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紐約郵報》相片析記者人格

2013-12-11
  2012年12月4日,走煽情路線的《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頭版全版刊登一幅新聞相片:一位掉下月台的男士,手扶月台邊緣,無助地面向駛來列車。編輯配上極為煽情的引題及由六個字母串成的單字大號通欄標題:死定了(DOOMED)。這張捕捉被列車輾過前不幸者惶恐無助背影的圖片,再次激發新聞業界的良知反省:玩弄死亡煽情必須有度,過了這個度,就是對文明的踐踏。

  新聞倫理的度,不是法律,它沒有水銀柱那樣清晰嚴謹的客觀界限,也難有清晰的條文規定,而是根植於社會文明共識的個性理解。
「即使攝影記者拍了,報館亦大可不登,更不需要用一條予人冷血感覺的標題。畢竟普羅大眾心目中是有一把道德的尺,傳媒最好不要越界。」這是《蘋果日報》總編輯對該張美國新聞圖片的評語。這位老總說的「界」,亦即抽象的新聞倫理之「度」。

  記者往往在電光火石的剎那間作出決定而按動快門,記錄事實;然而,編輯有更充裕的時間進行道德倫理衡量。因此,本文探討的是,新聞工作者面對此類突發新聞時的人格矛盾:自然屬性與職業屬性的矛盾。前者是人的本性,後者是人的工具性。

現場人格分析
  根據自由攝影師阿巴斯(Abbasi)翌日見報的自辯文章「痛苦的攝影:不公平的譴責」,事發時他外出採訪途中,正在地鐵等車,隨身携帶的相機調校在室外光圈,閃光燈也只有1/64之一秒。當列車就要進站時,他突然聽到人群驚呼,眼角瞥見一個人飛到空中,掉在鐵軌。他即刻握著未重新調校的相機朝列車方向跑去,一路猛按快門,希望司機看到閃光燈而停車。(根據此說,他的第一反應是救人。)他說,整個過程他舉著相機連續按著快門,但沒有攝影的意識,根本沒考慮自己會拍到甚麼。唯一的印象是,死者沒叫救命,沒出聲。太震驚了,事後,他沒翻看相片,只是將相機記憶卡交給報社。當晚翻看相片,他震驚了,一夜未眠。相片見報後,網上群情汹湧,譴責他不嘗試救人而忙著搶拍相片。

  根據他的憶述,現場一位該市猶太醫院的女醫生勞拉.卡普蘭(Dr. Laura Kaplan),列車過後馬上脫掉外衣,拿起聽筒為死者做急救。她只能做心臟按壓,人工呼吸,她做不了,大量鮮血從死者口中湧出來。她事後說:「那非常驚人,但你的第一反應就是救人,沒脈動,完全沒反應……很明顯,我沒辦法了,但你不能甚麼也不做,你必須試著做」。
上述摘自《紐約郵報》兩則報道的現場情況,很明顯,體現了那位攝影記者與女醫生不同的人格現象。他們的職業,都有嚴格的社會與專業行為規範,內在人格都存在雙重性:一是人的自然屬性(本性),二是人的職業屬性(工具性)。事件中,女醫生彰顯人格的完整:自然屬性與職業屬性吻合。她在事件中表現的人格修養,可以用心理學的「純利他主義」來解釋。社會心理學將利他主義區分為「非緊急情景下利他行為」與「緊急情景下利他行為」。後者情境特殊,無法預料,往往措手不及,「會引起生理上的應激狀態,體內血糖升高,肌肉變得緊張有力,準備去戰鬥」。死者的死亡過程與場面是慘不忍睹的,這是人的自然屬性的認知;但是,她仍然挺身救人。這是她救死扶傷的醫者職業屬性所驅使。事後,她向警方表示,死者是一位勇敢的人,因為挺身而出制止疑犯對候車人士的騷擾而被拋下月台。驚嚇、救死、讚美,在一氣呵成的短暫過程中,女醫生展現了自然屬性與職業屬性的人格完美:同情。

