦在我印象中首先是個有魅力的男人。在《老媽蹄花》中第一次見他,溫厚沈著的男中音與劉曉原的尖厲高亢之聲相映成趣。後來有次他請吃飯,請了草場地一眾酒友女賓。他不喝酒,喝茶,帶個茶漬斑駁的大玻璃缸,淳樸得像個鄉下人。然後大家去唱歌,他唱的老歌都蠻好聽,但大多數時候只是微笑著做壁花。」統統被刪除。

  在21日,有很多關於法庭在22號宣判的預告信息也被刪除。

  刪除大量的事實細節類微博表明,微博審查部門不希望民眾對事件進行深究和擴散。信息來源的渠道越單一越有利於官媒對某一事件的媒體塑造。另外,考慮到浦案是一個影響較為廣泛的社會事件,控制公佈庭審和判決時間表有利於防治有規模的反對活動。另一方面,在網絡論戰中規模出動的網評員,就能夠趁機佔據網絡輿論的主動位置。

  另外,在這次浦案的微博中,「以言定罪,言論自由,司法體制弊端」等話題成為了「紅線」,是被審查的重點對象。例如11日一條被刪除的微博寫道:「何兵:浦案將撕裂億萬人對自由和法治的嚮往!」12日,用戶黃道姑發微博稱:「浦案所謂「疑似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的」4條微博,在學術圈乃是共識。假如說這樣的言論都能夠使人入罪,只怕從此以後國內學者要對新疆西藏相關研究敬而遠之,剛剛開始的治疆政策調整,也將會因此而中止。我更擔心的是,受影響的恐怕不止是新疆西藏的治理政策,而是整個國家的宗教政策。」

  陳有西律師更是在微博中發佈了數條博文,評論國內的法律漏洞。

  「網上一片關注今天北京公開審理的浦律師案。除了案件本身值得關注,更重要的是中國《刑事訴訟法》的一個大漏洞:審前長期羈押制度。任何嫌疑和輕微違法,偵查機關不經審判,可以先關上一兩年再說。不改變這種法律規定,中國每一個公民的人身權利都可以隨時被侵犯。」

  「浦案的童義,是讓更多的中國百姓,原先不知道、不關心中國《刑事訴訟法》這個巨大漏洞的人,開始明晰地、殘酷地看到了。下一步,推動這一幾十年沈痾的改變,徹底糾正未經審判就長期關人的偵查制度,改革取保候審制度的呼聲和力量,都會空前強大。」

  然而這些相關話題的討論也均被審查刪除,這說明在此次事件中依然存在一些「紅線」話題被禁止進行討論和傳播,即使從客觀的學術視角的探討也會被刪除。

‧ 分散焦點

  網評員們會利用各種視角不再評論浦案本身的問題,而是把矛頭轉向對浦志強等人物私人的價值判斷和攻擊,以此來混淆視聽,分散人們對此案的關注焦點。例如一條微博寫道:

  「呵呵,國內某週刊評的「法治人物浦志強儀式上激動擁抱老校長江平」——如今吧,低檔的,作奸犯科前喊三聲「民主憲政」。中檔的,同類互捧弄個媒體整出的「某某人物」。高檔的,弄個外媒、基金的「某某思想家」、「某某衛士」。。一犯事,這就是炒作點、護身符!」避開法律等相關話題的討論,只對相關人士進行價值判斷。

  這其中又以 「環球時報」和「環球評論」的微博內容最具代表性。12月9日,它們連發數條微博評論浦案:如「環球時報:浦志強案怎麼判不可能由西方定調。」「環球時報:呼籲接手此案的法官不要受輿論形式和壓力的影響,心無旁騖地專注法律和案情本身,公正審理,做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判決。」第一條長微博評論希望把浦案與西方意見掛鈎,引入「外敵」;而第二條看似是呼籲尊重法律,實際上則是想弱化社會上對於浦案聲援的聲音和力量。

‧ 統一官方口徑

  12月22日新華社和央視關於浦案宣判的報道即是此次輿論戰場的轉折點。在報道中,著重強調了浦志強認罪悔罪並向公眾和受害人致歉。文末還寫道「浦志強在庭審期間,表示認可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多次向公眾和被害人真誠致歉,努力輓回影響,汲取教訓,謹言慎行,願意接受法律的處罰,尊重法庭對此案的審理、尊重法院對其言行的處理、尊重法庭的判決。同時表示,從自身的經歷,感受到了法治的進步、法律的完善及社會的進步。希望通過此案明確互聯網言論的邊界,推進法治進程。浦志強當庭感謝看守所和醫護人員對其生活安排和無微不至的關懷。」然而,根據端傳媒的報道,浦志強的律師表示浦認錯但並不認罪。

  在22日審判後的微博中,大量以「浦志強被判緩刑,認罪悔罪並向公眾和受害人致歉」為主題的微博開始被轉發和評論。大量引述官方口徑中關於浦志強認罪、道歉、服從的語句,讓這些內容成為輿論的重心。與此同時,網評員們也開始根據判決結果對浦以及其他支持浦的「公知」進行攻擊,主要的觀點認為浦確實有罪,浦不上訴代表心虛等。

‧ 搶佔評論區

  除了在微博上進行有組織地評論、轉發外,筆者還觀察了國內主流網絡新聞媒體:騰訊、網易以及鳳凰關於浦案的新聞評論區。這些評論區的聲音都出奇地一致,很少見到有支持浦志強的相關評論,幾乎全都是支持判決,或者攻擊浦志強的評論。

  在鳳凰的1242條評論中,被點讚數量最多的五條評論內容全部屬於支持判決,攻擊浦志強個人的。

  「國家的法律需要大家去自覺遵循,律師沒有遵守法律的意識就要被法律處理。

  浦志強煽動群眾,尋釁滋事,得到這樣的審判是應該的,他是罪有應得,浦志強從未到過西藏、新疆,憑空想象,主觀臆斷,完全是反華勢力的代言人。其是何目的,用意如何,不難猜測,留著他只會是國家和民族的禍害。

  支持依法治國,支持嚴懲浦志強這個垃圾律師。

  最煩這種打著為了維權的幌子,私底下幹違法勾當的人了。」

  網易共有30779條評論,被點讚數量最多的前四條均是一樣的內容,以不同的用戶名發了四遍:「以‘維權’之名,卻企圖達到不可告人之目的,必須嚴懲!」第五條也是諷刺浦志強個人的內容:「以往是西裝革履,人前人後趨之若鶩,現在是窮途潦倒,害人害己鋃鐺入獄!可恨又可憐!」

  騰訊評論區共有104條評論,其中被點讚最多評論寫道:「現在騰訊新聞評論區裡面也一片混亂,尤其是體育板塊和軍事板塊,總有那些人無故挑撥民族關係地域攻擊,引起球迷之間的對峙,引起網民對罵。而且總就是那麼固定的一些人,我堅信這麼一批人肯定大部分是所謂的網特,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一條評論甚至寫道「被槍斃都不為過」,而且這條評論獲得了92個讚,是騰訊區被點讚第六多的評論。

  正如浦志強2004年12月1日在香港大學演講時說到:社會矛盾化解與和諧的構建,也需要媒體履行監督職責。更多的衝突會進入程序,我們必須按照新聞和法治原則,來解決問題。我只是希望,十年以後回頭看看,我和我的同行們的這些努力,能夠與社會的進步聯繫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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