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將「七一」遊行排作頭條新聞,是基於專業理念和新聞價值的考慮。
傳媒加強了市民對「六四」的記憶和關注。
過去一年,香港出現了不下四次大型民眾政治集會,傳媒對這些集會的影響,成為一個令人關注的問題。去年「七一」之後,一些左派人士認為市民受了傳媒煽動而上街。但傳媒真的能影響市民嗎?左派人士的想法是否高估了傳媒的力量,並低估了市民獨立思考的能力? 傳媒加強了市民對「六四」的記憶和關注。
若廣義地理解「影響」一詞,指社會事件的發展以及市民的認知和態度會隨傳媒對事件的報導而改變,那我們實在不能否定傳媒在很多事件上是有相當影響力的。舉去年的沙士疫潮為例,不少人相信,若傳媒沒有全力挖掘及報導有關新聞,死亡人數會更高。只是這種正面的影響,我們通常會用「作用」或「功能」等字眼來形容。
所以,在討論傳媒與大型政治集會的關係時,重要的不只是傳媒有多少影響這個「量」的問題。傳媒根據甚麼原則運作,透過甚麼方式對政治集會產生甚麼類型的影響,可能是更重要的問題。
在這前提下,筆者想討論一下香港傳媒對「七一」遊行和「六四」晚會這種大型民眾政治活動的四方面的影響,分別是鼓吹態度和行為、設定議程、提供資訊,以及組織公眾討論。下文主旨一方面是從概念上討論「媒介效應」的問題,但同時筆者也嘗試在適當的地方引用及分析相關的實證資料。
傳媒鼓吹影響思想能力有限
傳媒作為鼓吹者,是指媒介的內容有一定的傾向性,而受眾在接收媒介內容時,也接受了內容裡所包含的傾向,因而形成或改變了一些態度,甚至進行某些行為。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由於兩次大戰期間西方傳媒常被用作宣傳工具,傳媒作為鼓吹者對民眾的影響便成為當時傳播研究的中心問題。習慣將傳媒視為宣傳工具的人,特別關注媒介在鼓吹影響思想上的能力,在今天的香港也是一樣。
不過,傳播學者到五十年代就大都同意,傳媒鼓吹影響思想的能力是有限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傳媒的內容根本不經常有強烈的傾向性。就如今年「七一」遊行和「六四」晚會前的《明報》一樣,在報導了打算參與集會的市民和社會人士的意見之後,也報導不打算參與者的意見,在形式上來個「客觀平衡」。其社論的立場也不算明確和強烈,根本沒有鼓吹過甚麼。
當然,在「兩張咀」封咪之後,香港還有「一報一刊」有明顯的政治傾向,但它們有鼓吹行為的能力嗎?
根據中文大學陳韜文教授及香港大學鍾庭耀博士所作的調查,在「六四」晚會十五歲以上的參與者中,百份之四十六是《蘋果日報》的讀者,百份之二十五是《明報》的讀者。在今年「七一」遊行,兩個比例分別則為百份之五十二及二十。表面上,《蘋果日報》似乎真的能煽動讀者上街。但以「七一」遊行為例,假設實際遊行人數是三十萬,主要看《蘋果》的遊行人士就有約十五萬,主要看《明報》的則有六萬。根據AC Nielsen 零三年六月的市場調查數字(假設過去一年數字轉變不大),十五萬是《蘋果》十五歲以上讀者人數的不足八份之一,六萬卻是《明報》讀者的六份之一。換句話說,標榜客觀中立的《明報》,其參與了遊行的讀者比例更高。
造成這個結果的應該有多方面的原因,如兩份報章讀者的教育程度和階級背景、《蘋果》的內容較雜誌化,故讀者也較「多元化」等。無論如何,《蘋果》應該是吸引到一些本來就跟該報有相同政治傾向的讀者的,這些讀者很可能有參與遊行,但既然讀者的政治傾向原本就存在,那《蘋果》就不算影響了他們。至於那些更大部份的沒有遊行意向的讀者,報章的內容是沒有那麼容易影響到他們的。
設定議題和提供資訊
到了七十年代,美國有關媒介效應的研究又有了新的進展,不少學者又開始覺得傳媒對人的行為和態度的確頗具影響力了。造成這轉變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是研究者將注意力轉移到有關認知的問題上。傳媒使用和個人行為及態度在一些情況下相關,但不是因為傳媒勸導市民做些甚麼或想些甚麼,而是因為傳媒影響了市民對世界的認知和所關注的東西。
