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一條布氏鯨誤入西貢水域,最終發現在牛尾洲對出水域死亡,調查結果顯示相信當時被一艘快速行駛船隻的螺旋槳擊中,受傷致死。漁護署成立了小組跟進,保育海洋哺乳動物專家小組在10月底舉行了第二次會議,漁護署提到政府已開展檢討保護海洋哺乳動物的法例,初步建議賦予漁護署署長如若發現有非香港棲息的鯨魚時,可將部份水域劃定為「臨時海洋限制區」的權力;而政府並建議為現行的《觀豚活動守則》賦予法定地位,繼續探討禁止觀賞非本地鯨豚類動物活動的可行性。
漁護署保育海洋哺乳動物專家小組成員陳嘉俊在《自由風自由Phone》指出在若立法劃定臨時海洋限制區之後,應關注執行層面「過往冇執行嘅權力就好難去執法,如果賦予漁護署有執法權力,就唔需要等其他部門就可以有即時嘅反應。」而後續巡查方面就要視乎情況。另外,他亦關注未來修例後的宣傳教育。
至於是否所有鯨豚類活動都禁止觀賞?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漁業及海洋護理) 朱振華在節目釐清,目前研究方向為禁止觀鯨類以及非本地豚類動物活動,而本地豚類動物活動,署長指出「佢哋(中華白海豚及江豚)係我哋香港嘅居民」因此歡迎市民在遵守《觀豚活動守則》下繼續觀賞以及學習保護牠們。
他亦解釋道鯨魚及一些非本地海豚是「過客」,或因爲出現一些狀況才出沒在香港水域,因此需要「創造一個盡量避免人爲干擾的情況之下,希望佢有機會可以返翻去自己嘅棲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