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世矚目的中共十八大終於降下帷幕,回望十八大的報道過程,對於境外記者來說,可說是刺激與有著最多不確定因素的一次,從薄熙來案、習近平「神隱」,到閉幕前一天,仍有基層代表信誓旦旦說常委有九人…。不到最後一分鐘,都不知道真命天子有那幾位?本文試圖透過境外媒體(按內地的分類:香港傳媒亦屬「境外」)有關十八大的一些報道,探討香港傳媒報道重大及敏感的中國新聞面對的困難及因此應遵守的一些基本新聞操守。
媒體關注的議題
十八大會期只有短短一周,卻「折騰」了記者一年多。外國媒體最關注的有兩大重點:中國新一代領導人的組成如新常委是九人或七人?誰入誰出?二是胡錦濤會否「裸退」?香港媒體則多另一議題:誰主香港事務?這些均屬重大新聞題材,但境外記者無法從任何官方途徑取得信息,這突顯了採訪中國新聞長期存在的難題:消息滿天飛,但不知如何查證。
平心而論,近年內地推動政府透明度,不少部門都設立了發言人制度,香港傳媒較為熟悉的有外交部新聞司、國務院新聞辦;主要官媒包括中央電視台(電視)、《人民日報》(報紙)、新華社(通訊社)、中央人民廣播電台(電台)、《中國日報》(英文媒體),這些都是境外記者取得官方信息的來源。
但報道十八大的難度在於,以上所提均為政府部門,與中共黨務無關,例如境外記者不時在每日例行的外交部記者會上就薄熙來案或十八大議題提問,但外交部發言人不可能回答,亦不是適當的回答人,對此境外記者其實心知肚明,卻也無可奈何,提問題出於「交功課」心態居多,反正要一個官方回應,管他外交部答不答,問了再說。
公平起見,對於北京來說,也有其不作回應的理由。十八大關乎十年一次的中國最高領導人的交接,滋事體大,黨內爭議之多可想而之,除非中共高層想把這些醞釀過程都公開,否則官方怎會天天通傳(update)記者最新進展?但偏偏這些過程都是記者最感興趣的東西,又偏偏正如毛澤東說過的,共產黨是「黨內有黨,派內有派,那很正常」。有關人事安排的消息在過去一年多,特別是薄熙來案發生後,傳聞不絕於耳,對境外,包括香港記者及其新聞機構既是一大新聞誘惑,也是一大考驗。
在香港,中國新聞的來源有三大類:一是內地官方媒體,如上文提到的中央電視台、新華社等;二是來自外電或外國媒體如路透社、美聯社、《紐約時報》、CNN等;三是香港記者自己北上採訪或自己的消息來源提供。
內地官媒有關十八大的報道很「官方」,十八大前夕,新華社、中央電視台集中報道各地如何迎接十八大,以及過去五年全國各地取得甚麼成就的總結,以及某些基層黨代表的介紹等等,這些在香港記者看來,「宣傳」多於「新聞」,當然新華社也有一些資料性報道,例如中共黨章歷次如何修改等,這些作為背景很有用,但沒甚麼新聞性,人事安排的相關消息則完全欠奉。
如何查證及報道黑材料
外國媒體關心的重點與香港記者不相伯仲,焦點是人事安排,以及中國未來政治、經濟大方向會有何調整等。但香港記者對外電的中共高層人事報道半信半疑,因很難判斷外國記者的消息來源是否可靠,他們和香港記者一樣,很難取得官方確認的敏感資料。
直到當兩間公信力良好的外媒,先是彭博通訊社爆出震撼性的「習近平家人經商及財產」報道;後是《紐約時報》有關「人民總理溫家寶家人的財富」報道,引起不少關注:一是外國,甚至香港媒體,有否不自覺地成為了中共不同派系互相角力的工具?二是在報道極敏感的中國新聞時,傳媒機構本身怎樣做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彭博通的報道引用了大量數據,行文很小心,還在文中說明三點:一,經彭博多方調查:並未找到習近平與夫人、女兒有任何商業活動及資產的線索及記錄;二,沒有任何傳聞及線索顯示習家人的財產與他們三人有任何關連;三,找不到指習近平的職務與他的其他家人取得這些資產有任何關係。難怪有人說,這篇報道不諦於替習近平澄清了以往的一些不利傳聞。但由於報道的敏感性,北京即時屏蔽了彭博的網站,十八大閉幕七常委見中外媒體,彭博亦被拒之門外,但習近平選擇了對相關報道不作回應,事件也就慢慢沉寂下來。
相對於彭博,《紐約時報》則收到溫家寶家人代表律師發出的律師信,但有內地學者認為此舉是姿態重於實際,溫要表達的是他問心無愧,法律程序一但展開便漫長而複雜。但這也顯示內地政府,起碼溫總及其家人,選擇了以法律途徑去面對指控,這種做法今後會否成為內地官方應對傳媒不利報道的一種模式,值得留意。《紐約時報》堅稱其報道正確,亦指出經過長達九個多月翻查各方文件,沒有證據顯示溫本人有涉及他的親屬的任何商業活動。