舉例說,西方政治學研究往往發現媒介使用和投票行為有關,但這並不是因為傳媒直接鼓勵公民投票,而是因為傳媒對選舉的報導為公眾設定了議題,提高了市民對政治的興趣,引發他們對選舉的討論,並為他們提供了各種各樣跟選舉有關的資訊,包括參與集體行動時必不可少的「動員資訊」(如遊行集合時間和地點等)。
所以,雖然說香港傳媒沒有成功地鼓吹市民上街(大部份沒有嘗試這樣做,小部份有這樣做但沒有效果),但傳媒透過對「七一」及「六四」的報導提高了市民對集會本身以及集會所涉及的議題的關注,並因此提高了市民的參與意欲,卻是很有可能的。事實上,如果單從議題設定和提供資訊兩方面看,《明報》和《蘋果》對「七一」的報導就沒有那麼大的差異了。這也可用來部份地解釋為甚麼《明報》跟《蘋果》一樣會有高比例的讀者參與了「七一」遊行。
至於「六四」,今年晚會之後,筆者和陳韜文及鍾庭耀兩位合寫了一系列文章,指出傳媒雖在「六四」的問題上大都趨向中立,但卻仍然擔當著保存市民對「六四」的集體記憶的功能。另外,在三月份進行的一次調查研究中,筆者也發現,市民收看電視新聞的頻密程度和他們有沒有參加過零三年的「六四」晚會,在很多其他變項的影響去除掉之後仍然是相關的。對這相關性最可能的解釋,就是傳媒加強了市民對「六四」的記憶和關注,從而令他們更有可能參加燭光晚會。
所以,香港傳媒就算不鼓吹,仍然可以對市民的認知和政治參與起著影響。這種影響和直接的鼓吹有沒有分別,就要看議題的設定和資訊的選擇及編排所根據的是甚麼原則了。據報章報導,亞視新聞部有「顧問」在「七一」當日建議以慶祝活動為頭條新聞,遭到新聞人員強烈反對。姑勿論那位「顧問」想的是甚麼,新聞人員之所以要將「七一」放到頭條的位置,籠統地說,是因為專業理念和新聞價值的考慮。在這種情況下,傳媒對市民在認知上的影響,以及其所間接造成的態度和行為上的轉變,就不是個別傳媒因自己的政治立場而影響受眾,而是傳媒在根據一個既定的、以自由主義為基礎的規範性新聞範式,在特定社會及政治環境下運作時對公民所產生的影響。
組織公眾討論
最後,傳媒對社會及市民一個更基本的作用,就是組織公眾討論。這一方面是指傳媒報導政府、政黨、社會團體甚至市民大眾對公共事務的意見,讓所有人作參考。同時,如以上提到的,透過設定議題及提供資訊,傳媒也會令市民更多與朋友及家人討論公共事務。這種人際網絡間的政治討論,也會成為集體參與的基礎。
但除此以外,傳媒的存在更是「公眾」的存在的先決條件。所謂「公眾」,不只是社會上所有個人的集合。「公眾」可以被理解為是一個超越於所有個人的整體。美國哲學家杜威曾經指出,當一個選民投票時,他不應該只是自己的個人利益的代表,而應該將自己看成「公眾」的代表人,應就著公眾的利益而投票。但公眾利益是甚麼呢?杜威強調,只有理性的公眾討論,才可以令市民明白到公眾利益的所在。
傳媒是公眾討論最重要的平台。而通過媒介所進行的討論,與朋友之間的討論,又或是官員閉門式的討論不一樣。通過媒介的討論一定要服從一種「公論邏輯」。每人所提出的論點,如果要在公共領域中站得住腳,都不可以純粹從一己私利出發,而要運用公眾所能接納的理據,並指向公眾利益。官員在閉門會議討論中固然也可以公眾利益為依歸,只是若討論的內容不公開的話,這一點是難以確保的。
傳媒在「六四」及「七一」前後對有關集會所作的報導,不只是讓一些人隨便發表一下個人意見而已,而是讓社會人士發表他們對在有關議題上公眾利益為何這一問題作出討論。新聞自由的重要性,也就是要有一個平台讓社會自己可以對公眾利益獨立地作詮釋,這樣詮釋出來的公眾利益自然不一定每次都與政府的想法一樣。
這種媒介對社會的影響,和根據專業理念來進行的資訊傳播及議題設定一樣,不只是不需要批判或否定的現象,而是香港社會所需要的。如果在今天的香港,只有少數媒體能起到這些作用的話,那是因為在政治環境的轉變下,不是每個傳媒機構都能堅守那在八十年代開始在香港發揚光大的自由主義新聞範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