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體中的市民新聞學

2007-11-14
香港電台「公民社會」網頁,結合民間參與的力量。
  「信息時代,你是主宰」!普羅大眾的「你」當選二零零六年美國《時代》週刊的年度風雲人物,足見普通市民在當今資訊傳播過程中舉足輕重的作用,我們習以為常的傳媒生態正在因為他們的加入和參與,發生顯著而深刻的變化。

  市民新聞學又稱參與式新聞學,指市民在收集、分析、傳播新聞和信息過程中扮演積極角色,以提供獨立、廣泛、準確、有用的信息。其實,香港的大眾傳媒很早就開始邀請市民參與一些節目的製作和播出中,備受歡迎的電台烽煙節目便是很好的例子,但各種媒體真正較大規模地實踐市民新聞學只是近兩年的事,特別是在「巴士阿叔」事件之後。

電視:為市民短片提供播放平台
  二零零六年四月,一位中年男子搭乘巴士時說話太大聲遭制止引發爭執的場面,被乘客用手機拍攝後上傳到網絡上,引起網民的極大興趣,六分鐘的短片被製作成五十多種不同版本,香港的報紙、雜誌、電台、電視台等傳媒競相報導,連美聯社、《紐約時報》、英國《衛報》等報章亦介紹事件。

  「這是一個全民自拍的年代,網上短片的流行,令手機或隨身攝錄機拍攝身邊事物已成為市民大眾的主流習慣」。「巴士阿叔」事件使香港的傳媒真正認識到市民所拍攝短片的影響力和受歡迎程度,而電視無疑是播放市民短片的最佳平台,於是,香港亞洲電視本港台和無電視先後推出了《第一手真相》和《一網打盡》等節目,其中尤以《第一手真相》最為成功。

  《第一手真相》是二零零六年底推出的全港第一個由市民發掘真相的互動節目,它以「全港市民是記者」為口號,全面捕捉香港最真實的一面。市民拍攝的短片,不論是車禍現場、颱風下的面貌、藝人動態,甚至是類似「巴士阿叔」的社會不平事,都可透過《第一手真相》這個平台播放,短片一經採用可獲酬五百元。該節目通常還會音頻或視頻採訪短片提供者,以瞭解事發時更多的背景情況、派出攝製隊到事發現場實地採訪、請專家分析事件或請市民發表看法等,以期給觀眾一個生動且具有深度的報導。節目在市民短片題材的選擇上,主要遵循了下面一些標準:

——新聞性:新聞性主要指當時經傳統媒體報導而引起市民關注的新聞事件,市民的短片某種程度上是對傳統媒體新聞報導提供證據,如屯門公園嘈音問題、內地孕婦迫爆醫院、超市油魚扮鱈魚等等。

——突發性:很多重大的新聞事件如車禍、衝突、搶劫等,往往具有突發性的特點,而置身於事件當中的市民隨時都可以成為現成的記者,他們的短片可以彌補重要新聞事件傳統媒體記者不在場的缺憾和尷尬,豐富了傳統媒體的新聞來源。

——異常性:異常性是指社會上一些人的奇言怪行,如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聾啞」人士行騙事件、旺角天台男子裸體事件、身穿校服的小情侶在屋苑平台行為大膽地忘情親熱等。這些短片播出後增加了市民警覺性,同時對於片中人物亦有教育、警示和阻嚇作用。

——趣味性: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有趣的人或物,這些饒有趣味的短片不僅帶給市民歡樂,也讓市民大開眼界。

電台:用網絡組建數字公民社會
  烽煙節目(Phone In)是市民打電話與節目主持人或嘉賓直接對話、發表意見的一種即時現場直播節目,是溝通傳者與受眾之間平等而直接的對話平台。電視節目後來也採用了這種雙向溝通的方式。

  烽煙節目在香港廣播發展中已有三十多年歷史,香港回歸以來,市民參與政治、教育及經濟等各方面的討論日趨積極,為烽煙節目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由於烽煙節目可以主導社會討論的議題,甚至影響到政策的制定,因而具有高度的社會效應,烽煙節目主持人也逐漸變成了輿論領袖。後來,有部份主持人用尖銳的言詞批評、奚落、責罵政府官員及參與節目的聽眾,曾被指為過於偏激。但烽煙節目仍然是市民參與時事討論、反映市民心聲的最直接的途徑。

  如果說烽煙節目是早期的市民新聞學實踐活動的話,那麼,在資訊爆炸的當今時代,電台與市民之間的溝通,又有了網絡這個新的橋樑。例如,香港電台透過互聯網與電台節目結合,與社區發展組織並肩,力圖促成實體公民網絡的形成,以推動公民社會發展。在其「公民社會」網頁(http://civilonline.rthk.org.hk/civilsociety),有很多市民互動欄目,如「民間記者」欄目邀請市民將身邊的不平事、目擊到的意外發生、對時事的獨特見解寫成「稿件」在網上投送,這些民間記者還有可能被邀請到「公會社會」作現場報導;「公民之友」欄目邀請各種志願機構為網頁撰寫網絡日誌,藉此建立交流平台,向社會發放訊息,同時亦可宣揚自己的信念及使命;「民間導遊」欄目邀請市民將所在社區的、具有豐富歷史價值的古蹟及其故事記錄下來傳送到「遊行古蹟」網頁,因為市民對於生活中的古蹟可能有比歷史專家更深刻的觀察。 網絡無疑成了電台與市民交流與溝通的最佳平台,網上「數字公民社會」的建立和形成,又必將極大地促進民主的發展。

