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娛樂新聞的狗仔隊革命

1999-06-15

  今年香港小姐選美的新聞, 出位程度,最能顯示本地娛樂新聞的轉向。嚴格來說,那些充滿人身攻擊、惡意挖苦文字的報道,包括對參賽少女身材的侮辱,如肋骨大過胸,在垃圾桶找女性個人用品,到各種評頭品足,已超出了「新聞」的範圍,也不能稱之為Infotainment。

  娛樂記者主要工作地點,不再是廣播道或電影會,而是藝人家居的樓下大門,或新機場出入境大堂。

  各種無日無知的偷拍、強拍與亂拍式報道,把藝人名人的個人私隱與公眾形象肆意踐踏,殺雞取卵的新聞製作模式,統統都能表現了當前香港報刊的小報文化主流。

  如果,要數十年來香港中文報業變化最大的新聞品種,筆者會毫不猶疑選娛樂新聞。

  十年來,沒有那個新聞品種,比諸娛樂新聞的變化,更富戲劇性與變化幅度之大。娛樂新聞由支持娛樂圈發展,是藝人小圈子文化的伸延,與本地娛樂圈中人關係友善,到今天跟藝人對著幹,主流報刊記者與編輯互相敵視,關係極之惡劣,當中變化之大,簡直有一百八十度。

  十年前,尖酸刻薄的評論人會說:「娛記」——是一個貶詞——只曉為藝人放鱔,如今娛樂記者變成狗仔隊,令藝人神憎鬼厭,衝突無數;由「自己友」(朋友),到狗仔隊,是一個「革命性」的轉變。

  這不僅反映了行業作業方法的小報文化取向,也反映了香港整體社會風氣的逆轉。

  為何會這樣?

記者藝人的生態秩序

  娛樂新聞曾是「明星制度」的伸延,在八十年代及以前,香港中文報刊四大內容支柱,即港聞、娛樂、馬經與副刊(一般指專欄),娛樂新聞的重要性,一直排在本地新聞之後,藝人透過娛樂新聞的包裝渲染,既保持了個人星味的神秘感,也維時了適當的曝光率。娛樂記者因能與藝人發展互信關係,變之為個人資產,傳媒亦因能以藝人動態消息充實版面,吸引一定數目讀者的注意力,大家相得益彰,構成了一種相當穩定的生態系統。


狗仔隊跟蹤偷拍藝人成風。


  其實所謂爆料做法,並非新鮮事物,八十年代,正值香港電影電視文化的黃金時代,大度周刊(今天剩下《明報周刊》)曾盛極一時,亦增相標榜「大爆獨家料」以作賣點,如某女明星情變、阿乜水給銀行追數,但認真來說,當時它們只是玩誇張手法、語不驚人死不休而已,用今天標準而言,它們只能接近今天的本地社會新聞品味,跟娛樂名人新聞,簡直不能入流。

  今天,我們看到完全不同的圖畫:傳統和諧的生態秩序,已蕩然無存。中文報紙內容的支柱,已變得模糊,本地新聞雖然依然重要,但究竟是購物優惠券,還是色情版面更加吸引,就算連讀者調查,也不易找出來。

  目前,香港影視文化,正經歷戰後最嚴重的低潮,本來自誇是東方荷李活的香港,竟會落到這個田地,除了叫人唏噓外,箇中原因真是一匹布咁長,狗仔隊式娛樂新聞,縱使不是元兇,也扮演了「趁佢病,要佢命」,落井下石的幫兇。

分版方法看出變化

  娛樂圈的式微,港產電影大幅減產,一線藝人導演退的退、走的走,餘下一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萎靡不振的殘局。本來從娛樂圈衍生出來的娛樂新聞,因而失去母體的滋養,也踏上不斷萎縮之路。

  今天,見諸娛樂版的,若以以前的標準,大部份都不是傳統的一套。

  本來,以八十年代的標準,什麼才是娛樂版的主要內容,一直有多種不同意見。

  較傳統的分類,以電影類排第一、電視第二、流行音樂第三、其餘才是名人名媛與外國影視動態。後來,藝人幾棲搵食情況日益普遍,這種分類漸不適用,於是亦有人改以見報藝人的知名度來分版,名氣要大,才能上頭版。但這也欠缺靈活,名氣愈大,愈不易玩花樣。最後,大家終於以話題的可塑性來分版,愈具可塑性,愈可以玩出古靈精怪花樣的,才可放頭版。


傳媒出位報導港姐新聞,超越「新聞」範圍。


  這種分版的學問,看似只是編輯技術考慮,其實關係至大,反映了整個傳播界思維邏輯的轉變,傳媒由被動變為主動,新的分版方法,突出了編採人員的創意與想像力,娛樂新聞從始脫離了為藝人宣傳的傳統角色,由於一貫不視娛樂新聞為正統與嚴肅新聞的態度,更加速了娛樂新聞的蛻變,從客觀報導與重視事實信念的脫軌,自成一格,編採人員為了能不斷找尋到新題材,編劇創作味只好愈來愈濃烈,嘩眾取寵,天馬行空,最後幾近道德失控。

科技進步成全狗仔隊

  圖片的處理,值得大家留意,因為一方面,現在的讀者的閱讀能力,愈來愈差,也因為它最能反映出,八十年代與九十年代兩代娛樂新聞的不同之處。八十年代或以前,限於器材的關係,以前若要長距離偷拍,大多因為攝影器材,而不易獲得較佳效果。如要泄秘爆料,主要還是以文字去完成,讀者必須有較豐富的想像力,也得信任記者或作者的「公信力」。

  因此,以前的拍攝照片,必需要對方的同意與合作,到了今天,這已不再是什麼問題,新的攝影科技,使一切問題迎刃而解。一張走光相,勝過千言萬語。反正,走光者必須自我檢討:為何好著唔著,要穿得如此性感,或坐得咁失儀?這就是今天記者的邏輯。部份記者還配備數碼攝錄機,可以連續拍攝,霸王硬上弓,有殺錯沒放過。相片質素與是否對題,已不是首要考慮,關心的只是能否成為話題。兩個藝人或名人走在一起,不管什麼地方、場合與活動,只要有一個定格出現曖昧行為,翌日便可以見報,便是話題。

  科技的進步,成全狗仔隊,卻消滅了明星魅力,讓「傳媒恐怖主義」,成為了二十世紀末最可怕的東西。本來跟蹤式採訪,並非什麼新鮮東西,凡做記者,也多多少少有過跟蹤被訪者的經驗,但過往這始終不是主流,只是附屬技巧,但今天香港的年輕人,已把記者等同狗仔隊,採訪就是跟蹤偷拍,反而視之為專業技巧,便叫人無奈。

  筆者作為「老」記者,談到這况,總覺莫名的悲哀,但畢竟見證了一個本來充滿理想與幻想的偉大行業沒落。若細心去看,狗仔隊其實是很有趣的工作,但在它背後的非道德意識形態,把被訪對象非人化,把人徹底物化,卻十分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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