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頻道」與「公營廣播」不能混淆

2004-06-15
英國公營廣播機構BBC具國際公信力。
最近有報章關注到電台烽煙節目的言論太過一面倒,無法代表不同意見,因此建議政府要提供一個開放自由表達意見的平台,令各種意見可以均衡理性地發表,在具體運作上建議在香港電台設立一條公共頻道,或在某個時段開放作此用途,這是一種完全無需接線生或把關人的個人意見節目,像「海德公園」般讓市民大眾公開及平等地自由表達意見。

這個構思看來十分理想化,甚至帶點烏托邦色彩,這裡並無意回應落實的可能性有多大,畢竟「公共頻道」這概念對大多數香港人來說是新鮮事物,它與「公營廣播」在概念上有相似亦有相關之處,但在實際運作上仍有明顯不同,在討論應否在公營廣播機構設立公共頻道之前,有需要清楚了解兩者的功能及內容,才能判斷是否有必須要為意見節目設立一條公共頻道。


公營廣播具編輯公信

所謂「公營廣播」,主要是以擁有權分類的一種媒介營運模式。「公營」有別於「私營」,更有別於「國營」,「公營」與「私營」最明顯的分別在於前者不會競逐利潤,而是以公眾利益為依歸;而「公營」與「國營」的最大分別,是後者是政府或統治者的喉舌,而前者雖由公家撥款,但在運作上卻獨立於政府官僚架構以外。

「公營」是介乎「私營」與「國營」之間,又補兩者的不足。「公營」廣播認為以市場為主的「私營」廣播無法滿足公眾的需求,例如:小眾興趣如文教及老人等節目,「私營」廣播根本無法顧及;而「公營」廣播又比「國營」廣播具有編輯獨立、自主性及更敏感群眾需要,例如在政治立場上不偏不倚,因此在言論及社會上更具公信力及代表性,又更能服膺於公眾利益。全球最有代表性的公營機構有英國的BBC、澳洲的ABC和日本的NHK等,其競爭力及影響力皆可以與「私營」傳媒媲美。


公共頻道不經刪剪

「公營廣播」與「公共頻道」雖然共有一個「公」字,意思同以照顧公共興趣及維護公共利益為主,但「公共頻道」最重要的特色不是由上而下的、經傳播機構為公眾構思節目來照顧不同階層受眾的口味,而是由下而上的讓公眾可以直接使用傳播空間,播放由公眾或社團自行製作及拍攝的節目。公共頻道的理念始於六、七十年代收費電視盛行的年代,美國法例規定在不同的社區,收費電視網絡要撥出頻道讓公眾參與,因此公共頻道又稱為社區電視或社區頻道。

而「公共頻道」的管理形式,亦不一定依附公營廣播機構,亦視乎各地情況而異,有些由市政府負責、亦有由非牟利機構或大學等負責,經費來源亦由不同組織自行籌集,但大多來自收費電視台的牌照費,因此「公共頻道」的設立,也可以說是私營頻道回饋社會的一種服務。

目前全美有超過二百條社區或公共頻道,這些頻道對美國人來說,可以說是保障言論自由的一個重要平台,讓廣播的空間不必受商業媒體壟斷,市民、民間團體,甚至官方等可以任意在此頻道反映意見。因此公共頻道可以是一個非常多元化的公共空間,並非局限於照顧弱勢群體的娛樂,例如夏威夷的公共頻道會播出職位空缺,為求職者提供方便;又曾為家庭遇到突變的幼童尋求社區支援,亦有公共電視台為新移民提供西班牙語節目,協助他們融入社區;又有不同民族向同區居民示範烹飪美食等;近期的討論是,為了防止性罪行蔓延,美國警方建議將一些多次侵犯者的資料通過公共頻道發放,希望能喚醒公眾注意。

當然公共頻道最重要的功能是在政治上,頻道開放讓不同意見的個人或團體可以自由對各種政策或理念表達意見,無經編輯刪剪。例如有通過頻道支持加稅的、有社會主義者倡導平等、有支持婦解的教授發表言論等等,參與的可以是社團、宗教團體、學校、甚至於政府部門,亦可借助有關頻道宣傳。美國法例同時保障所有公民可以免費或以低廉的製作費來使用公共頻道,因此管理公共頻道的機構要提供免費或廉價的電視製作訓練課程,甚或是技術支援給有需要的受眾。


設立公共頻道須作公眾諮詢

目前全球不同角落已有不少經營公共頻道的先例,而各地亦因時制宜,對經營公共頻道的方式略有不同,但主要經營電視頻道,經營電台的例子少之又少,而以完全開放形式經營的電台公共頻道如何運作,仍需要再進一步研究。公眾爭取以電視經營公共頻道,究其原因,是由於電視節目的影響遠超過電台,而電視的入場費及技術門檻較高,普通人不輕易進出;相對而言,電台基於其互動特質,普遍已採取較開放策略,以加強聽眾的參與,因此對公共廣播頻道的要求也較少。

香港是否有需要設立公共頻道?應該設立電視還是電台頻道?較早前有議員提出前者,現在又有輿論建議後者,問題在於社會是否有迫切的需求?無論考慮前者還是後者,前提必然是諮詢公眾,獲取社會大多數的共識;對政府而言,資源固然是重要考慮因素,但更重要的是政策的調整,政府是否願意開放電視或廣播的平台,讓不同政見的公眾可以直接參與;較早前港府宣佈計劃撥款開設藝術頻道,將較低政治敏感度的範圍分拆出來讓公眾參與,可見政府傾向以保守的方法處理社會團體對公共頻道的訴求,而藝術頻道的設立亦是試驗性質,它的成效會成為其他範疇開放的先例。

若發覺真的有需要設立一條公共頻道,有關頻道的內容應包括甚麼?若以公平為原則,應否內容亦不設限制,任由所有民間團體或市民使用?在管理上,應由商營、公營、政府,還是由一個中介機構管理,仍有待討論,而在實際運作上,如何安排節目播出或意見表達,有沒有可能完全沒有把關人?若任由團體或市民隨便在公開陣地發言或作政治宣傳,若出現了誹謗、煽動等言責,又由誰來承擔責任?團體或者可以追討,但以個人身份通過電話發言的又如何追究?是否由負責管理有關頻道的組織負責呢?這對管理者而言又是否公平呢?

看來公共頻道的設立不但要有廣泛的討論及周詳的部署,還要有成熟及肯對言論負責的民眾,才不致在開放的廣播平台,出現失控現象。而是否將香港電台轉變為公共頻道,更是另一課題,必須由社會作公開討論。
 
相關文章 / Related Articles

香港公共廣播的宿命

文乃揚
2020-04-30

活在後真相的信息戰年代

傅景華
2019-09-28

香港傳媒高層訪京團背後

呂秉權
2018-10-22

The BBC: A British Success Story In Danger

Professor Robert Beveridge
2015-04-05

Renewing the BBC Royal Charter: A cause for concern?

Professor Robert Beveridge /
2015-03-19

對公共廣播服務的承擔

張楚勇
2013-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