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紅包」對「新聞真實性」的影響

2010-05-13
媒體擁有實在的「第四權」隨時能影響大局。

新聞真實性的反思:上海世博—「讓生活更美好」?
無論何時何地追求專業精神
  在大陸新聞業,所謂「紅包」,是指記者在採訪或報導新聞的過程中,收受受訪人或組織提供的禮物或者金錢。紅包現象在中國存在了十幾二十年的時間,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它的存在是「權利尋租」的結果,因為媒體擁有「第四權力」,通過報導可能會給個人或者組織帶來巨大的收益或者損失。

  所謂「新聞真實性」,指在特定的時空中發生過的「事件」,記者通過可靠的消息來源報導事件真相,不作遺漏或誇大。(人民網:http://www.people.com.cn/GB/14677/22100/40528/40529/2986266.html)

  「紅包」和「新聞真實性」是兩個相互衝突的概念,這種衝突主要表現為「經濟」和「新聞價值」的衝突,其根源是新聞事業的雙重性質。

「紅包」與「新聞真實性」的衝突
  誠如斯圖爾特•施拉姆(Stuart Schram)所言:「新聞事業是一種雙重性格的事業。站在為公眾提供普及教育的立場來說,大眾傳播是一個學校;但是,站在為投資者賺錢的目的而言,大眾傳播媒介是一個企業。任何傳播媒介的負責人,受這種雙重性格的影響,一方面要盡校長之職,另一方面要盡經理之職,這兩種職務有很多時候是互相矛盾的。」(展江《怎樣解讀美國新聞事業》http://www.people.com.cn/BIG5/14677/22100/41466/41467/3028067.html)。

  從學校的角度來說,新聞事業應當盡其社會責任,避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影響,為民眾提供「真實」的新聞;從經理的角度來說,新聞媒介作為市場主體之一,追求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而這種追求的方式之一,就是建立在損害新聞媒體專業性基礎上的「紅包」現象。在中國大陸,由於改革開放之後整個社會經濟形態的迅速變化,這兩種職務的衝突,表現得尤為明顯。

中國大陸「紅包」對「新聞真實性」的影響
  在中國大陸,「紅包」影響新聞記者的寫作,並且影響他們對新聞真實性的判斷,主要是有兩方面的原因。其一,中國大陸的「紅包」一般都是以現金的形式出現的,相對於記者人工來說,「紅包」金額所佔比例較大,記者寫作新聞時,很難不受「紅包」誘惑。舉例來說,北京一份市屬報刊記者月薪大概是四千元人民幣,一場活動的「紅包」在二百到五百元之間,佔記者月薪的5%到12.5%。

  其二,中國大陸記者的專業化程度不高,沒有形成統一的規範或慣例,很難拒絕紅包現象,也很難在收受金錢之後維持中立態度。香港中文大學新聞系導師梁麗娟表示:「拿錢是一種不專業的表現,是一種傾向,別人為什麼給錢,就是希望你報導對他們好的東西,通常拿了錢,就要寫一些堂堂皇皇的東西,否則別人就不會叫你來寫。」

  紅包金額過高,記者專業素養不高,造成了「紅包」對「新聞真實性」的影響較大。但就大陸的具體情況而言,由於其政治和經濟形態的特殊性,「紅包」對新聞真實性的影響不能用「有」或者「無」來回答,它應該放在更大的社會環境中去分析。筆者由此引出「紅包經濟」的概念。所謂新聞業的「紅包經濟」,是指不單純的從道德的角度去批判新聞界收取紅包的現象,而是要把它放在一個大的社會學的角度去理解:誰在給紅包,誰在收紅包,哪個層次的人收的多一些,整個紅包呈現怎樣一種經濟形態等。

「紅包經濟」的概念
  根據「紅包經濟」的概念,本文將從傳媒機構(收紅包的)和組織或個人(給紅包的)兩個方面,分析「紅包」對「新聞真實性」的影響。

  就傳媒機構而言,其影響力越大,受外界環境限制就越小。影響力較大的傳媒機構的記者,即使收了紅包也可以不買賬,繼續維持其較為中立的態度。因為這類機構公信力強,對組織或者個人而言,只要不是負面的報導,就已經是一種無形信譽的構建。相對而言,影響力較小的傳媒機構,經濟狀況一般不佳,機構以及記者都需靠收取紅包維持生存,因紅包不僅能為機構帶來額外的收入以留住記者,還能為機構維持較為穩定的消息來源。這類機構一般會按照受訪者的意思寫新聞,以爭取之後的合作,維持自身的經營,但其新聞真實性往往受到牽制。

