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聲言開誠布公,但新聞工作者感覺並非如此,於是筆者為他「埋單計數」,看看梁班子有多開誠布公,數據結果是令人失望的。
政府發放信息,主要是透過記者會、簡單回應(stand up)、書面聲明、訪問、簡報會(包括以不具名的消息人士發布的「吹風會」)等,而能讓公眾自行計算的,只有前三項,所以筆者以梁振英及其問責局長組成的梁班子在這三方面的表現與前特首曾蔭權及其問責局長組成的曾班子作一比較,發現梁班子上任頭十一個月(2012年7月至13年5月)向傳媒發放信息的次數有852次,較曾班子同期(即2005年7月至06年5月)的265次多1.3倍。
驟眼看來,透過傳媒向公眾發放信息的次數增加,是一件好事,但數字增加可能是因為議題增多、清談節目增多等因素有關,正所謂魔鬼在細節中,所以必須逐項檢視。
眾多透過傳媒發放信息的方法中,最不受記者歡迎的,可說是官員自說自話的書面聲明和網誌,因為記者即使有質疑或跟進問題,都無從提問,但梁班子卻甚好此道。在他們上任頭十一個月內,共發出183份聲明,佔整體的21.5%,是曾班子同期發放聲明次數的八倍!
這種「宅男式」的發布信息方法,反映的,是有關官員既不負責任,又怯懦的表現。不負責任,是因為有關官員不願善盡其解難釋疑的責任;怯懦,是因為官員企圖避免面對傳媒對其政策或解說提出質疑,只想躲在電腦屏幕後說了寫了,便算交代了。若官員的理據是充分的,決定是按客觀標準作出的,為何害怕傳媒代市民提出的詰問?
最能代表這種心態的,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去年中的劏房醜聞中,於八月五日深夜十一時五十九分發稿,改口承認身兼「景捷」董事時,確知公司購入的大角咀單位有「分租租約」的,但其後不再出任董事,故他早前說對物業是劏房不知情,是針對上述物業的「現況」而言。陳茂波的說詞,明顯是為當初否認知情的說法作解釋,但砌辭的色彩十分濃厚,相信難以通過記者的質疑,以書面聲明便毋須面對挑戰。
時間方面,更可說是精心策劃。深夜十一時五十九分發稿,除了一、兩份發行量較少的報紙可以趕及刊登之外,其餘的,能在頭版「加籤」或用一段「最新消息」來交代已是很不錯了,遑論找其他人發表評論。而更巧妙的是,在政府發稿一分鐘之後便是第二天,政府新聞處的發稿網頁介面會轉為新的一頁,陳局長的稿便「消失」於介面上,看走眼的編採人員只會在翌日睡醒才知道「漏招」,雖然說仍可刊登,但新聞可能已被電子傳媒播報一天,新聞性自然大打折扣,篇幅亦會縮小。這對當事人來說,自然是好事,但對真相的探究,卻屬不美。
政府當然大力否認這是精心傑作,聲稱是為了盡快發出,經各級批閱後,第一時間發出。可是,誰會相信?又不是什麼突發或緊急事件,有理由要在深夜發稿嗎?若非機關算得太盡,惹起「行家」怒憤,把事情鬧大,陳局長的「不認不認還須認」可能已成「過海神仙」了。
沒有回應的簡單回應
其次不受記者歡迎的,是簡單回應(stand up),因為官員一般只會「滾水淥腳」地回應一、兩條問題便離開,把仍在高叫問題的記者群拋在後頭,但這卻是梁曾兩個班子用得最多的發布消息方法,梁班子有639次(佔整體75%)簡單回應,次數比曾班子的333次(佔整體91.2%)多。
雖然以比率計算,梁班子用簡單回應的比率較曾班子有所下降,但內涵則比曾班子差。此話怎解?因為前朝官員的簡單回應,至少會真的回答問題,但梁班子的簡單回應可以是唸完稿便離開,一條問題也不回應,十足是有聲有畫的聲明。這種聲畫版聲明,效果是要令電子或網上傳媒只能不斷重播這些官員賣的膏藥,對公眾而言,輕則是宣傳,重則是洗腦。
更離譜的是答非所問,最經典的,是在六月四日當天,記者在行政會議開始前問梁振英,如何向中央政府反映港人平反六四的訴求?在一分零八秒的回應中,梁振英只是談前往上海出席什麼活動和位於啟德的兩幅「港人港地」截標及白表買居屋的反應良好,然後拋下一句「唔該大家」,便轉身離開。比前朝官員頂多帶記者遊花園,答些不著邊際的答案,梁振英在玩弄傳媒方面簡直是大躍進!