報紙:尋網上與民間最精彩圖文
  互聯網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不僅使得個人進行大眾傳播成為可能,而且也越來越容易。博客、討論區、留言板等等資訊傳播平台已經成為廣大市民分享信息、發表意見、抒發情感的公共場域(Public Sphere),對於報章雜誌而言,這些豐富的網絡資源無疑是發掘新聞題材及消息來源的寶藏。香港的幾大報紙在如何發掘和利用網絡資源方面可謂各有奇招,都力圖將網絡上最好的圖文搜尋出來以饗讀者,從而吸引更多的讀者,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

  《蘋果日報》二零零六年八月成立了「新聞資訊研究組」,讓記者到高登、香港討論區、Uwants等大型討論區尋找報導素材,於報紙港聞版增設「news@pple網聞」版,報導網絡世界之熱門話題、奇聞怪事、精采圖文。 同時邀請市民將突發事件或過癮片段以文字、圖片或短片的形式上載到「蘋果爆料網」,一經刊登,即可獲贈一份紀念品或數百元不等的酬金。 八卦娛樂新聞歷來是《蘋果日報》的賣點,二零零六年八月,該報娛樂版設立讀者來相專欄《Click Click情報科》,歡迎市民提供有關藝人的相片或者錄像,例如無意或刻意拍下的明星錄像或相片、藝人入行前後的珍貴及古怪相片、與明星的過癮合照等,所有照片或錄像一經採用,即有酬勞。

  《成報》則把目光轉向了市民新聞學的另一領地:博客,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在副刊推出「每日一blog」欄目,每天刊登一篇經刪節的博客文章,並附上了blog名、作者名及鏈接網址。繼《成報》之後《星島日報》的「每日雜誌」版也開闢了「時事Blog評」欄目,市民中不乏對社會時事的有識之士,更潛藏各類專業的人才,他們的博客見解獨到,又貼近生活,無疑會成為報刊中的一道靚麗風景。

  《東方日報》、《太陽報》充份利用東方報業集團旗艦網站on.cc 的互動優勢,建立了《人人做記者》的爆料平台,市民可以透過這個互動網站,將城中大小事件、娛樂秘聞、吃喝玩樂推介及生活點滴公諸於世,市民爆料除了有機會在 on.cc 網站公開外,經報章追蹤後的爆料還會刊登在《東方日報》、《太陽報》上。

市民新聞學的問題與隱憂
  香港媒體順應潮流,融入了越來越多的市民新聞學元素,豐富了傳統媒體的新聞來源,也增強了媒體與市民的互動。然而,任何事物都是一體兩面,香港媒體中的市民新聞學也暴露了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與隱憂:

——私隱問題:市民在公眾場合的一舉一動都可能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偷拍下來,然後在互聯網或電視上公告天下,公眾的私隱權難以得倒保障,更有甚者,一位十二歲少女在自己的博客中揚言殺父,「我要佢死無全屍 碎屍萬段」成為《蘋果日報》吸引讀者眼球的「要聞」,而女孩的網名、樣貌(雖然遮了眼部)及其博客的版式等等都被登了出來,很容易讓人按圖索驥找到這位博客的小主人,而這位十二歲小姑娘由此需要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這一事件也引發了網民討論傳媒引用博客內容的操守問題。

——版權問題:某些巴士愛好者在香港數個大型討論區張貼他們所攝的圖片,被《蘋果日報》未經同意便摘用,引起網民的不滿。《第一手真相》還發生過這樣的短片版權小風波:「吉之島阿姐」大鬧影音部一片播出後,有市民聲稱是短片持有人,在網上公開指責亞視的獎金制是假的,而亞視回應說是因為收到太多相同的短片並無法找到原有持有人,故沒有給予五百元短片費。

——真實性問題:大多數網民發佈的資訊往往是自己個人的觀點,帶有較強的主觀判斷,難以做到客觀公正,同時也不排除有人會借助這個公共場域發放有利於自己或甚至失實的報導,如果媒體不能去偽存真,把未經證實的網絡資訊甚至網民的惡作劇當成新聞加以報導,那麼,最終受到傷害的還是傳媒的聲譽和公信力。

——操守問題:明星的照片和錄像可以拿到傳統媒體上去換錢,於是普通老百姓個個變成了「狗仔隊」的一員,這不僅會侵犯別人的私隱,還給人留下「唯利是圖」的感覺;而在車禍、搶劫等突發事件中市民該「冷漠無情」地拿出手機拍照還是該提供幫助,也是發人深省的操守問題。

  然而,儘管出現了這樣那樣的一些問題,但網絡時代市民作為資訊傳播生力軍的事實和作用勿容質疑。氣象學家洛倫茲的「蝴蝶效應」認為,南美亞馬遜河流域熱帶雨林的一隻蝴蝶偶爾扇動幾下雙翅,可能兩周後在北美得克薩斯州引起一場龍卷風,因為蝴蝶翅膀的運動會引起微弱氣流的產生,繼而引起四周空氣或其他系統的連鎖反應,最終導致其他系統的極大變化。今天的市民有了網絡這個平台,不再是人微言輕了!只要這些蝴蝶今日拍一下翅膀,明天我們這個世界也許就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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