本文不是探討彭博和《紐約時報》的報道正確與否,更不能妄下評論該兩家新聞機構發出報道的時間(timing)有沒有特別之處,但兩篇報道行文方式慎重,引用資料相當多,《紐約時報》記者翌日更撰文講述如何透過內地工商管理部門,從眾多的公開的公司登記資料中查證,這是記者進行調查報道應守之道。
新聞報道要準確、公平,記者應遵守相關的操守及新聞道德,對於無法從官方途徑得到答案的敏感問題,記者更應小心查證,一些行內公認的規舉如英國著名的Reynolds VS Times Publication案中,法官便指出,在報道重大敏感題材時,新聞從業員必須經過慎重的查證,包括必須考慮消息來源的可靠性;必須有充分時間讓受指控的對方回應;必須考慮相關指控的嚴重性;以及考慮文章發表的時間性及當時的大環境;而文章本身的行文語調(tone of the article)也要考慮(是否公正)等等…。
有評論說,外國媒體被反習及反溫的保守力量利用了,這些「黑材料」旨在打擊這兩位被視為開明改革派的中共領導人。這裡引發一個問題,正如在香港特首選舉時,也曾「黑材料」滿天飛,放料之人是不是有其特定目的?眾說紛紜,記者拿到「黑材料」後怎樣查證、怎樣報道,應由新聞機構負責人及相關記者按照新聞原則,查證後運用專業的新聞判斷(journalistic judgment),外人不宜指指
點點。
報道中國新聞的重要前提
另外,也有某些評論指,香港媒體被「河蟹」,沒有太多跟進外媒有關習、溫家族財產的報道,對此筆者不敢苟同。一來香港傳媒無法從官方渠道證實相關的信息,只能引述彭博、《紐約時報》的報道;二來這並非香港媒體的第一手資料,篇幅即便不及兩間外媒,並不等於香港媒體不重視該新聞的跟進。事實上,本港亦有中、英文報章大幅轉載《紐約時報》有關溫家族財富的報道;當溫家人發出律師信後,亦並非只報道律師信,而是即時跟進《紐約時報》的回應,把雙方理據同時刊登,並訪問多位內地學者,多方位評論溫家人發出律師信的背後意義等。
簡而言之,從此次有關中共十八大的報道及採訪過程看,一國兩制下,香港主流傳媒在報道中國新聞時,既有其優勢:如享有比內地媒體高得多的自由度;但亦存在著很大的羈絆:北京官方一直視香港媒體為「外媒」,香港記者對敏感資料無法入手查證,加上香港記者駐京時間普遍較外國記者短,花長時間在內地翻查證據、資料,目前仍未為香港媒體所普及。但無論如何,面對敏感題材,小心再小心查證,既不隨便捕風捉影,亦不只是歌功頌德,是客觀、多方位報道中國新聞的重要前提。
媒體關注的議題
十八大會期只有短短一周,卻「折騰」了記者一年多。外國媒體最關注的有兩大重點:中國新一代領導人的組成如新常委是九人或七人?誰入誰出?二是胡錦濤會否「裸退」?香港媒體則多另一議題:誰主香港事務?這些均屬重大新聞題材,但境外記者無法從任何官方途徑取得信息,這突顯了採訪中國新聞長期存在的難題:消息滿天飛,但不知如何查證。
平心而論,近年內地推動政府透明度,不少部門都設立了發言人制度,香港傳媒較為熟悉的有外交部新聞司、國務院新聞辦;主要官媒包括中央電視台(電視)、《人民日報》(報紙)、新華社(通訊社)、中央人民廣播電台(電台)、《中國日報》(英文媒體),這些都是境外記者取得官方信息的來源。
但報道十八大的難度在於,以上所提均為政府部門,與中共黨務無關,例如境外記者不時在每日例行的外交部記者會上就薄熙來案或十八大議題提問,但外交部發言人不可能回答,亦不是適當的回答人,對此境外記者其實心知肚明,卻也無可奈何,提問題出於「交功課」心態居多,反正要一個官方回應,管他外交部答不答,問了再說。
公平起見,對於北京來說,也有其不作回應的理由。十八大關乎十年一次的中國最高領導人的交接,滋事體大,黨內爭議之多可想而之,除非中共高層想把這些醞釀過程都公開,否則官方怎會天天通傳(update)記者最新進展?但偏偏這些過程都是記者最感興趣的東西,又偏偏正如毛澤東說過的,共產黨是「黨內有黨,派內有派,那很正常」。有關人事安排的消息在過去一年多,特別是薄熙來案發生後,傳聞不絕於耳,對境外,包括香港記者及其新聞機構既是一大新聞誘惑,也是一大考驗。
在香港,中國新聞的來源有三大類:一是內地官方媒體,如上文提到的中央電視台、新華社等;二是來自外電或外國媒體如路透社、美聯社、《紐約時報》、CNN等;三是香港記者自己北上採訪或自己的消息來源提供。
內地官媒有關十八大的報道很「官方」,十八大前夕,新華社、中央電視台集中報道各地如何迎接十八大,以及過去五年全國各地取得甚麼成就的總結,以及某些基層黨代表的介紹等等,這些在香港記者看來,「宣傳」多於「新聞」,當然新華社也有一些資料性報道,例如中共黨章歷次如何修改等,這些作為背景很有用,但沒甚麼新聞性,人事安排的相關消息則完全欠奉。