  形成強烈對照的,是攝影師阿巴斯的人格明顯分裂了:主觀願望是順從自然屬性想救人,但客觀行為是順從職業屬性分秒必爭搶拍。
事後,阿巴斯震驚了,不敢翻看相片,當晚一夜無眠。這是職業屬性主導的現場衝動過去後,自然屬性回歸了。之後,在輿論批評狂潮下,他內疚了,痛苦了,吞嚥人格分裂的苦果。造成阿巴斯人格痛苦的,關鍵是自然屬性中的「同情」,未能制約他追求盡職的職業屬性。面對血腥的突發事件,他人格中的自然屬性退隱了,讓位職業屬性。

  與記者不同的是,醫生的天職是救死扶傷,自然屬性與職業屬性都貫穿著「同情」,因此,與記者比較,他們的人格比較容易達致完美。同情,來自設身處地、轉換角色的潛意識人性反應,西方心理學稱之為移情:

  「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而作出利他行為以減少他人的痛苦,是一種純利己主義的動機。預期到自己的行為能解除他人困境是利他行為的一個積極因素,而專注於自己的事情則有碍於對他人的移情,這說明人格因素對助人行為的作用。」1

  當代新聞攝影史上,33歲自殺身亡的南非自由攝影記者凱文.卡特的故事,是前線新聞工作者人格困擾的典型案例,也是「專注於自己的事情則有碍於對他人的移情」的生動事例。卡特沒像阿巴斯那樣辯稱想救人,只是提到,他在現場首先想的是職責。他不是為相片自殺,但是不能排除相片的爭議是促成他自殺的一個因素。

  網上凱文.卡特紀念影片中,有一段文字,揭示此類記者人格困擾:「這個世界似乎還不能接受記者的困境:是見證人,或是救助者。」

「度」在我心
  面對記者的「倫理兩難」,沒有一把清楚的標尺可以遵循而解難。記者的自然屬性與職業屬性的平衡點,就是本文前面提及的「度」,是記者的個人價值判斷。通俗而言,「度」在我心,是多種社會因素,包括不同社會、不同種族、不同經歷、不同經濟與教育層次的不同價值認知。答案,可以用一位身為母親的香港記者心中的「度」來演示。

  多年前,香港某報一位男記者在新界某地被暗殺,發現時人被捆綁,背有刀傷,失血而死。對於煽情報紙來說,這是震撼性新聞,會搜尋死者生前相片,大肆渲染。這位資深記者恰恰與死者是大學同學,有與死者的合照。然而,作為採編部門負責人,她選擇沉默。

  也是在多年前,珠海一家餐廳發生爆炸,兩人亡,傷多人。罹難者之中有一位兒童。正當報社同事尋找與死者相關資料時,她恰恰有那位不幸兒童的相片,死者是她兒子的幼稚園同學。出於對兒子的愛,她再度沉默。她的不盡職,並不影響那兩單新聞的價值。
在這兩宗案例中,她心中的「度」發生作用,令她依自然屬性作出了選擇:尊重同窗、用母愛推己及人。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面對拜物主義的煽情新聞生態,課堂上傳統的新聞倫理道德宣講,會被視為脫節的老生常談,往往會有準記者反問:我如果是這家報社記者,怎麼辦?回答是,轉換角色,設身處地,就會產生現場智慧。
設身處地,就是西方社會心理學提出的「移情」。但是,孟子早就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更早期的孔子,則提出「可以終身行之者」的人格修養途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孔子與孟子的人性觀點,換成今天的語言,就是轉換角色,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的「移情」。記者移情之後,自然產生「惻隱之心」,自然會找到現場應對(拍攝)及事後處理(編輯)的智慧準繩。這就是存在記者心中的「度」。


1 時蓉華。〈利他行為〉,《社會心理學》,459頁。浙江教育出版社。杭州: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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