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文化出事‧記者也是受害者

1999-09-15

  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成立針對保障私穩的傳媒評議會,理由之一是民意——不滿傳媒表現的民憤。從這個不滿開始,記者與大眾(包括作為被訪者的身份)之間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緊張關係,記者作為新聞採訪的最前線人員,他們的行業文化,便值得討論。

驚人的高流動性

  每隔一陣子,在記者招待會中,總會聽到有被訪者對來訪問的年輕記者半問半說:「怎樣又換了一批新面孔?」;「香港記者真年青,都是年青人的世界。」

  「來訪問的記者像個小女孩,會明白我的說話嗎?」(陰盛陽衰,女多男少。)

  「訪問寫了出來,錯了一半,都是怪記者太過年青,難道編輯沒有看過嗎?啊!原來編輯也很年輕(或是新移民)。」

  筆者不是要歧視女性、年輕人與新移民,只是想指出新聞工作是極需拼勁與經驗,行業不斷流失有經驗的老兵,前線採訪只交由訓練不足的新丁上陣,已是香港傳媒業結構性的問題,對傳媒發展與公眾利益,都有影響。

  又每隔一陣子,常會聽到有資深新聞工作者說:「真是意興闌珊,想離隊抖一抖。」語帶無奈。這反映了新聞工作行業從業員的極高流動性,經驗不能有系統累積。有非正式的統計,一般年輕記者只會在行業留連兩三年,十個初入行的記者,五年後只有三個會留下,到了第十年,只有一個人繼續留在記者行列。

  高流動性與新聞機構不重視前線採訪人員的質素,究竟有多少關係,沒有定論,但從業員對行業缺乏歸屬感,騎牛搵馬則是普遍心態,不作長線職業發展計劃,也不重視職前與在職訓練。報業機構儘管理層經常表示重視人才,多是門面公關說話,有些機構重視投資電腦,多於培訓人員的專業能力。如工廠流水式的生產制度,也使前線工作的記者與編輯的工作性質,只宜歸入文書類的新藍領工作範圍中。

  欠缺長遠發展想法,雖然大多機構都是上市公司,但因為市場惡性競爭、不斷革新的生產技術與快速變化的作業環境,管理層只能忙於應付眼前危機與照顧股東利益,其他諸如人力資源的開發,有些機構只會紙上談兵,有些則索性隻字不提。

控制成本是底線的壓力

  在回歸後的經濟不景氣中,差不多所有報紙業績都出現倒退與虧損,但原因不應全部歸咎於亞洲金融風暴或經濟衰退,行業結構性的問題、錯誤的市場策略與管理不善,都會令任何一家本來賺錢的機構虧蝕或倒閉。

  新聞行業既需資本密集,也是勞工密集;既是服務業,也是生產業。但香港傳媒不能像其他行業把生產線北移大陸,它必須保持高度的本地化的內容,在地理與文化上儘量接近所針對的市場。如何控制成本,一直是傳媒經營者在拿捏政治路線之外,最重要的管理課題。

  長期以來,香港中文報紙都以壓抑工資的低薪政策,來把成本調控在一個低水平上。以前家長大都反對子女當記者,原因除了認為工作時間長,有一定的危險性(也欠缺相應的保險),最主要的還是人工低,生活沒保障,只能靠兼職或收受被訪者的利是,多寫幾個專欄,或找尋其他的另類收入幫補,無可奈何,亦無可避免。這些都是卑微歲月的往事,老記者常除細說當年採訪戰績外,總缺不了這些小故事。九十年代之後,因為新競爭對手出現,改變了整個傳媒生態,出現過一陣子的薪金與職銜的膨脹,名記者突然炙手可熱,薪金三級跳地增加。有人說,其實只是調整到本來合理的水平上而已。

  總之,大家都曾有過一段流金的歲月,進入九八年之後,卻好景不常,出現倒退現象,一年之內有五百個編採人員的職位被裁掉,許多人都是在沒有準備下被裁,餘下來的人員凍薪、減薪與增加工作量的要求。有些機構以密集比較,要求隨傳隨到與詳細記錄每天行蹤,不准兼職與多項紀律處分。當然,能全數過關的人員會得到金錢上的獎勵。很明顯,這種外國同業難以想像的人事管理方式,不容易激發記者的創意與忠誠,不少人都表示自己跟公司關係疏離,一有機會便轉行。

  八十年末,因為六四事件的效應,香港記者全情投入支持北京學生的民主運動,使記者社會形象大大提高,記者除報道社會動態外,更是人民喉舌,那陣子前後,出現過幾套以記者工作為題材的電影,像劉德華主演的《神行太保》,劉飾演的記者不畏惡勢力,是個草根英雄。這或多或少,是受七十年代美國記者揭發水門事件的影響(拍成電影《驚天大陰謀》)與左翼思潮的影響。那時候,曾流行一種講法:「為理想去當記者。」理想不用錢來衡量,記者似乎是介乎警察與社工之間的工作,神聖不可侵犯。今天,已沒有人會這樣想。

一盤散沙的記者行業

  在商業取向為主流的經營方針的統攝下,香港記者沒有建立適當的工會力量,連自稱是最開明或講求公信力的報紙,也千方百計把認為是工會份子的員工清除,現有的行業組職都未能算是工會類的組職。遇上勞資糾紛,從業員能靠的還是自己。從近期連串的裁員與凍薪措施,勞方近乎無一例外地只能被動地選擇接受或離職,令人只得一個結論:這是一個沒有職業安全的行業。

  曾有某報的高層人員私下說:「這個行業不能用道德角度去理解,大家不知道明天如何,有錢便要今天搵。」這可能是少數人想法。但每天以為自己為新聞自由、為公信力或為大眾知情權而奮鬥的年青記者,種種初入行時理想,可能只是美麗的誤會。

  時移世易,最近有調查發現,記者在年青人心目中的形象一落千丈,市民大眾對記者與報業頗多怨言。大眾對記者的埋怨,大致包括侵犯隱私、沒有禮貌、語文水平不高、欠缺常識、為達到採訪目的不擇手段,狗仔隊成了記者另一個名字。有人甚至說:被訪者常容易成為記者的受害者。

五十步笑百步

  有關例子不勝枚舉,許多投訴報館採訪騷擾與報道失實,都沒有得到妥善處理,有些更要投訴到別家報紙或競爭對手處,其實都是五十步笑百步,不成比例的市場佔有率,黑箱作業的管理傳統,同行如敵國各懷鬼胎的市場競爭文化,皆叫行業間難以互相監察。法改會也是執著其中一點,認為有成立評議會的必要。

  其實,箇中問題千絲萬縷,一個傳媒評議會或有短線效果,有怎樣的工人,就有怎樣的產品,但工人是誰聘請的?行業文化已是一個懲罰所有人的惡性循環。長線或許可從行業文化入手,來治療傳媒所患的病,但一個修養不夠的人,又怎能叫他自律呢?在這種行業文化之下,記者其實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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