信譽與紅包的關係
  就組織和個人而言,其影響力越大,對傳媒的干預就越小。香港中文大學新聞系李立峰教授表示:「在中國大陸,所有的機構都需要給紅包,但最需要給紅包的一定不是中國移動,最需要給的可能是一些中小型的企業。」在筆者看來,組織或個人的影響力越大,其公信力就越高,足以成為傳媒的報導方向;「紅包」只不過是他們表達「禮節」的方式,記者在報導這類新聞的時候,可以較為公正全面、真實的報導。相對來說,一些影響較小的組織或者個人,其公信力一般不高,派發紅包的主要意圖是希望通過傳媒達到宣傳的目的,其影響新聞真實性的意圖比較明顯。

  根據上述分析,筆者將「紅包」和「新聞真實性」之間的關係繪製成下列圖表,分四個類型討論闡述。

依靠紅包建立的關係
  其中,圖(3)所指,就是當新聞媒介的影響力小,組織和個人的影響力也小的時候,「紅包」對「新聞真實性」的影響最大。因為此時,媒介影響小,公信度低,需要靠收取報導「紅包」來維持其自身的經營管理,為了建立良好的報導關係,媒介需要報導組織或者個人傾向的內容;組織或者個人的影響小,擔心不足獲得報導,欲以「紅包」促使媒體開口來宣傳自己,同時影響媒體的報導方向。這時,新聞媒介與組織或個人之間是一種相輔相成、相互依賴的關係。

  圖(2)所指,乃當新聞媒介的影響力大,組織或個人的影響力也大的時候,「紅包」對「新聞真實性」的影響最小。因為,媒介的影響力大、公信度高,不需要靠紅包來維持其經營和管理,所以即使媒介收取紅包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寫新聞;大多數時候,他們不會為了一點點紅包錢而喪失媒介的生存之本—公信力。從組織和個人而言,其影響力大,公信力強,自身的新聞價值已經很高,足以成為媒體報導的對象,他們給紅包不是為了影響記者報導的傾向,而是為了通過「紅包」表達「禮節」。這個類型中,新聞媒介可以較為真實地報導新聞。

真實報導新聞的條件
  至於圖(1)及圖(4)兩種類型,「紅包」對「新聞真實性」的影響處於中間地位。

  在圖(1)中,組織或者個人的影響力較大,不會把太多精力放在影響力較小的媒體身上,但媒體為了通過組織或個人的報導來實現其新聞價值,也會去報導他們的新聞。這種類型屬於新聞媒介依靠組織和個人的類型,在這個類型中,因為組織和個人對媒介沒有太大的期待,所以不會對其施加太大影響,媒介享有一定的自由度,可以較為真實的報導新聞。

  在圖(4)中,組織或個人的影響力較小,需要依靠媒介來建構自己的影響力;但此時新聞媒介因為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不會單純的聽從組織或者個人的安排,媒介會有自身的想法,可以較為公正真實的報導新聞。

結論
  綜上所述,「紅包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形態,在中國的歷史上存在了至少二十年的時間,今後的短時間內,它不可能消失。一是因為現在很多報紙的經濟狀況不佳,需靠「紅包經濟」來留住記者和消息來源;二是在中國大陸,媒體作為宣傳政府的角色很難改變,除非政府開放新聞業,讓商業報紙參與到競爭中,否則「紅包經濟」很難消除。

  雖然不能完全消除「紅包經濟」,但從上述的模型圖中,可以嘗試通過適當方法將「紅包經濟」對「新聞真實性」的影響適當降低。

  一、上圖反映,公信力較強的媒體受「紅包經濟」的影響較小,其報導過程中有一定的自由度,報導內容也較為真實可靠。所以,影響力較小的媒體最好不要陷入受企業和個人影響的怪圈,應當採取適當方式來提升自身的公信力,這樣不僅有利於在競爭中獲取有利的地位,也可以達到其新聞報導「客觀真實」的目的。

  二、對於影響力較大的媒體,為了維持其自身公信力,最好報導圖中(2)的部分,並在此基礎上減少圖(4)的報導量,或者在其報導的過程中維持自身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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