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家書@20211218】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 陳家殷
2021-12-19

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家殷——《競爭條例》全面實施六周年

Michael:

你最近好嗎?得悉你的家品店業務即將擴展至網上,衷心替你高興,先祝你生意興隆、大展鴻圖!

回想六年前,你毅然辭職當老闆,我們一班老朋友一直深信你能成功,除了相信你的能力,亦因為當時《競爭條例》正式全面實施,期待已久的跨行業競爭(規管)機制終於「出爐」,有助維護市場競爭和消費者利益,尤其是對於像你一樣需要公平市場環境一展所長的初創公司來說,那時刻別具意義。

競爭事務委員會在過往六年間,就九宗反競爭行為的案件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當中涉及36間公司及11名個別人士;而在已經審理的五宗案件之中,競委會均獲得勝訴。至今,審裁處在四宗案件已頒下罰則,向違法者採取各種制裁措施,包括罰款、支付訟費,以及取消董事資格等。隨著這些案件成為先例,各界亦逐漸明白到,一些由來已久的營商手法,包括圍標、合謀定價及瓜分市場,在《競爭條例》下已屬違法行為。審裁處的判決如同敲響警號,警告從事反競爭行為將可能導致嚴重後果。

推行《競爭條例》的目的,是要維護市場的競爭環境。其實,訴訟只是其中一種處理方式,競委會在合適情況下,可採取其他方式,例如向涉案公司發出違章通知書,或要求他們作出承諾糾正等,成效立竿見影之餘,亦符合成本效益。事實上,許多國家均採用這種結合「訴訟加非訴訟」的模式,靈活處理競爭法案件。

其中一個例子,發生於2019年,香港五個主要貨櫃碼頭營辦商的其中四個合組「香港海港聯盟」,共同經營葵青8個貨櫃碼頭合共 23 個泊位,當時便引起各界關注,尤其是擔心聯盟會否削弱甚至消除競爭,對有關費用及服務水平構成影響。競委會遂主動展開調查,最後成功取得聯盟各成員的承諾,包括為門戶港貨物的處理費設定上限,並維持相關服務水平,其中,不增加收費的承諾,有效期更長達 8 年。

另一個例子發生於2020年,競委會發現三間大型網上旅行社(Booking.com、Expedia及 Trip.com),與香港酒店所訂立的協議中,部分條款限制酒店定價的自由,有關做法或會削弱競爭。因應競委會的調查,該三間網上旅行社承諾刪除有關條款。

從以上個案可見,競委會的行動有效協助企業守法,並迅速糾正不同行業的潛在反競爭行為,執法對象亦涵蓋業界領導者或跨國企業,絕非是部分公眾所誤解的「無牙老虎」。

每當提及競委會的工作,很多人都不期然聯想到香港車用燃油價格的問題。記得你曾說過燃油價格高昂,會考慮轉用電動車。作為駕駛者的我都理解市民對油價高企的關注,自從我在去年出任競委會主席以來,油價問題亦一直纏繞我心。雖然國際市場油價,以及政府相關政策的制訂對本地油價的影響,並非競委會所能控制,但我們一直努力根據競爭法的原則執法和跟進。而事實上,目前競委會亦已經就著個別車用燃油公司,涉嫌從事反競爭行為,而展開了調查;不過你會明白,個案調查工作不能一蹴而就,我期望能在適當時候向公眾交待細節。

展望未來,競委會的執法重點將圍繞以下三方面:

第一,優先處理影響民生、尤其是基層市民或弱勢社群的個案。就在前幾天,競委會剛就一宗涉及清潔服務承辦商的案件入稟審裁處,而另一宗涉及中小學教科書的案件則正在法庭審理中,這些案件在在影響著基層市民,更突顯案件的嚴重性。

此外,競委會亦正與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緊密聯繫,探討如何能更有效地偵測及處理本港樓宇維修市場中潛在的圍標及瓜分市場行為,期望能互相配合、以不同焦點打擊該等罪行,保護小業主的血汗錢不會被不法分子榨取;

第二,重點打擊合謀騙取公帑或政府資助的行為。目前競委會便正調查一宗參與抗疫資助計劃的企業,涉嫌從事反競爭行為的個案。除嚴正執法外,我們亦會與政府部門及相關公共機構緊密合作,降低發生的風險以及加強偵測;

第三,隨著全球步入數碼經濟時代,香港亦越來越多商業活動轉移到網上,疫情更加快有關步伐。而當電子商務更為普及,競委會預期,反競爭行為或會延伸至數碼市場,情況不容忽視。

《競爭條例》的實施,意味某些根深柢固的營商手法需要作出重大轉變。因此,競委會一直在宣傳教育上不遺餘力,務求加深各界對條例的了解。

競爭是香港經濟賴以成功的基石,我很有信心,隨著競委會累積寶貴的知識和經驗,必定能在維護市場競爭的道路上穩步向前,充當更重要的角色,讓廣大市民,包括作為老闆的你,感受到市場競爭所帶來的好處。

最後,祝你的業務蒸蒸日上!身體健康!安然渡過現時的疫情。

 

陳家殷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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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陳顥之、張鳳萍
編導:陳顥之、張鳳萍
監製:林嘉瑜

學者、議員、官員及社會人士透過書信形式,分析社會現象,細訴個人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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