這種把傳媒當作宣傳工具,老子喜歡說什麼便說什麼的「簡單回應」,反映的,其實是當事人的傲慢:我有必要按你的提問回應嗎?但梁班子忘了,作為市民耳目的記者,其實是代市民提問,不屑回應記者,是不屑向市民問責。
面對這樣的回應,記者應該發揮抽取新聞重點的專業判斷,不應光是報道其宣傳內容,而是他的答非所問。若是內容沒有新聞價值,亦毋須為了填塞時間而播報,為人家免費宣傳。
其實梁班子這種不願接受傳媒詰問的特色,早在上任初期多用「聯合採訪」來讓傳媒採訪官員「落區」露出端倪,因為「聯合採訪」一般只會讓攝影記者和攝影師到場,文字記者沒有份兒,又如何提問呢?於是公眾只會「看見」官員探訪的美事,背後的問題則無人理會。例如高官與骨灰龕業人士會晤,但如何解決骨灰龕位不足的問題,記者卻無法提問。沒有內容的新聞圖片,與沒有牛肉的漢堡包無異,根本就不是新聞。
記者會是海軍鬥水兵
眾多消息發放的安排中,記者會是最公平公開和負責任的,因為官員可以有機會詳細解釋其政策,記者有機會代市民問箇明白;而記者能否出席又不受官員喜惡左右。梁班子在這方面的表現,可說與曾班子這個新聞自由已有倒退的年代不分軒輊。
梁班子上任頭十一個月共舉行30次記者會,比前特首曾蔭權班子同期的10次為多,而佔整體的比率亦由曾班子的2.7%微增至3.5%。但若單以兩位特首計算,共舉行4次記者會的梁振英,比只舉行了2次記者會的曾蔭權多,但以佔總體比率計,則曾蔭權(3.3%)稍勝梁振英(2.8%)。
若再細心分析,梁振英出席的4次記者會,都是與其他司局長「行孖咇」甚至「行多咇」,除了不強推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記者會之外,其餘的3次,包括房屋及土地供應(12年8月30日)、南丫島事故(12年10月2日)及經濟發展記者會(3月13日),梁振英出現的必要性,是受到質疑的。相反,一些應由他本人詳細交代的,他卻選擇不召開記者會交代,他在七一遊行前宣布的「功績已達」便是一例。
至於香港記者協會一直抨擊的簡布會(包括「吹風會」),情況略有進步。筆者以政府新聞處提供包括簡單回應和簡報會的記者會數據,減去筆者單項計算的,得出曾班子(包括副局長等局級官員)頭十一個月舉行簡報會的次數佔總體24.4%(即111次),減至梁班子(包括副局長等局級官員)的20.4%(即171次),這可能與記協代表去年八月向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問題,獲對方承諾,勸勉問責官員盡量不用「吹風會」有關。
本人期望,這個良好發展方向,可以持續下去。但若要寄望官員酌情寬待傳媒,不如從根本解決問題:港府速速制訂資訊自由法,以法律確保市民獲取資訊的權利,讓政府施政在陽光下進行。
政府發放信息,主要是透過記者會、簡單回應(stand up)、書面聲明、訪問、簡報會(包括以不具名的消息人士發布的「吹風會」)等,而能讓公眾自行計算的,只有前三項,所以筆者以梁振英及其問責局長組成的梁班子在這三方面的表現與前特首曾蔭權及其問責局長組成的曾班子作一比較,發現梁班子上任頭十一個月(2012年7月至13年5月)向傳媒發放信息的次數有852次,較曾班子同期(即2005年7月至06年5月)的265次多1.3倍。
驟眼看來,透過傳媒向公眾發放信息的次數增加,是一件好事,但數字增加可能是因為議題增多、清談節目增多等因素有關,正所謂魔鬼在細節中,所以必須逐項檢視。
眾多透過傳媒發放信息的方法中,最不受記者歡迎的,可說是官員自說自話的書面聲明和網誌,因為記者即使有質疑或跟進問題,都無從提問,但梁班子卻甚好此道。在他們上任頭十一個月內,共發出183份聲明,佔整體的21.5%,是曾班子同期發放聲明次數的八倍!
這種「宅男式」的發布信息方法,反映的,是有關官員既不負責任,又怯懦的表現。不負責任,是因為有關官員不願善盡其解難釋疑的責任;怯懦,是因為官員企圖避免面對傳媒對其政策或解說提出質疑,只想躲在電腦屏幕後說了寫了,便算交代了。若官員的理據是充分的,決定是按客觀標準作出的,為何害怕傳媒代市民提出的詰問?
