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風自由Phone】初選無法律效力是否代表非法?
2020-07-15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舉辦初選的人非犯法意圖,目前難認同初選是非法手段。他指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如欺騙選民令其誤以為行為可致合法選舉效果,可能會構成非法行為,惟他說暫時看不到有欺騙市民行為。

湯家驊表示,即使初選目標否決預算案,《基本法》第50、51條,提及特首不批准議案,或立法會不通過預算案時,特首的權力,從《基本法》這兩條條文看來,立法會不通過預算案,不是一種違法行為,不會構成「以非法手段嚴重阻撓特區政權政權機關運作」。對於初選是否符合《港區國安法》第22條內的各種元素,他形容,目前難看到所有元素都已滿足。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指,民主派在投票過程中選舉合適隊伍,看不到有任何違法行為;而立法會投票否決預算案為《基本法》所保障的立法會權力,倘若行使這些權力將違反《港區國安法》,他認為是「更加明顯講國安法會凌駕基本法」。




【自由風自由 Phone】

香港電台第一台FM92.6 - 94.4

星期一至五 17:00-20:00

主持:陳燕萍、區家麟、陳景祥、陸宇光

監製:陸宇光

專題分類:新聞熱話

最新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