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藝人不雅照片」風波對香港社會的衝擊

2008-03-15
網上佈滿私隱被外洩的陷阱。
  二月初年近歲晚時,正當普羅市民在現實社會中高興地忙於預備迎接新年、送豬迎鼠之際,香港互聯網世界卻鬧得翻雲覆雨。事緣「疑似藝人不雅照片」在網上有如滾雪球般廣泛流傳,網民無不議論紛紛。這風波一發不可收拾,而且牽連甚廣,受害者不單是照片中的男女主角、發佈者及執法人員,事件更污染了香港整個社會,受影響的人包括律資訊科技從業員、網民、家長、老師、青少年以至學生……等。

  雖然科技發展一日千里,可是社會與科技兩者從來未能同步發展,前者經常疲於奔命地追趕後者,已是鐵一般的事實。踏進二十一世紀,互聯網應用得以急劇發展,有賴背後日新月異的科技支持。然而急促的科技進程卻導致它與社會之間的距離與日俱增,不同大小的社會問題亦因此而應運而生,「疑似藝人不雅照片風波」便是一個典型案例,反映出互聯網製造了一連串的社會問題。因此,如何有效地控制和平衡社會與科技之間的差距,成為全球先進經濟體系的重要發展目標之一。

港府對事件反應緩慢
  香港政府與其他世界各地現代文明社會的政府一樣,支持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在這基礎下港府設有獨立的行政、司法及立法機制,理論上三者地位均等,從而互相制衡,防止某一方越軌。按照基本法,行政會議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簡單而言,它負責香港政府的整體行政。去年港府重組,科技在新的三司十二局被除名,反映出港府在科技政策上不甚進取,十分被動。政府後知後覺,於「風波」發生後才採取行動,但事件已覆水難收,政府至今似乎仍是束手無策。其實同類型事件(例如美國豪門豔女帕里斯希爾頓Paris Hilton的淫褻影片)曾經哄動全球,但港府卻沒有即時作出反應及從事件中汲取經驗。港府應該強化關注全球互聯網動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加強危機感及危機處理的機制。

  去年七月商業軟件聯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BSA)發表了一份以資訊科技競爭能力指數(I.T. Competitiveness Index)為題材的白皮書。在全球六十四個經濟體系中香港在〈法律環境〉指標排名廿一,這明顯地反映出港府在打擊科技罪行仍較為落後。例如「風波」中多條法例不清晰,部份更導致首位疑犯鍾亦天在不准保釋的情況下含冤受獄長達十四天。今天律政署應該多著眼於互聯網罪行,及時立法維護普羅網民的權益。可是港府的反應似乎頗為緩慢,據了解上一次修改〈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已是十三年前,部份〈條例〉至今已不合時宜。雖然近期〈條例〉終被解封以進行檢討,但這樣又如何談得上與時並進呢?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最近警校畢業典禮中致詞時說:「科技進步尤其互聯網無遠弗屆等因素,令警方執法工作面對好多新困難挑戰,亦令執法人員面對前所未有壓力。」由於現階段互聯網法律模糊,警方在「風波」中執法時遇到一定程度上的困難在所難免。他們更屢次被網民公開批評及投訴,使其聲譽大損。這現象反映出警方與網民疏於溝通,導致雙方欠缺互相諒解和尊重。據報告指警方投放在現實及網絡社會上的警力有天淵之別,未能有效地應付容納了將近五百萬用戶的香港互聯網,這對維持網絡社會治安絕對不利。

網民要自律及自保
  數星期後事件略為受到控制可說是不幸中之大幸,但解鈴還須繫鈴人,要有效杜絕同類的網上問題,就非要當事人自律自保不可。

  這次照片外洩的事件,反映出香港普羅網民對保障個人私隱,特別是保護私人照片方面的認識嚴重不足。現時不少流行的Web 2.0平台均設有分享照片的功能,例如網誌、Facebook、Flickr等。為防止照片在這些平台上外洩,首要是把戶口設定為只供朋友觀看。可惜知易行難,例如不少年青網民並不會刻意保護自己放在Facebook上的照片,以致任何Facebook的登記用戶均可隨意瀏覽。更甚者陌生人在下載了照片後以它登記另一個戶口,冒充相中人的身份去亂交朋友。反過來以接收者的角度來看,單靠戶口上照片便接納對方身份是絕對不智的。若要減低個人戶口資料外洩的風險,網民應不厭其煩地以問題方式再三確認對方身份。

  即使你未曾上載過一幀照片也不等如全無風險。只要你的朋友在Facebook上載並標籤(tag)了你們的合照,那麼任何看到該照片的網民均可憑標籤追蹤到你。標籤功能廣受好評,它幫助用戶聯繫久未見面的親朋戚友,但應用時網民不容掉以輕心,要仔細確認前來找你的是否真是其本人,有必要時更可刪除照片中有關的標籤(untag)防止「白撞」。

  網上身份盜竊(identity theft)手法層出不窮。一名香港傳媒工作者曾在報章上發表了一些令網民不滿的言論,及後網民除了在網上撰文表示不滿外,更查出該名傳媒工作者的私人網誌,並在其網誌內留言聲討。這例子顯示了青少年往往在自己的私人網誌內張貼太多個人資料,使非法之徒可乘虛而入,在網主全不知情之下查出他的身份。實際上只要憑著一個電郵地址,便可查出不少人在網上的活動。現時不少Web 2.0平台如Facebook,均以電郵地址作用戶名稱,因此利用電郵地址便能輕易找到任何人的Facebook戶口。若網民不想別人掌握自己在網上的行蹤,便不應隨意在討論區中公開自己的電郵地址。

  此外,現時利用手提電腦或手機並透過Wi-Fi上網的人數與日俱增,但無奈Wi-Fi所採用的加密技術尚未完善,駭客可輕易入侵該網絡,窺看網民在網路上的一舉一動及其傳送的資料。一般公共的Wi-Fi連接點只提供不加密的通訊方式,若網民沒有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如安裝防火牆),以預設的方式於公眾地方使用Wi-Fi,駭客便有機可乘,輕易竊取他們的個人資料。因此筆者並不建議網民在公眾地方使用Wi-Fi連線進行重要交易,例如使用信用卡在網上購物。

  「針沒有兩頭利」,Web 2.0提供了一個以民為主的自由言論平台,促使互聯網上的知識日益豐富。但同時間它亦佈滿了私隱外洩的陷阱,網民只要一不小心便可能嚴重傷害個人與社會利益,後果不堪設想。

結語
  所謂「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里」,港府切忌低估互聯網的殺傷力,不但急須要盡快徹底平息「風波」,還要提高警覺防止同類醜聞再發生,不然的話,香港互聯網便會淪為高危地帶,直接影響社會文化及經濟發展。再者,網民亦應把事件引以為鑑,除加強網上保安外,更要認真地反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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