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兇徒,你別狂妄!

2014-03-18

  「今朝全公司睇緊budget,突然大叫…」這是一個在電視台新聞部工作的行家2月26日發給我的短訊。令這些理應有泰山崩於前而不變色的新聞同業一起大叫的,是《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當天早上遇襲。

  事件震驚業界,除了沒有人想過香港會有人用如此兇殘的手段對付一個光會筆耕的新聞工作者之外,亦因為劉進圖為人溫和,重分析,講道理,大家回想他去年底被調任世華網絡資源公司營運總裁一職後的平和低調反應,便會明白為何「咁既人都畀人斬?」的疑問迅速在行家之間流傳,並在業界揮之不去。

  震驚之後,是憤怒和不安。一些行家在群組中大罵兇徒以刀槍對付用紙筆的記者,有些更是粗口三字經齊飛;個別行家則隱然透露著不安,不知何時會「踩界」得罪人而招致殺身之禍;而少不了的,是家人又多了一個「哦」記者轉工的藉口;有行家甚至問:以後還有學生選讀新聞系嗎?

  不知是誰先在事件中用上1970年美國俄亥俄州國民警衛軍用槍射殺反戰示威學生後的學生抗議標語:「THEY CAN'T KILL US ALL」(「他們不能把我們都殺光」),但這句帶有不屈不撓、前仆後繼的「企硬」精神很快便在網上瘋傳,當一些同業響應明報員工關注組呼籲於劉進圖遇襲翌日穿黑衣上班,以示對暴力行為的強烈譴責時,有行家舉起相同字眼的紙牌拍照,上傳網頁,更堅定了大家那種「THEY CAN'T KILL US ALL」的決心,蓋過了之前的不安和疑惑,並成了香港記者協會在3月2日新聞界反暴力遊行的主題,當那幅20呎乘20呎、白底黑字寫上「THEY CAN'T KILL US ALL」的巨型橫幅在黑壓壓的示威遊行群眾中移動時,市民的響亮和應,形如向行兇者和幕後真兇下了一道戰書,亦為業界反暴保新聞自由注入一支強心針。

「曾偉雄,做嘢!」
  另一個在3月2日反暴力遊行中叫得震天價響的口號,是當人群抵達警察總部時大叫「(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做嘢!」,這個非由主辦單位預先構思的訴求,簡單直接,亦最得「民心」,眾多遊行到終點的市民均高叫此口號。

  市民對警方「一哥」有如此強烈的訴求,是因為警方在過往多宗預謀式襲擊有新聞工作背景人士的案件都未能破案。按筆者的不完全統計,這包括向採訪車淋漆潑汽油、到報社(如《Cyber日報》和新城電台,以至《星島日報》、《東方日報》及壹傳媒等機構的門市部)搗毀物品、向報館(如《明報》)寄爆炸物品等等,不一而足,至於輕襲重創傳媒人的案件亦從沒有兇手就擒:1985年,《清新周刊》總編輯馮兆榮被刀手闖入辦公室斬手指;1994年,《城市周刊》負責人兼專欄作家李文庸(筆名慕容公子)在灣仔被斬重傷;1996年3月,商台節目主持劉婉芬在電台附近遇襲,面部受傷;同年5月,《凸周刊》社長梁天偉被刀手闖入辦公室斬斷手臂,新聞界和社會人士合共懸紅三百萬元緝兇無果;1998年,《風波裏的茶杯》主持鄭經翰被刀手在商台鐵閘內斬六刀致重傷;2013年,《陽光時務週刊》社長陳平遇襲受傷。

