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令「六元」變成千金?

2001-01-15

  現時香港的中文報紙每份六元,據業內人士透露,報紙銷量所得扣除紙張、印刷、廠房、辦公室租金、員工薪酬、福利、燈油水電、報販的回紙等,所賺無幾,所以前陣子,當報紙仍是每份五元時,報行慨嘆「賣一張、蝕一張」;因此,廣告市場成了各份報紙必爭之地。報紙收入八成以上多來自廣告,近年興起的網上生意,實際利潤可能低至百份之五以下,報業的經營者多不會以網上活動作為企業維生的牛油麵包。而以目前的經營模式,短期內,我們也不認為會可以超越傳統的收入來源,然而,長遠來說,它將帶來可觀的收入。

網上報業經營迷思

  大中華的報業經營者,他們有很大的心理包袱,擔心網上的生意會影響其傳統收入,即銷量,以及背後最大的收入來源——廣告。

  所以本地的報業經營者部份至今仍未有自己報紙的網頁,即使有,也「非常有限」的利用它,作為多一個宣傳工具而已。他們一方面希望網頁多人瀏覽,另一方面也恐怕內容太豐富,會影響報紙的銷路。

  近年也有本地媒體網站將內容多元化,不單將報紙上的內容放上網,而是增添人手,炮製網上才有的內容,包括即時新聞、網上調查、網上模擬馬經、賽馬、網上股票分析、網上論壇,以及網上專題報導系列、每日更新事態的發展等。然而,當中絕大部份是免費的,對報業經營者來說,對提升媒體的形象、宣傳推廣,有肯定的作用。但當中的投資,畢竟是一項支出,何時有回報?仍是未知之數。而單純的支出,最終可能逼使報業經營者壯士斷臀,大幅裁減員工數目或減低網上業務的投資。

媒體內容銷售模式

  事實上,網上業務絕對可以成為自給自足,甚至成為可觀收入來源。只要報業經營者開放一點,走前一點,「六元」真的可以變成千金。

  事實上,媒體內容銷售模式大致可分三類:

(一)直接銷售(Direct Selling)是最快捷方式取得即時利潤,弊處是市場空間有限;

(二)透過資訊蒐集者(Aggregator)間接銷售,是目前最流行的方便有效方式,但需要待企業市場發展成熟才可大展權腳,因為「付費買內容」的概念仍未被所有業內人士接受;

(三)資訊綜合者(Syndicator)——一個嶄新的銷售模式。

  「直接銷售模式」是直接付費的模式,由消費者直接付費來取得內容的使用權,可以分為三類:

(一)一般性的付費服務,以如《華爾街日報》(WSJ.com)、《壹週刊》(NextMedia.com)、台灣電子時報等都是收取年費,對象是消費者本身,好處是建立自己的品牌,弊處是提供必要的客戶服務及收費等行政工作。

(二)為消費者提供「增值服務」,例如檔案查索服務,《南華早報》網上版的檔案庫(SCMP.com)、《中國時報》及《聯合報》的檔案庫便提供此類服務;

(三)直接賣內容給入門網站及流動通訊網絡(WAP),此類模式最初以分享廣告收入為主,後來演變為內容銷售模式,定價由數千至數萬元不等,視乎內容的使用量及瀏覽率而定,好處是一開首容易從大客戶中取得較高利潤,但弊處是能參與的入門網及無線通訊參與者不多,市場空間有限,也未能滿足需要不同新聞來源的網站。

資訊蒐集者的角色

  透過資訊蒐集者(Aggregator)間接銷售模式,西方市場廣泛採用,當中佼佼者如: LexisNexis, Factiva (Don Jones and Reuters合資公司), Dialog, NewsEdge,而香港的慧科訊業也是此類模式,通常以版權費分成模式,資訊蒐集者提供增值服務如索引,包括分類及辭藻設定,檔案庫、縱橫對照參考等等。此類模式對資訊提供者來說是便於處理與客戶的關係,不需額外資源處理內容資料,但弊處是未能掌握客戶資料,因為某些資訊蒐集者未能提供客戶資料。

  資訊蒐集者通常以一般企業及商業用戶為對象,大部份這類企業或商戶,需在指定時間內,收到不同來源的內容,滿足其內部需要,它們願意付費使用增值服務,只要這些內容是有價值的,香港和台灣的市場在這方面較國內成熟。

  傳送模式可透過終端機,例如:Reuters Business Briefing, Dow Jones Interactive, Bloomberg等,利用特別設計的硬件及介面傳送,其他傳送方式包括內聯網(Intranet),是一種「防火牆後」(Behind the fire wall)的解決方案,為企業度身訂做的介面,利用互聯網技術(即TCP/IP),使企業內部員工可通過軟件,瀏覽只供內部分享的資訊,當中可包括新聞資料或公司內部資訊。

  一九九九年中出現了一個新的模式——資訊綜合者(Syndicator),部份垂直入門網站(Vertical Portal)需要內容幫助並建立網站,Content is King的觀念將會成為一個吸引讀者瀏覽的有效途徑。

  資訊綜合者(Syndicator)透過特別設計的篩選、分類,再配合個別用戶需要而綜合整理後,為不同種類的顧客提供「增值」服務。資訊綜合者作為中介者,將不同來源的內容加以有效處理,並以能賺取最高利潤的方式,放進市場。當中技術處理、行政、市場推廣、銷售、發送,以及最後的收費等,都由這些資訊綜合者包辦,這是各取所需的雙贏模式。

不同網站各有所需

  不同網站需要的內容有所不同,大致可分為幾類:一是B2B貿易/交易網站,如iTextile,iSteelAsia;第二類是大企業的網站,是以社會大眾為服務對象,例如:Sun Microsystem Java site, GE.com;第三類是外聯網(Extranet),容許與企業有聯繫的供應商、客戶、分銷商、合作伙伴、中介人,或某些獲受權的使用者,通過獨立的login name及密碼進入系統,瀏覽有關的新聞或訊息。一些銀行網提供的e-banking服務,例如:東亞Cyber Banking,一些經紀行的網站如Charles Schwab等便是。而提供這類服務的資訊綜合者,如Screaming Media, iSyndicate, Morever.com。

  面對這種新的市場生態模式,媒體經營者需要做的,是讓這些資訊蒐集者(Aggregator)或資訊綜合者(Syndicator)有更大的彈性,報業經營者最終也可獲更大的邊際利潤。這不就是一個可以令「六元」變成千金的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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