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WiFi為香港建構無線城市踏出第一步。
早前,香港政府宣佈推行「政府WiFi通」(GovWiFi)服務,在三百五十個人流較多的政府場地提供免費Wi-Fi無線上網服務,令互聯網用戶和傳媒對香港終於成為「無線城市」,出現一陣憧憬的期望。當然,「政府WiFi通」只在政府擁有的部份場所提供,與全城覆蓋有很大距離,但這也不失為值得支持的第一步。不過,本地傳媒始終像不安於報導這「好消息」,總要找出些問題似的,一時說將來服務連即時訊息(IM)軟件都不准用,二時又說不法之徒利用公共地點進行不法活動,難於追查等。其實,實情是否如此令人憂慮?筆者不以為然,須知港府行事安全系數要求之高,這些問題豈會之前未有考慮?
網絡保安成招標重點
有報章從政府所發出的招標文件資料得悉,中標的承辦商,除了要為服務設防火牆等防止黑客入侵的系統和網頁內容過濾服務之外,也要求系統須有能力阻截點對點檔案分享,甚至阻止即時通訊(例如MSN、ICQ、Yahoo messenger等)和通話軟件(像Skype等)的使用。而報導的內容,就集中注意在服務「擬禁用MSN」。
但後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澄清,有關對即時通訊軟件的限制,只是「技術要求」。筆者也傾向相信,應用具體容許使用與否,是未有定案的,而即時通訊軟件是網民上網的重要應用,政府要有很好的理由方可「禁用」;而另外有業界估計,通話軟件可能禁用,是為了避免網民藉此作免費長途電話通話,但筆者也不太同意,因為 Skype這些網絡話音通訊服務在香港是合法的,政府沒道理禁止,也犯不韞O人以為是為了幫助電訊公司。其實,理由可以是為了有法子在圖書館不准人打電話這麼簡單。反而,用戶若然認為服務應要容許即時通訊和通話軟件,就應該即時開始爭取,向當局反映意見,爭取「保留IM」,那麼就不要等,應及早向當局反映。就算是BT,也不應全面被禁,因為技術是中立的,也可以被用作傳送合法內容的大型檔案。所以,禁止以上各種內容,可能不符合技術中立原則。
另一方面,政府計劃防止在公共場所熱點上網的網民瀏覽不良網站,包含「色情或淫褻、賭博、遊戲、毒品、種族或憎恨」內容,本地媒體卻似乎很受落,對此「過濾」反而沒有追下去。究竟由誰界定何謂以上各類爭議內容?如果連遊戲也不容,會否連很多教育性內容也犧牲了?在外國,往往反而有網絡和公民自由團體,反對在例如圖書館作過份甚至任何的過濾,也會得到傳媒就平衡資訊自由的問題作分析報導。
另外,警方也加入,指有不法之徒「奪網」,用假卡購物時使用他人登記的無線網絡,趁無線網絡系統只會顯示被入侵者的電腦的IP地址,「嫁禍」他人。其實,這些行為都有技術方法處理。傳媒喜歡報憂,始終「政府WiFi通」尚未起步,各方想得太過負面,不是好事,亦無必要。
話說回來,「政府WiFi通」作為香港建立「無線城市」過程中,只不過是第一步,之後那兩步也同樣值得關注:首先,是政府以象徵式租金,提供天橋和燈柱等公共設施,讓網絡供應商安裝Wi-Fi無線接達點,使業界擴充無線網絡的覆蓋範圍至室外公共地方,解決過去不容許網絡供應商「過街」的問題;另外,就是寬頻無線網絡服務,包括WiMAX,的發牌。前者在媒體得到的跟進不多,究竟有多少網絡商有意參與,和覆蓋範圍的計劃為何?
參考外地發牌經驗
在寬頻無線網絡服務發牌方面,其實在港府宣佈「政府WiFi通」的差不多同時,台灣也公佈了六家運營商獲得移動WiMAX牌照,但本地媒體雖然每每喜歡向業界追問「香港發展是否已落後」,卻鮮有把其他地區的新發展作比較分析。
台灣的發牌過程進行得很快,前後三數個月從申請至發牌已經完成;台灣分南、北兩區出牌,每區三張牌照。結果,北區中標者為:威邁思電信、創一投資、大眾電信;南區為:遠傳電信、威達有線、大同電信。當中,威邁思電信是威寶電信與東訊公司合資成立的公司,而威寶電信與遠東集團旗下的遠傳電信都是台灣3G流動電訊商,大眾集團的大眾電信是台灣PHS流動電訊商,威達有線是台中地區有線電視服務商。而台灣發牌有一特別之處,就是在每區「預留」一張牌照給新晉電訊營運商,結果,這些牌照落入創一投資這新興財團,和大同集團開設的大同電信手上。
台灣這次發牌特別之處,是大部份主要流動、固網以至有線電視等電訊服務商都落了空,像中華電信、台灣固網、東森寬頻等。顯然當局相信,既有大型電訊業務的公司,因為業務重複,自己打自己,原有運營商的壟斷,和既有投資會使其對WiMAX的發展有「角色衝突」引致的阻礙態度,恐怕反而未必會大力推動WiMAX發展。
未來發展趨勢
WiMAX發展趨勢中,原非電訊公司的重要性愈來愈高。另一個例子在美國,Google為了提升其在移動互聯網領域的競爭力,與美國第三大移動服務商Sprint達成合作協議,未來將在Sprint正在建設中、將於二零零八年初推出的WiMAX網絡,提供包括搜索、電郵、日曆和社交網絡等互聯網服務,而Sprint將為開發者提供開放標準介面,以助Google應用發展,能在多種支援WiMAX的設備上運行,包括筆記本電腦和手機。
二零零五年,Google在加州硅谷Mountain View為市民提供免費Wi-Fi接入,利用路燈柱來安裝接入點,市政府不需為無線網絡投資,所有安裝和維修費用都由Google承擔,公用工程費用由市政府支付,然後由Google全額償還,還會獲得一些收益。因為允許Google將設備安裝在市政所有的路燈桿上,市政府方可以獲得一定的報酬。但Google顯然希望利用這網絡為試驗場,證明其營運全市範圍Wi-Fi接入的能力。Google的嘗試,是否意味著未來無線寬頻服務重點,甚至盈利點,主要都不在電訊服務方面,應用和內容反而更重要。
香港要發展「無線城市」,有很多事比政府稍作先導推行的「政府WiFi通」有更重要的長遠影響,希望社會能更有效地關注,政府也盡力加速發展和發牌工作。例如,參考別處的經驗,香港寬頻無線接入服務的發牌,是否應該完全僅以拍賣,價高者得而定?應否及怎樣才可防止大電訊商壟斷,而結果他們對WiMAX服務只霸位而不普及化地推出市場?政府的無線寬頻政策,以至業界的目光,也不能只把未來無線寬頻視為另一種電訊服務,而應將之理解為應用主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