  一向以破案率高見稱的香港,為何在涉及襲擊傳媒的案件上表現如此不濟,確是令人費解和不滿,難怪市民要求警方「做嘢」。

  在強大輿論壓力下,警方似乎在劉進圖遇襲案中「有做嘢」。在劉遇襲十五天後,公布兩名香港疑犯在廣東省落網,並在香港拘捕七名懷疑涉案男子。

曾偉雄有否作出失實聲明
  不過,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在3月12日記者會上的說法,又令人質疑警方的公正性和可信性。事緣曾偉雄一方面說不排除任何動機,一方面又說沒有直接證據顯示案件與新聞工作有關,似乎急於把事件與新聞自由受壓的關連剔除。而更令人大惑不解的,是曾處長聲稱警方未替劉進圖錄取口供,但劉進圖同晚發表聲明,指已向警方簽署一份口供,當中表明,他和家人沒有涉及錢債、桃色或私人恩怨,「因此一直相信遇襲與報社的工作有關」。據了解,有關口供是劉在3月4日簽署作實的。警務處處長的失實聲明,究竟與他急於將案件「非新聞工作化」有沒有關係?這是他需要向公眾作出交代的。

  可惜記者發電郵向警察公共關係科要求進一步解釋時,只得到「警方沒有補充」的六字回覆。連如此明顯的事實差異也不願解釋,自然會更加惹人疑竇,究竟警務處處長是否有事隱瞞?企圖誤導公眾?抑或另有隱衷?

  港府一向強調重視新聞自由,但為何警方在緝捕與新聞工作者遇襲案的成績如此差強人意,行政長官或保安局局長不會責成處方?沒有一個令市民或新聞工作者安心工作的非暴力環境,未能讓人對法治重拾信心,新聞自由怎會不受影響!難道真的要香港記者像菲律賓同行當年般,攜槍採訪以自保?

  菲律賓新聞工作者不時因揭露非法勾當而受襲,甚至被殺害,令新聞自由大受打擊,在國際排名一向偏低,根據無國界記者2013年的新聞自由指數,菲律賓在全球179個國家及地區中排行147名,只比新聞傳媒全由政府間接控制的新加坡高兩位。可見安全工作環境對新聞自由影響有多大。香港已因自我審查及政府加強操控等因素,由2002年的第十八位下降至2013年的58位,難道我們就讓暴力令香港的新聞自由空氣變得更加稀薄嗎?

我們可以做什麼?
  當然不。其實在警方公布拘捕劉案嫌疑犯之前,不少市民有機會與筆者交流時都會問:「我們可以做什麼?」筆者沒有立竿見影或萬試萬靈的靈丹妙藥,而是因應情況,請各人行前一小步,走好捍衛新聞自由的一大步。

  在暴力襲擊劉進圖一案中,一萬多名市民在3月2日走上街頭,除了以行動向行兇者表明我們不會被嚇倒之外,亦逼令警方「做嘢」,在短短兩星期便公布有疑兇落網,與之前多宗嚴重斬傷新聞工作者案件不了了之的下場略有不同。

  此外,成立基金以保護因揭露真相而身陷險境的新聞工作者,並提供安全採訪教育指南,亦是一個可行方案。現時國際記者聯會和國際傳媒支援(International Media Support)均有設立基金,提供上述服務,包括安全屋和救助金等。剛成立的「劉進圖事件關注組」計劃成立「劉進圖新聞自由基金」,具體內容仍在構思中,或許,上述國際組織正在進行的工作可供參考。

  面對新聞事業商業化和香港及內地政府加強影響而令自我審查迅速滋長的情況下,可否成立一個由市民捐款或透過訂閱來支持的新聞媒體,以擺脫商業和政治壓力對新聞報道的影響?遠如美國、近似台灣都有倚靠市民支持或訂閱而生存的新聞媒體,香港是否可以借鏡?現時雖然有個別媒體倚靠捐款生存,但流於「同寅式」,未能普及。如何擴大資金來源和提升認受性,是籌劃者要考慮的,至於市民,不用沉重到問自己:「我可以為新聞自由去到幾盡?」只須反躬自問,你願意為一個獨立的新聞媒體作出多少貢獻?世界上沒有免費午餐,優質新聞更須資金支持。

  「THEY CAN'T KILL US ALL」的前提是各人為一個目標共同努力,團結邁步,讓我們把當天的怒吼化為具體力量,守護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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