如何查證及報道黑材料
外國媒體關心的重點與香港記者不相伯仲,焦點是人事安排,以及中國未來政治、經濟大方向會有何調整等。但香港記者對外電的中共高層人事報道半信半疑,因很難判斷外國記者的消息來源是否可靠,他們和香港記者一樣,很難取得官方確認的敏感資料。
直到當兩間公信力良好的外媒,先是彭博通訊社爆出震撼性的「習近平家人經商及財產」報道;後是《紐約時報》有關「人民總理溫家寶家人的財富」報道,引起不少關注:一是外國,甚至香港媒體,有否不自覺地成為了中共不同派系互相角力的工具?二是在報道極敏感的中國新聞時,傳媒機構本身怎樣做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彭博通的報道引用了大量數據,行文很小心,還在文中說明三點:一,經彭博多方調查:並未找到習近平與夫人、女兒有任何商業活動及資產的線索及記錄;二,沒有任何傳聞及線索顯示習家人的財產與他們三人有任何關連;三,找不到指習近平的職務與他的其他家人取得這些資產有任何關係。難怪有人說,這篇報道不諦於替習近平澄清了以往的一些不利傳聞。但由於報道的敏感性,北京即時屏蔽了彭博的網站,十八大閉幕七常委見中外媒體,彭博亦被拒之門外,但習近平選擇了對相關報道不作回應,事件也就慢慢沉寂下來。
相對於彭博,《紐約時報》則收到溫家寶家人代表律師發出的律師信,但有內地學者認為此舉是姿態重於實際,溫要表達的是他問心無愧,法律程序一但展開便漫長而複雜。但這也顯示內地政府,起碼溫總及其家人,選擇了以法律途徑去面對指控,這種做法今後會否成為內地官方應對傳媒不利報道的一種模式,值得留意。《紐約時報》堅稱其報道正確,亦指出經過長達九個多月翻查各方文件,沒有證據顯示溫本人有涉及他的親屬的任何商業活動。
本文不是探討彭博和《紐約時報》的報道正確與否,更不能妄下評論該兩家新聞機構發出報道的時間(timing)有沒有特別之處,但兩篇報道行文方式慎重,引用資料相當多,《紐約時報》記者翌日更撰文講述如何透過內地工商管理部門,從眾多的公開的公司登記資料中查證,這是記者進行調查報道應守之道。
新聞報道要準確、公平,記者應遵守相關的操守及新聞道德,對於無法從官方途徑得到答案的敏感問題,記者更應小心查證,一些行內公認的規舉如英國著名的Reynolds VS Times Publication案中,法官便指出,在報道重大敏感題材時,新聞從業員必須經過慎重的查證,包括必須考慮消息來源的可靠性;必須有充分時間讓受指控的對方回應;必須考慮相關指控的嚴重性;以及考慮文章發表的時間性及當時的大環境;而文章本身的行文語調(tone of the article)也要考慮(是否公正)等等…。
有評論說,外國媒體被反習及反溫的保守力量利用了,這些「黑材料」旨在打擊這兩位被視為開明改革派的中共領導人。這裡引發一個問題,正如在香港特首選舉時,也曾「黑材料」滿天飛,放料之人是不是有其特定目的?眾說紛紜,記者拿到「黑材料」後怎樣查證、怎樣報道,應由新聞機構負責人及相關記者按照新聞原則,查證後運用專業的新聞判斷(journalistic judgment),外人不宜指指
點點。
報道中國新聞的重要前提
另外,也有某些評論指,香港媒體被「河蟹」,沒有太多跟進外媒有關習、溫家族財產的報道,對此筆者不敢苟同。一來香港傳媒無法從官方渠道證實相關的信息,只能引述彭博、《紐約時報》的報道;二來這並非香港媒體的第一手資料,篇幅即便不及兩間外媒,並不等於香港媒體不重視該新聞的跟進。事實上,本港亦有中、英文報章大幅轉載《紐約時報》有關溫家族財富的報道;當溫家人發出律師信後,亦並非只報道律師信,而是即時跟進《紐約時報》的回應,把雙方理據同時刊登,並訪問多位內地學者,多方位評論溫家人發出律師信的背後意義等。
簡而言之,從此次有關中共十八大的報道及採訪過程看,一國兩制下,香港主流傳媒在報道中國新聞時,既有其優勢:如享有比內地媒體高得多的自由度;但亦存在著很大的羈絆:北京官方一直視香港媒體為「外媒」,香港記者對敏感資料無法入手查證,加上香港記者駐京時間普遍較外國記者短,花長時間在內地翻查證據、資料,目前仍未為香港媒體所普及。但無論如何,面對敏感題材,小心再小心查證,既不隨便捕風捉影,亦不只是歌功頌德,是客觀、多方位報道中國新聞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