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時代對新聞傳播的衝擊

2000-12-15

  「第六屆海峽兩岸及港澳新聞研討會在今年十一月十四至十六日於台北舉行,共有數十位來自大陸、台灣、香港及澳門的新聞業界及學界人士參加。這次研討會的主題是「網絡時代對新聞傳播的衝擊」,下分三個子題:「傳播媒體應如何因應網絡時代的來臨」、「傳播媒體在全球化趨勢下應如何保護中華文化」和「網絡新聞的問題與自律」。

  香港代表團就上述三個子題共發表了三篇論文:《明報》網站營運總監劉進圖的題目是「明報如何因應網絡時代的來臨」,文中提出網站的發展要能「審慎擴充、新舊結合」、「廣結盟友、互補長短」和「善用品牌、鞏固品牌」。城市大學中國文化中心助理主任馬家輝談及「華人媒體的聯合軍事演習」,並以「Power 50權力人物評選活動」作為例子,探討傳播媒體與中華文化的關係。我和大陸的周錫生(新華社網絡辦公室主任)及台灣的吳永乾(世新大學副教授兼學務長),則討論網絡新聞的問題與自律,下面簡介我們的一些看法。

大陸和台灣的看法

  周錫生指出大陸網絡新聞業目前存在四個問題。首先是新聞的真實性問題,主要成因是在大陸很容易發佈網絡新聞。一些商業網站為求吸引網民和追求利潤,未經嚴謹查證就亂發新聞,其中有不少虛假消息。其次是網絡新聞的產權保護問題,一些網站未經許可就使用他人的文章,又不註明出處和支付費用,均屬侵權行為。第三是網絡新聞媒體資金和人才短缺問題,現時急需新聞、技術、市場營銷、組織管理各方面的人才,來壯大網絡新聞媒體。第四是新聞媒體網站面臨如何盈利的問題,具體目標是要上市和實行商業化操作,培育網民市場及網站廣告市場,提供好內容及其他服務。

  吳永乾也提出了網絡新聞的四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新聞報道錯誤及主觀成份增加,而且更正不易,截稿壓力大增之下,新聞更有可能扭曲事實真相。第二是無疆界的數碼傳播嚴重威脅個人私隱權益,新聞事件人物的資料及圖片更易被人濫用。第三是網絡新聞的超連結功能增加著作權糾紛,網站的下載、連結及資料庫操作可以變成著作權人的夢魘。最後是新聞與廣告不分,減損閱聽人的信賴感。吳永乾指出確立自律機制的必要性,並要制訂新聞倫理守則,充份尊重閱聽人的「回應權」和建立「告知」制度,以減少錯誤和侵權行為。我在論文中談及網絡新聞在性質上是一種混合體,它有印刷媒體的特性,但又有點像廣播及有線電視,同時和郵局和電話系統有相似之處。正因為網絡新聞有不同媒體的特點,加上這種嶄新媒體的面貌隨科技發展而急劇變化,因而帶來了八個新和舊的問題:時間限制、媒體定義、公信力、相片改動、誹謗、版權、私隱及政府透明度。

網絡新聞的八個問題

  網絡新聞的興起,打破了時間和地域的限制,記者全天候不停接收來自各地的消息,而且反應時間緊逼,沒有太多思考空間。網絡新聞年代給了報館不少時間壓力。政治分析員范爾文就曾指出:「所有事情都在加速進行,因而在過程中變得不夠深刻。」新聞工作者作為資訊的守門人和篩選者的角色被蠶食,新聞的素質因而可能下降。有記者就曾指出:「我的消息來源不大可靠,但他們提供的資訊很精彩。」網絡新聞令傳統報紙克服了時聞性不強的缺點,但卻帶來不夠時間查證的煩惱。

  印刷報紙須向政府註冊才能出版,廣播媒體要擁有牌照,並須遵守內容和技術守則及接受政府的監管。但網上新聞媒體是否要向政府登記?它們會否與其他傳統媒體一樣受到相同的監管?如果是的話,它屬於印刷還是廣播媒體?網上媒體是跨國界的運作,要向那一個地方的政府登記註冊?其他地方的政府有否管轄權?如有訴訟應在甚麼地方處理?

  現時網站內容千奇百怪,甚至可讓人在網上看病。新聞網站為求增加收入,不惜在網上提供各種服務和產品,又與其他公司結盟,大搞網上商貿。傳統上新聞媒體以售賣資訊為主,再加上提供廣告版位給客戶,並無直接涉及產品的買賣,因此可保持某程度的中立,從而有利建立自己和行業的公信力。現時的新聞網站成為各種商品的提供者,又與大公司有利益掛?,如何保護自己的商譽和公信力,成為一個新課題。此外,相片在電腦中經數碼化後,可作不同程度的改動,甚至無中生有,本應呈現真實的相片變了虛幻的「設計相片」。如何訂立在電腦上修改相片的準則?讀者有沒有能力分辨相片的真偽?相片是客觀真實的證據,還是只用作說明的可更改的素材?

  記者在互聯網瀏覽新聞討論組以尋找題材或引用意見時,須緊記網上討論者也應享有私人權利,引用其言論時要特別注意和自律,不要錯誤引用以致構成誹謗。記者在網絡上找到一些言論,不可以未經允許便隨意借用,因為網上的言論不同於公眾地方場合中人們發表的口述意見,而更像傳統的文字紀錄。最明智的做法,仍是假設網上的言論受到版權法的保護,在引用時應盡量精簡,引述時要註明出處,有懷疑時要先獲原作者的同意,這樣便更為穩妥。

  私隱問題方面,網絡記者要有警覺性,知道電腦硬件的保密程度有限,網絡供應商也並非其盟友。一些大型的供應商明言,在刑事案甚至民事案件時,他們不會保障訂戶的保密權。記者可能要檢討過分依賴電腦的習慣,在儲存敏感資料時另有安排,甚至在有需要時回歸到傳統的紙筆方式。政府透明度問題方面,從記者的角度看,這些私人電郵會否受到消息來源條例的保護?警方和編輯是否有權閱讀記者的電郵?政府官員之間互通電郵,可否當作網絡上的電子會議,因而記者可否引用「陽光法案」要求查閱電郵內容?這是否侵犯了官員的私隱?如果官員跟個別市民的私人通訊又如何處理?這些都是沒有現成答案的問題。

研討會後記

  今次的新聞研討會主題集中及吸引,論文水準甚高,總體而言是超越了過去歷屆的水平。以往大陸代表與台、港代表在認知和看法上頗有分歧,但在近一兩屆研討會中,大家的態度趨於開放,交流更為深入,在思想和業務上有更多的共同語言。互聯網時代講求「匯聚」和「溝通」,透過每年在不同地方舉行的研討會,海峽兩岸及港澳的新聞界正朝這方面發展。大家如欲了解這個研討會的詳情,可與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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