最能代表這種心態的,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去年中的劏房醜聞中,於八月五日深夜十一時五十九分發稿,改口承認身兼「景捷」董事時,確知公司購入的大角咀單位有「分租租約」的,但其後不再出任董事,故他早前說對物業是劏房不知情,是針對上述物業的「現況」而言。陳茂波的說詞,明顯是為當初否認知情的說法作解釋,但砌辭的色彩十分濃厚,相信難以通過記者的質疑,以書面聲明便毋須面對挑戰。
時間方面,更可說是精心策劃。深夜十一時五十九分發稿,除了一、兩份發行量較少的報紙可以趕及刊登之外,其餘的,能在頭版「加籤」或用一段「最新消息」來交代已是很不錯了,遑論找其他人發表評論。而更巧妙的是,在政府發稿一分鐘之後便是第二天,政府新聞處的發稿網頁介面會轉為新的一頁,陳局長的稿便「消失」於介面上,看走眼的編採人員只會在翌日睡醒才知道「漏招」,雖然說仍可刊登,但新聞可能已被電子傳媒播報一天,新聞性自然大打折扣,篇幅亦會縮小。這對當事人來說,自然是好事,但對真相的探究,卻屬不美。
政府當然大力否認這是精心傑作,聲稱是為了盡快發出,經各級批閱後,第一時間發出。可是,誰會相信?又不是什麼突發或緊急事件,有理由要在深夜發稿嗎?若非機關算得太盡,惹起「行家」怒憤,把事情鬧大,陳局長的「不認不認還須認」可能已成「過海神仙」了。
沒有回應的簡單回應
其次不受記者歡迎的,是簡單回應(stand up),因為官員一般只會「滾水淥腳」地回應一、兩條問題便離開,把仍在高叫問題的記者群拋在後頭,但這卻是梁曾兩個班子用得最多的發布消息方法,梁班子有639次(佔整體75%)簡單回應,次數比曾班子的333次(佔整體91.2%)多。
雖然以比率計算,梁班子用簡單回應的比率較曾班子有所下降,但內涵則比曾班子差。此話怎解?因為前朝官員的簡單回應,至少會真的回答問題,但梁班子的簡單回應可以是唸完稿便離開,一條問題也不回應,十足是有聲有畫的聲明。這種聲畫版聲明,效果是要令電子或網上傳媒只能不斷重播這些官員賣的膏藥,對公眾而言,輕則是宣傳,重則是洗腦。
更離譜的是答非所問,最經典的,是在六月四日當天,記者在行政會議開始前問梁振英,如何向中央政府反映港人平反六四的訴求?在一分零八秒的回應中,梁振英只是談前往上海出席什麼活動和位於啟德的兩幅「港人港地」截標及白表買居屋的反應良好,然後拋下一句「唔該大家」,便轉身離開。比前朝官員頂多帶記者遊花園,答些不著邊際的答案,梁振英在玩弄傳媒方面簡直是大躍進!
這種把傳媒當作宣傳工具,老子喜歡說什麼便說什麼的「簡單回應」,反映的,其實是當事人的傲慢:我有必要按你的提問回應嗎?但梁班子忘了,作為市民耳目的記者,其實是代市民提問,不屑回應記者,是不屑向市民問責。
面對這樣的回應,記者應該發揮抽取新聞重點的專業判斷,不應光是報道其宣傳內容,而是他的答非所問。若是內容沒有新聞價值,亦毋須為了填塞時間而播報,為人家免費宣傳。
其實梁班子這種不願接受傳媒詰問的特色,早在上任初期多用「聯合採訪」來讓傳媒採訪官員「落區」露出端倪,因為「聯合採訪」一般只會讓攝影記者和攝影師到場,文字記者沒有份兒,又如何提問呢?於是公眾只會「看見」官員探訪的美事,背後的問題則無人理會。例如高官與骨灰龕業人士會晤,但如何解決骨灰龕位不足的問題,記者卻無法提問。沒有內容的新聞圖片,與沒有牛肉的漢堡包無異,根本就不是新聞。
記者會是海軍鬥水兵
眾多消息發放的安排中,記者會是最公平公開和負責任的,因為官員可以有機會詳細解釋其政策,記者有機會代市民問箇明白;而記者能否出席又不受官員喜惡左右。梁班子在這方面的表現,可說與曾班子這個新聞自由已有倒退的年代不分軒輊。
梁班子上任頭十一個月共舉行30次記者會,比前特首曾蔭權班子同期的10次為多,而佔整體的比率亦由曾班子的2.7%微增至3.5%。但若單以兩位特首計算,共舉行4次記者會的梁振英,比只舉行了2次記者會的曾蔭權多,但以佔總體比率計,則曾蔭權(3.3%)稍勝梁振英(2.8%)。
若再細心分析,梁振英出席的4次記者會,都是與其他司局長「行孖咇」甚至「行多咇」,除了不強推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記者會之外,其餘的3次,包括房屋及土地供應(12年8月30日)、南丫島事故(12年10月2日)及經濟發展記者會(3月13日),梁振英出現的必要性,是受到質疑的。相反,一些應由他本人詳細交代的,他卻選擇不召開記者會交代,他在七一遊行前宣布的「功績已達」便是一例。
至於香港記者協會一直抨擊的簡布會(包括「吹風會」),情況略有進步。筆者以政府新聞處提供包括簡單回應和簡報會的記者會數據,減去筆者單項計算的,得出曾班子(包括副局長等局級官員)頭十一個月舉行簡報會的次數佔總體24.4%(即111次),減至梁班子(包括副局長等局級官員)的20.4%(即171次),這可能與記協代表去年八月向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問題,獲對方承諾,勸勉問責官員盡量不用「吹風會」有關。
本人期望,這個良好發展方向,可以持續下去。但若要寄望官員酌情寬待傳媒,不如從根本解決問題:港府速速制訂資訊自由法,以法律確保市民獲取資訊的權利,讓政府施政在陽光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