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望新聞自由已到谷底

2014-05-16

  看著第一份「香港製造」的新聞自由指數,腦裡不期然泛起股市新聞時常聽見的一句評語:低處未算低。這曾經讓內地人欽羡、港人自傲的新聞自由,怎會已到了讓內地行家也感憂慮的地埗?

  香港新聞自由空間日窄已是不爭的事實,但討論時只能數算打壓事例、羅列限制措施、點點自我審查案例等等,總有只見樹木,未見森林之感;至於國際組織進行的排名榜,則只能宏觀地讓人了解香港在全球格局中的地位;而一般的信心指數,則流於感覺;究竟香港的新聞自由具體差在哪裡?強項又是什麼?這問題在我腦內縈繞多年,終於因緣際會,數年前與個別學者開始探討,終至組成由一群學者與香港記者協會代表參與的顧問團,共商如何為香港度身訂造新聞自由指數。

  指數由公眾和新聞從業員兩個單元組成,公眾部分由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隨機抽樣1018人進行調查而成,新聞界部分則由香港記者協會派發問卷予各位行家填寫,最後將成功收回的436分問卷交予民研計劃進行統計得出。

  香港首個新聞自由指數以低水平開局 – 以100為最高,公眾指數是49.4,新聞業界指數更低至42,情況雖然令人憂慮,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從指數組成部分的分項,細看香港的新聞自由哪裡出了問題。

物必先腐而後蟲生

  在組成指數的十條問題中,有四條與自我審查相關,在業界眼中,全都問題多多。以0至10分評分,當直接問及業界自我審查是否普遍的問題時,平均分達6.9,是眾多問題中「最高分」的,可惜這是一條負面問題,得分越高,顯示情況越差。而在細問之下,發現業界自覺對批評中央政府、大財團及特區政府時,都有所顧忌,普遍度的平均分依次是6.2、6.2及5.2,明顯超出代表一半半的5分,即新聞傳媒對政治權力來源(中央政府)及經濟源頭(財團手握的廣告費)均有老虎屁股摸不得的夢魘。

  若再加上商人重利的新聞傳媒老闆或管理層「向員工施壓而影響編採自由的情況」普遍度的平均分「高達」6.5,便不難想像有多少新聞在傳媒自我閹割或被人行宮刑之痛苦聲中「被消失」!

  筆者並非不食人間煙火之輩,但請各人撫心自問,有多少次在接獲「電話兇鈴」後據理力爭?有多少次是在接獲「電話兇鈴」後即時「契合」?又有多少次是在風靜鈴止的情況下,疑心生暗鬼地自動放棄?誰都知道,猜度是最容易讓人墮入寧左勿右、自我設限的圈套的。

  古代聖賢孟子有云,「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若身為第四權的新聞傳媒亦不能反躬自省,「揸正黎做」,又如何令人歸心支持我們爭取新聞自由?

港府收緊資訊水喉

  第二個拉低新聞自由指數的,是新聞傳媒在獲取報道所需資訊時,往往遇到阻礙,「攞料難」的普遍程度,平均分達5.9。其實,掌控最多資訊的政府「為難」新聞界,已是路人皆見,以致公眾部分的評分亦達5.5,即是明顯有難度。

  只要回想政府近年不斷收緊新聞傳媒和市民獲取資訊的途徑,便不難理解為何業界和公眾都深有同感:以私隱為名,只提供少量突發資訊予傳媒;嘗試修例來限制公眾到公司註冊處查閱董事資料,幸而最終被阻;逐漸以經篩選的傳媒參與的閉門「吹風會」,代替公平公開的記者會;不合理地拒絕市民和記者透過公開資料守則索取公共資料的申請…,不一而足。

  難怪在沒有計算進指數之內的深入問題中,422名新聞從業員對政府的資訊發放評分極低,以10分代表極佳,在港府發布悠關公眾利益的重要資訊時,表現被評只有3.7分;而問責官員回應傳媒查詢時的態度,以10分代表絕對如實作答,而0分代表絕對迴避問題計算,官員只獲3.1分,表現可說拙劣。

  事實上,在新聞界的自填問卷中,有144人在開放性問題中自行點出過去一年中出現的打壓新聞自由事件,當中,談及政府行為的,有51人。除了上文提及的例子外,不少還直指政府阻撓傳媒採訪、官員經常拒絕回應記者提問、沒有適時公布高官外訪行程、採訪區/示威區位置不合理、拒絕網媒入場內採訪政府活動等,其中一人更表明,曾被新聞處致電上司投訴,亦曾被行政長官辦公室致電上司要求「澄清」報道。

  不過,最多記者點名指為打壓新聞自由的單一事件的,非關政府,而是事關政府阿頭 - 梁振英向《信報》前主筆練乙錚發律師信,有17人,可見大家都十分關注,這是否一區之長改以法律手段震懾新聞界的先兆。面對口說尊重但實質處處為新聞界設限的政府,只能以法例規定她盡量開放,確保資訊流通,故此,資訊自由法的訂定確是急不容緩。

  香港號稱是區內資訊中心,資訊流通又是香港四大成功支柱之一,實在難以理解港府為何會拒絕訂定資訊自由法,以鞏固香港這成功支柱。當全球已有93個國家訂定資訊自由法,甚至連內地亦已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多年之後,香港為何仍然害怕訂定讓政府在陽光下運作的資訊自由法?!難道港府真的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抑或政府深信擁有資訊就等於擁有力量,故此拒絕與市民分享力量?這些問題,政府仍欠公眾一個合理解釋。

確認傳媒監察功效

  在種種壓力下,新聞傳媒大致仍能發揮第四權的作用,備受肯定,而且是公眾與新聞業界評分一致的:兩個群組都給新聞傳媒發揮監察功效打上6.6分,成為眾多負面因素中的正能量。

  期望往後的日子,業界更好地發揮這角色,讓公眾更認同新聞從業員值得享有更多的自由。

  更加重要的是,讓我們好好努力,盡量消減拉低新聞自由指數的負面因素,令這個低水平的開局成為新聞自由的谷底,往後的指數將是一路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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