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渡時艱──新聞媒體怎麼辦?

2001-10-15

  時局艱難,新聞媒體不甘於報導社會的愁雲慘霧,更要為方向迷失的社會引路導航,其志向不可謂不宏大。《明報》連續四周的「香港怎麼辦」系列專輯,正是試圖樹立新範的表表者。其功過得失,均對本港業界有參考作用,值得深思。

  與任何怎麼辦的論題一樣,「香港怎麼辦」必然涉及形勢判斷、工作目標和策略部署。該系列報導的優劣高低,全繫於報導內容是否有助讀者認清形勢,為眼下的「香港病」準確斷症,同時通過分享受訪者的經歷和識見,讓政府及個人洞悉先機,知所行止,從而重拾信心和動力,共同走出政經陰霾的重重紛擾。

「代表人物」代表誰

  香港困境的病源和處方,眾說紛紜,有需要集思廣益,理出頭緒來。因此誠如該系列的引言所說,「香港怎麼辦」將訪問「社會各範疇的代表人物」,就憑他們的經歷和視野,給我們帶來前景的曙光。但從二十四位受訪者的代表性看,(包括五名高官或行政會議成員、五間上巿公司的老闆、七間大企業的高級行政人員、三名娛樂圈人士、兩個專業團體的會長、兩名工會領袖等),就可見該專輯的視野極為有限。

  惹人憂慮的是,這樣那樣的遺漏,不外道出《明報》心目中的香港困境,僅屬經濟轉型問題,只須官商合力思量,困難定能迎刃而解,無須讓民選代表、社區組織者、非經濟類專業人士參與討論,儘管他們廣泛接觸巿民,甚至具政治代表性。但港人面對的挑戰,除了經濟轉型難,還有生活質素差(環境、教育、住屋莫不如此)、人權民主倒退等等。單說經濟轉型,也不能單純歸咎外在環境,政府施政不善以至企業眼光短淺,同樣難辭其咎。《明報》不去深究施政者及地產業如何阻礙經濟轉型,甚至轉移視線,反向這些有份導致今日困境的政商人士討教應變求生之道,也都算罷,總不能排斥了民眾代表和多個界別的聲音,還毫無愧色地表示訪問了「社會上各範疇的代表人物」。這樣做,客氣點說,若非不老實,未免是知易行難,弄得名實不符,言不及義。

議政空論多於實事探討

  無疑,訪問人物雖然難言代表本港各個領域,但總不該因人廢言,他們若言之有物,畢竟值得一讀。問題是這些人物訪問中,言論報導多,實事紀錄少,更不要說有分析論述,去評估這些言論和實事含意所在。梁錦松主張政府只教捉魚不會送魚,究竟新意何在?從殖民地到特區年代,政府既教捉魚,有需要時亦會送魚,梁錦松的說法是否代表政府快要取消綜援以至其他福利措施甚或教育資助?還是港府決意不會在經濟事務上送禮,數碼港事件將成絕響?

  郭炳聯主張深港兩地應實行二十四小時通關,因為現時深圳與新界北區樓價距離相差約一倍,二十四小時通關後北區樓價下跌空間不大,反而盡早清除了不明朗因素,有助樓巿回升。不過,據同日刊出的新界北區及深圳樓價比較圖表,前者約為後者四倍,事實與郭炳聯想像的有頗大距離,二十四小時通關對北區樓巿的震盪會否較其預期為大,《明報》不加細究,把他欠缺根據的主張來做大標題,未免失諸武斷。又如任志剛提議「北水南調」,希望內地准許個人及企業資金合法來港活動,記者卻不向內地當局或知情者了解,此舉對內地金融及經濟的影響,從而判斷任志剛想法的後果及可行性。也許一面之辭有其誘人之處,甚或予人希望,但記者的職責若不是錄音機,就該讓受眾從多角度理解現實,即使繼續爭取「北水南調」,也能預知阻力所在,從而克服困難。

訓誨他人多於身體力行

  在缺乏自身經驗的引證下,受訪者的摯誠忠告往往流於泛泛之論。也許非無道理,但讀者更關心的是,說話者如何身體力行,特別在九七經濟亂局出現至今,他們怎樣從各自的領域實踐這些自認可讓香港重生的最高原則,期間的起伏跌盪,成敗得失,定必發人深省,引人入勝。

  否則寥寥數語,高度概括卻事例欠奉,不僅予人勇於責人、寬於責己之感,這些原則是否行之有效,也屬未知之數。由亞洲金融風暴至今,這批達官貴人如何體會時艱,貫徹其信守的原則,改革施政,或者改變商業策略,文章大都語焉不詳,不作深究,鮮有引證於其親身經歷之中,例外的是周星馳能把處身逆境的心路歷程娓娓道來,讀者從他構思《少林足球》之中,可窺見他反省求進的積極態度。

政治偏見照單全收

  不知是官商名流不濟,還是編採者技窮,綜觀整個專輯,類似周星馳般責人又自責的自省表現,並不多見。更甚者,部份受訪者胡亂指責,報導者卻照單全收。例如,胡應湘訓斥港人要飯碗(貨櫃港)就不要白海豚,但兩者為何不能繼續並存?又如曾蔭權隨意批評港人由死纏爛打變為「死賴」(怨天尤人),把失敗歸咎於政府與社會,但又沒有提出任何事例和理據,曾氏何嘗不是死賴,把眼前的敗局降罪於外圍環境及個人?再如鍾士元和艾爾敦一口咬定立法會拖著政府後腿,導致「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改革緩進下,香港長病不起。但這些責難者不僅言無實據,更根本的是,立法會比行政機關更有代表性,《基本法》亦規定後者須向前者交代施政,換言之,施政的合法性建基於立法會的支持,政府無法取得立法會的共識,只能怪自己不得民心,未盡全力,怎能反過來指責民意代表不識大體?更何況不少決策,從教學語言到房屋政策,政府是閉門造車,決而不議,引致亂象紛陳,又拿立法機關來做替罪羊,自己卻彷彿置身事外,與錯誤絕緣。

  奇怪的是,編採者對受訪者的偏見不為已甚,不求甚解,只做了第一層報導的言論紀錄工作,卻忘了第二層報導所須的檢證核實(指責是否屬實),也沒有開展第三層的發掘,探討言論出現的原因、含意和影響。

向「解困新聞學」取經

  其實重燃希望不是粉飾太平,或者人云亦云。為社會引路,傳媒須言之有物,通過深入研究、詳盡剖析和生動事例,發揮新聞的感染力。編採者不該一味宣揚權貴的想法,也無須以偌大篇幅紀錄受訪者的空泛願望和粗疏建議,特別是受訪者的政治偏見,記者並無義務照單全收。

  近年美國日漸流行的「解困新聞學」(Solution Journalism),同樣是要替飽受各項問題困擾的芸芸眾生帶來希望和幫助,但採訪內容不是權貴的美言祝福和空泛期望,而是根據事實和經歷,報導確曾有助於解決某些社會問題的真人真事。也只有實事的報導,多於空泛的宏論,更能說明問題癥結、改革措施及阻力所在,從而鼓動人心,引導社會。本港傳媒不甘後人,為社會定向,為人民立命,為香港怎麼辦出謀獻策,全屬可敬之舉,但在這一切之前,必須先裝備自己,為傳媒怎麼辦,首先找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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